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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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序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备注:
序
计算机技术与工程系团总支团总支学生会是代表计算机技术与工程系同学的群众性组织。在江西蓝天学院团委的指引下,系团委的直接指导下,依靠全系学生开展工作。
计算机技术与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联系学院及学院各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三)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院园文明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院园文化氛围。
(五)组织协调全院学生会的工作关系,同时加强同兄弟院系学生组织的联系与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的目的。
本规章制度确认了历届学生会成员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学生会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计算机技术与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都必须无条件以规章制度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此制度尊严,保证其有效实施的职责。
第一章
主席团职责:
各职能部门部员职责:
7、对办公室进行管理。组织部工作职责:
第二条
宗旨:围绕学校的党、团建设,对同学进行以党的基本路线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及宣传活动。
1、加强组织建设领导管理各团总支组织部的相关工作;做好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每双周日组织开展团组织生活会,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并及时做好汇总和报告工作。
2、负责团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了解团干部的思想状况。制定落实团校培训计划,以团课等形式,定期培训团干部,提高广大团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检查团员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的情况。
3、负责团员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团员证的颁发及补办工作,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对违纪团员的团纪处分进行备案、归档,对未及时给予团纪处分的总支、支部进行及时处理。
4、做好团员证的学期注册工作,团员档案的归档;全面掌握全体共青团组织的情况(团总支、团支部数量及人员构成,团干部的数量、比例等),及时进行团员登记和团员及团干部变动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上报上级。
5、负责做好团干部的量化考核工作、鉴定工作,组织评选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青年及先进团支部。
6、强化团员意识教育,认真组织好每年度的团员民主评议工作。
7、积极稳妥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和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帮助和监督。
8、每两周召开一次各班团支书例会,了解各班团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工作安排。
9、在学院大型活动中协同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条
宗旨:协助学校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负责开展学生内务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
1、与学校后勤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了解学校膳食、宿舍等后勤工作的动态。
2、管理生活信箱,及时反应学生的愿望与要求,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广大同学生活条件的提高。
3、搞好我系各年级卫生、公共区卫生、宿舍卫生的安排及检查评比,并监督各宿舍做好保洁工作。
4、根据系团委、主席团的有关指示,举办卫生文明评比活动。
第五条
宗旨:以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使同学了解社会,认识社会,积极搭建学校与社会及其工矿企业之间的平台。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1.以“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热心帮助同学,竭诚服务社会”为宗旨,负责各项社会实践工作。如“三下乡”活动、家教服务、公关礼仪等。
2.负责对我系各学生创业团队的社会实践指导工作,鼓励学生自主组成创业团队,培养好每一个团队,确保团队能够正常发展。
3.广泛了解广大同学对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的意见和建议,动员、组织全院同学参加群众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并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负责对全系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和统计
