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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协会管理章程

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协会管理章程


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协会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人力资源协会团支部是在系党团总支及学生会的指导下而成立起来的自发性组织。直属系人力资源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本协会以“服务同学,锻炼自己”为宗旨。 

第三条:本协会是以培养适应未来社会以人才为竞争核心的社会需求的现代实用型人才为重点。

第四条:本协会以“自立自强,服务为本,携手共进”为原则;以繁荣和丰富院系的文化生活和提高同学们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为目的;协会以学术为主要性质,以“办特色活动,创品牌协会”为口号。


第二章 协会的组织结构

第五条:本协会是由一名会长,两名副会长,六名组长和若干干事及成员组成。

第六条:协会的领导和干事人员数量由协会的实际需要决定增减,一般情况都比较稳定。

第七条:组织的成员招聘由协会的实际需要决定。


第三章 协会组织机构的职责

八条:协会实行的是会长负责制和组长负责制。有特殊需要时实行临时领导小组制。

第九条:会长 全面负责协会工作,总体协调,对外起代表协会作用;提名副会长与组长进行竞选。

第十条:副会长 协助会长进行工作,会长不在时代表协会行使会长职权。

第十一条: 秘书组 秘书组是协会的信息输出入窗口。其职责是:负责搞好协会的文件工作;做好协会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安排记录;做好活动场地和广告张贴的申请工作;做好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人事组  人事组是协会的资源调配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协会各组干事的招聘,调动,协会人员的绩效考评,管理协会的人才库。

第十三条: 统筹组 统筹组是协会的智囊团,中心组织。职责是:根据协会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对协会活动的开展进行总体策划与设计,全面负责活动的协调工作与相关的具体适宜。

第十四条:外联组  外联组是协会对外联系的窗口。其职责是:与社会的外界机构进行联系交流,负责协会对外活动工作并做好与相关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拉赞助事宜。

第十五条:宣传组 宣传组主要负责协会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并负责收集网站的资源信息,建立网站资料库。并负责相关的协会宣传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协会正副会长和各正副组长按民主原则自荐并经过干事集中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 协会正副会长及各组正副组长的任期为一年。

第十八条: 协会机构的设置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都是比较稳定,如有需要可临时设置团队组织进行工作。

第十九条: 组织选举原则:会长提名加民主自荐进行选举。干事可竞选组长与副会长,组长可竞选副会长与会长。 

第二十条: 组织活动原则:干事或会员自荐负责整个活动,然后由会长根据实际情况指派活动负责人(特殊情况除外),大型活动一般由会长总体负责。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

1.每学年可向协会全体会员每人收取不超过10元的会员费,(具体由协会决定)作为协会活动的经费指支出。

2.向社会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拉赞助作为协会的经费。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财务管理人:财务管理人为两个。协会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经费的收支由秘书组组长或其中的干事负责管理。此两人由会长提名产生。


第六章 协会会员

第二十三条:协会会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开展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协会工作享有参与权。

2.享有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 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并有优先 听取协会举办的各类讲座的权利。

5、 享受本协会提供的各项咨询服务的权利。

6、 取得本协会提供的资料及刊物的权利。

7、 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惠的权利。

8、 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9. 会员有自愿退出本社团的权利。

10. 会员有根据个人情况安排工作时间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 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 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3. 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4. 按时认真完成社团分配的任务。

5. 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及时纠正缺点、错误。

6. 及时向社团反馈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7. 其他相关义务。


第七章 协会干事

二十六条:干事作为协会的骨干,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拥有相关的权利和遵守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干事的权利

1.享受会员的所有权利。

2.可享有参与协会各项活动并得到锻炼的权利。

3.可享有协会为其培训以提高工作绩效的权利。

4.可享有参与活动的组织,策划的权利。

5.享有成为协会管理人员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干事的义务

1. 自觉遵守会员的所有义务。

2. 自觉参加协会的会议与活动的义务

3. 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

4. 自觉的遵守协会相关的规章制度的义务。

5. 自觉服从协会相关调整与任务安排的义务。

6. 其他相关义务。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有效。

第三十条:本章程有待继续完善。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协会。



               人力资源协会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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