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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学生会规章制度

工程系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基本章程

工程系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宗旨

第一,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紧扣时代要求,服务同学,为广大同学的全面发展创造最佳条件,推动良好的院纪院风的建设。

第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保持爱国热情、刻苦学习、健康成长,发挥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作用。

1、树立正面的典型,激励广大同学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当代科学技术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勤奋学习,刻苦专研是学生会工作的一贯方针。学生会通过开展和竖立典型的活动使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积极开展科技文化活动,学生会要敏锐地抓住契机,在广大同学中掀起科技文化热潮,积极开展科技讲座,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课余科技文化活动。

3、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开展与课堂外相结合的活动,使学生更加适应社会。

二、学生会干部工作的意义

1、培养能力素质:在参与学生管理工作中,发挥自已的领导才能,培养自已的管理能力,增强社会的适应性。

2、形成良好习惯:在特殊的条件下鞭鞑自已时刻都用“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已言行,养成“凡事都必须尽职尽责”的意识和习惯。

3、提高个人品位:树立榜样意识、核心意识,干部就是管理者,有领导、组织全体学生,共同努力、积极创建和谐共进的学习氛围,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的权利和义务。

4、陶治情操:“促人都自省、助人者自乐”,胜任学生会的工作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管理就是服务”的奉献精神、团结协作共同进步的集体主义精神。热情工作你将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1、主席团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秘书处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2、学生会各部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按时提交工作总结与计划。

3、学生会各部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推卸责任。

4、学生会各部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

5、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学生会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

第三章例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周星期一17:30。

2、会议地点:系学生会办公室或指定教室。

3、参会人员: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委员。

4、会议流程:

(1)会议由主席主持并请辅导老师参加。

(2)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总结上周工作,布置近期主要工作,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及安排其他事务。

(3)各部部长总结各部门工作和工作开展动向。

(4)各部部长对学生会提出建设性意见。

(5)各部部长之间相互交流。

(6)辅导老师作总结发言,做出指导。

(7)学生会秘书处需认真做好会议纪录并及时总结。

5、会议纪律:

(1)召开会议,全体学生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需提前向所负责的主席团成员请假;或将书面请假条交于秘书处。无故缺席两次视为自动退会。

(2)召开会议时,学生会干部应提前进会场,全体学生干部到会议室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3)例会期间不得在会场喧哗,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会议无关的内容。手机请调振动,静音,或关机。

(4)各主要学生会干部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全体同学传达会议内容。

第四章工作制度

1、各部门在第一次例会时必须拟定一份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与主席团。

2、各部门在学期末必须写出本学期工作总结交与秘书处存档。

3、各部门组织活动前一周交工作计划,经系学管老师批准方可执行,活动结束后两天内交工作总结。

4、秘书处负责电子档案的归档,把一切书面材料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使用。

5、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必须要求用A4纸打印,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五章量化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系学生会工作的向前发展,使得学生会的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从而更好地促使学生会工作全面进步、特制定学生会工作制度,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基础分10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个人工作进行扣分或加分,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如下:

1.每学期工作及各项活动的计划和总结:

A按时保质量上交者+3分

B拖拉迟交者-2分

C无故不交者-5分

2.各项会议:

A学生会委员例会请假-1分、迟到-3分、缺席-8分

B重大工作、活动请假-1分、迟到-6分、缺席-10分

C临时工作会议请假-1分、迟到-3分、缺席-5分

3.布置工作任务:

A不能按时完成-6分

B不予执行-10分

C按时圆满完成+10分

4.有特色、创意、新颖的工作+10分

5.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汇报-5分

6.工作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管理-5分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为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注:如有特殊情况者,请事先以书面的形式向主席团请假。

第六章学生会干事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系学生会工作的向前发展,使得学生会的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从而更好地促使学生会工作全面进步、特制定学生会干事管理制度。