4、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经常了解同学们在社会实践方面的意见和需求,并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
5、鼓励支持广大同学发明创造,鼓励支持广大同学把实践活动搞出去,搞出活力,搞出特色。
6、定期安排各种公益活动。
7、负责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评选。
第六条
宗旨: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组织各种体育活动,发挥同学们的团队精神。
1、根据学院的具体安排,拟定各学期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
2、调动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同学们提高身体素质的自觉性,支持开展各种体育兴趣小组活动,指导各班开展体育活动;如“迎新杯”男子篮球联赛、女子篮球联赛、拔河比赛等活动。
3、通过比赛和活动,培养积极分子,培养和提高同学的体育观念、拼搏意识和协作精神,促进同学加强体育锻炼;
第七条
宗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文艺活动,为校园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注意发现和培养文艺骨干。
1、根据学院的具体安排,拟订各学期文艺工作计划,并组织和检查各系部的文艺工作;
3、与校团委、其它院系及社会文艺工作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促进我校文艺工作和同学文艺素质的提高;通过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
4组建系文化艺术团,汇集我系文化艺术人才。
5、加强与兄弟院系学生会文艺部门和艺术团的联系,通过相互的友情文艺活动,促进自身发展。
6、指导学院各年级、班级的文艺工作开展。
第八条
宗旨:负责学生会的对外联络工作,提供各方面的信息,使学生会的工作能及时与其它各高校及社会进行交流沟通。
1、主要负责与其他院校及社会团体的联络工作,负责院学生会重大活动的对外接待工作以及协助其他部门组织活动并根据需要为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对外联系经费;
第九条
宗旨:组织开展各类义务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服务意识、爱心意识和团队意识。
1、培养和吸收优秀青年,发展壮大青年志愿者团队。
2、规划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培养青年志愿者服务意识,锻炼志愿者的能力。
3、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城乡发展、社会建设、知识学习等提供志愿服务。
4、开展与兄弟院系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工作。
第十条
宗旨:全面负责系网站的建立、维护和更新,负责学院各项学生工作的网上传输,反映学生会的真情实貌,充分体现学院广大学生的风采与活力。
1、维护我系网站主页,确保信息畅通。
2、组织开展网页设计大赛、计算机知识竞赛、FLASH大赛等有关专业方面的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
3组建记者团,对相关人士进行采访报道。
第十一条
宗旨:负责全系卫生情况、学生的仪容仪表及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
1、培养学生优良学习、生活风气,提高同学文明自律意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2、了解全系各班学习情况,上课出勤情况,并及时反馈信息。
3、负责全系各班级卫生情况监督检查。
3、负责各类团学活动的秩序维持。
4、协助体育部、学习部做好早操、早自习的考勤。
5、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第二章
一、招聘目的:
二、招聘条件:
1、思想上进,觉悟较高,各方面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3、热心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为同学服务的自我牺牲精神。
4、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
5、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或学生会所需的特长。
6、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基础较好。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1、系学生会每学年面向在院大一新生进行招聘。
2、系学生会录用新干事的部门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社会实践部、外联部、体育部、纪检卫生部、网络科技部。
四、招聘办法:
1、根据各部的工作需要由各部确定所需人员数额,经常委会讨论报主席团确定。
2、报名:采用学生自愿报名的办法,全院新生均可报名并自行填写《干事应聘登记表》(附后)。
3、一次面试(竞聘演讲):学生会常委会对参加报名的同学进行面试,通过个人简介、竞聘演讲(附:演讲考核细则),确定进入复试的同学名单。
复试:院学生会部长级以上干部对通过一次面试的同学进行面试。通过面试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其工作热情态度和决心,并对其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关系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试。由主席团根据面试情况对面试人员进行量化打分进行筛选。
4、试用:根据面试和竞聘的综合成绩择优试用,试用为一个月。在试用期间,由秘书处在日常工作中全面考察学生的工作能力等各方面素质。
5、录用:根据试用期的表现最终录用。
6、招干期间不得套用关系、私插暗置关系。被招学生干部均应经过成绩等各方面能力的考察。招干期间各负责人必须严肃认真、公私分明、人尽其用。
五、使用办法:
1、应聘同学录取后,常委会召开干事会议或结合学生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座谈,以培养和提高其思想业务素质。
2、干事在工作期间服从主席团和各部负责人的统一安排,参加有关活动。
3、学生干部聘期为一年,若聘期期间有特殊情况自愿退出的干部,要提前写好辞职信,上交到主席团,并做好工作的交接事宜,在主席团没有同意辞职的情况下,不准私自离职。
4、期满后根据聘期内的考察情况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立即解聘:
4、解聘均下达书面通知,在全系张榜公布。
第三章
一.活动准备阶段: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二.活动进行阶段:
活动进行中,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由主席团监督。
三.活动总结阶段: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章
一、办公室值班及接待制度
第一条、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学生会成员每周一至周五按规定时间值班。
第二条、值班时应注意上级机关的各项通知要求及兄弟院系的相关事物。
第三条、办公室值班时间为每天下午没课时间,第五至第七节。
第四条、值班人员的当天值班工作内容为:收取各种函件、整理办公室内务、借出及接收归还办公室物品、接待来访人员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条、当天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须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值班当天的主要情况。接收的文件、信函及物品等,值班人员须通知接收人,无明确接收人的,值班人员应拆封存档,重要信息应当即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第六条、值班人员应注意仪表,对待来访人员应持主动、热情的态度,在职权范围内可解决的事情必须当场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件应作记录并尽快汇报相关部门领导。
第七条、来访同学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投诉等,由秘书处移交有关部门。移交各部的,该部须在一个工作周内将处理结果转达提出的同学,并报秘书处备案。
第八条、开学前两天由秘书处及时根据课表安排值班时间表。
第九条、每年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考试周及其前一周和开学后一周内不值班,有特殊需要的,由主席团作特殊安排。
第十条、值班时间内不得无故缺班、迟到、早退或招入闲杂。值班、签到时间,禁止穿短裤、背心、拖鞋。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提前领取办公室钥匙,并在当天签到结束之前将钥匙放回原处。
第十二条、秘书处必须每天按时查班、查到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学生会办公室纪律
第一条、任何学生会成员都有义务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第二条、办公室内报刊、杂志,由秘书处统一安排整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第三条、保持办公室的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干扰他人办公和休息;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不得在办公室表现不文明举止。
第四条、严禁在室内、办公桌、墙壁上乱刻乱画。
第五条、禁止随地吐痰和在公共场所乱扔杂物、废弃物品。
第六条、不得私自使用电器和拉电线。
第七条、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八条、离开办公室随手关闭门窗,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九条、未经允许,不得私配办公室钥匙或转借他人。
第十条、办公室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1、办公室计算机由学生会科技部负责管理与维护。
2、使用计算机的干部必须爱护计算机,未经允许非院学生会干部不得使用。
3、计算机主要用于院学生会的日常文件资料的输入、整理、保存、收发与工作有关的信息。
4、不得用计算机从事私人活动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未经允许严禁上传、下载相关资料,移动存储器使用时应先查毒。
5、严禁利用工作计算机收发、制作和传播反动、暴力及其他不健康资料与信息。
第五章
一、资金、财物管理
1、学生会日常财务资金由秘书处负责统一管理;
2、凡涉及资金问题,均须报秘书处备案并向秘书处提交内部财务清单;
3、任何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
4、任何班级或个人向学生会借物品须写借条。
二、采购
1、学生会所有花销都由院团委主管老师直接负责。
2、学生会的日常办公用品由秘书处统一采购;
3、各部所需常备物品须在学期初将物品清单交到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申请、购买。
4、各部门所需其他物品,由各部门负责采购,部长统一调配,秘书处监督。物品购买时,必须两人以上参加,不准个人私自开销;
5、采购时,应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或收据,超市购物还应当索取购物清单。
第三条
1、各部门的采购行为,由各部门先垫付钱款;
2、须报销的人员持购物发票或收据、收据、《采购申请单》至秘书处报销;
3、报销时,由秘书处在其发票或收据后盖章,主席和秘书长签字,并只有在发票或收据后已经有经手人签字并填妥相关内容后方可接受其报销事务;
4、如发现实际采购行为和所填写的《采购申请单》不一致等情况时,秘书处有权拒绝给予报销;
5、没有发票或收据、发票或收据填写不当或没有购物清单的,秘书处亦有权拒绝给予报销;
6、购买物品坚持节俭原则,购买金额超过50元的,须先与主席团协商,并由主席在《采购申请单》上签字;超过100元的须团委书记签字。
7、秘书处负责整理票据,由团委老师到财务处报销后,秘书处负责把钱归还相关人员;
8、取报销时须带好《采购申请单》;
9、个人物品不予报销。
10、填好《采购申请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购买。