1.干事个人必须严以律己、作风正派、遵守校纪校规。若有违反校纪校规现象一经核实立即辞退。

2.对干事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能尽职尽责、不玩忽职守。

3.干事必须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配合本部部长和其他部门的工作,遵守各部的有关规定,有义务带头完成布置的任务,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部的有关活动。

4.必须尊重各部部长,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所在部长或主席反映,绝不允许出现辱骂部长和其他部门干事的现象,否则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5.执行工作期间必须凭证出勤,没证件者不得出勤。

6.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如发现将做严肃处理。

7.执行工作必须按时出勤,无故迟到、早退达三次的立即辞退。

8.部内开展的各项活动、会议无特殊情况的必须参加,无故缺席两次者在会上公开批评,如出现三次者立即辞退。

第七章罢免制度

1、思想作风不端正,不服从上级领导,不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者。

2、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拖拉,不负责任,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经上级领导给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

3、在工作中缺乏纪律性,不按时召开或参加例会(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不改者。

4、在学习中,一学期出现两科(及以上)不及格者或累计出现两次不及格者。

5、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舞弊者。

6、违反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者。

第八章组织机构与职权

一、主席团:

1、团总支副书记

团总支副书记是团总支的领导核心,全面主持团总支工作;领导和评定团总支各部门的工作;关心全体成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听取广大同学的要求;

(1)、团总支副书记是团总支书记的助手,是团总支部领导核心的主要成员之一,除了要完成一般所承担的工作外,还要协助书记搞好工作。

(2)、团总支书记在时,副书记是书记的主要参谋和助手,除了要完成团总支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外,还要对团总支有关委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团总支书记不在时,团总支副书记要代替书记抓好全面工作,保证总支及各班级团支部工作的正常进行。

(3)、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好组织团总支各项工作,监督、协调团总支各部门运作,起统筹作用。

(4)、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工作,负责召开团总支全体会议,掌握各部门的运作情况,并作相应的协调工作。监督、指导各班级团支部工作落实情况。

(5)、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6)、对内与系学生会保持密切的联系,对外宣传城市建设与交通工程系,并带领各委员等开设专门性讲座,以此促进团总支的完善和发展。

(7)、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团总支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的顺利且有效地开展。

(8)、定期及时与书记联系,进行工作汇报、请示。

2、主席:

(1)执行全委会决议,领导学生会各部工作,实行主席负责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负责整体工作的决策,召开部长会议,统筹协调,指导各部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工作,把握各部经费使用。

(3)向系领导汇报工作,收集同学对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反馈。

(4)与系领导、老师及院团委、院学生会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深刻理解和把握学校和系里的指导,把握自我定位以及前进方向,监督执行各项学生会工作,使其不偏离方向。

3、副主席: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整体工作。

(2)协助主席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代表主席团对其负责主管的部门进行指导、监督。

(3)协助主席协调学生会与各班级的工作,并协调年级关系,对各班的工作进行指导。

(4)辅助主席监督各项学生活动的落实.

4、.秘书长:

(1)配合主席团开展、协调各项工作,处理好学生会的各项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2)受主席和副主席的指导,对各部门的工作以及对学生会制度的执行有监督权和处理权。

(3)为各部门提供资料,整理及起草各类文件,草拟各种条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4)定期公布学生会工作进程,增加学生会工作透明度,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5)正副主席不在时,代替主席主持各项日常工作。

(6)代理主席团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做好存档备案工作。

(7)对参与院、系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获奖的同学进行记录、汇总,对常规检查的各项记录进行整理、归档,在学期末做好常规考评工作。

二、部长:

1、部长

(1)领导本部门的工作,管理好本部门的人员,并向主席团负责;

(2)负责制定每次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及总结,起草本部门活动方案、相关文件,并报送上级;

(3)本部门组织活动时,可要求其他部门协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促进内部的交流。

2、副部长

(1)积极配合部长完成工作计划;

(2)认真负责所管辖的工作范围;

(3)部长不在时,代替部长行使各项职责;

第九章附则

第一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望所有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共同维护,相互监督。

第二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本制度解释权属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城市建设与交通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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