第四条
办公室将每两月在学生会内进行一次财务公开报告,以便监督。
第六章
一、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
1、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参加。
2、会议于每周二晚7:30在学生会办公室举行
二、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常委会。
1、会议由学生会各部部长参加。
2、会议于每周二晚8:00在学生会办公室举行。
二、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1、会议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
2、会议于每周二晚8:30在J2-502举行。
三、各部门每两周一次内部例会。
1、会议由本部门成员参加。
2、会议内容由本部门自行决定。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例会。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迟到或者退者,须跟会议负责人事先请假。未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者记做一次无故不到。两次有因不到记作一次无故不到。累计三次无故不到者,按有关规定给与严肃处理。
五、会议开始前由会议负责人点名,缺席、迟到或者早退者均将在点名册上注明。会议全程由会议相关人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存入档案。
六、参加例会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走动,不得接打电话,不得大声喧哗。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者,经允许方能发言。
第七章
一、学生会所有档案由秘书处统一封闭保存。对学生会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各部门重大活动方案及其形成的材料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大型活动提供咨询,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二、档案按内容划分为: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计划、总结、学生会工作报告、社团章程、奖罚记录、奖品及纪念品、重要书刊、报纸、其它共十一类。
三、学生会档案所用相关表格均由秘书处统一制作、发放。非统一表格一律不允许进入档案保管。
四、个人档案建立时,学生会成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附上个人免冠1寸黑白或彩色照片。
五、各项活动的策划书须先交由主席团进行审阅,批复后交秘书处存档。
六、各项活动的总结文件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整理完成,上报主席团,批复后交至秘书处存档。不交或迟交者均追究责任,造成损失者酌情严肃处理。
七、各个部门增加或更替干事,必须在变动完成后两天内向秘书处递交变动情况。增加人员则应由分管副主席向秘书处领取表格后,增建档案。
八、所有成员自动离职或被撤职者其个人档案不予退回,对其工作变动性质将记录在档案中。
九、所有档案必须以统一格式递交。
1、纸张大小为标准A4纸,页面设置为: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5cm,左侧装订,装订线0.5cm。
2、正文一级标题采用“华文中宋”字体、字体大小“三号”,加粗;二级标题采用“宋体”字体、字体大小“四号”,加粗;三级标题采用“楷体_GB2312”字体、字体大小“小四”,加粗;正文采用“仿宋_GB2312”字体、字体大小“小四”。段落设置为:首行缩进2个字符,单倍行距,段前段后均为0行。
十、上交档案必须有电子复件,以便秘书处存档。移动磁盘由上交人自备,存档后返还。每学期结束所有档案须归入光盘形式存档,以便电子档案归库。
十一、未经主席和秘书处长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翻阅、修改或销毁档案。
十二、借用、查阅档案必须向秘书处申请待主席批复后方可使用。
十三、任何人不得将任何档案私自外借或用于宣传方面。凡涉及借阅、网络上传、宣传学院或学生会决策等方面的档案,借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以便秘书处记录。
第八章
一、学生会网站维护工作主要由院学生会科技部负责,各类信息发布及文件上传、重要内容更改都要由科技部报请主席团分管副主席批复,由团委书记审阅后方可上传。
二、院学生会网站的新闻宣传主要有院会新闻、内外部各项活动通知、内外部各项活动风采、学习交流等,此类新闻宣传工作主要有科技部,学习部及秘书处共同负责。关于新闻发布的具体细则规定如下:
三、网站内容由秘书处负责监督工作,发现网页内容各类错误尽快与科技部联系,及时更改,确保网页正确性与权威性,学生会内部人员都对网页内容有质疑权,可以提出疑意。
四、学生会内部网络管理员请认真保管好账号密码,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上级反映,如自身原因泄漏密码导致各项网络问题的,将给予一定的惩罚。
第九章
一、考评原则:
二、考评目的:
激发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对优秀干部进行表彰,为人事选拔提供
参考依据,为工作管理提供保障。
三、考评办法:
学生会考评工作有秘书处在主席团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各部门定期向秘书处提供本部门人员评定资料,秘书处结合相关办法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评,并形成报告报送主席团。主席团的考评由学生会委员会民主测评。考评过程采用量化标准,具体办法如下:
被评人员综合考评综合成绩由基础分、工作表现分。
1、基础分。基础分为学生会成员应尽职责累积分,满分10分,采用倒扣分的原则,整学期全程记录。被评人员每学期开始均获得10分,在工作、出勤等方面出现违纪现象,依照考评办法扣除相应分值。
会议缺签扣除0.5分,代签各扣除1分
2、
(一)、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由各部门在负责人的组织下评定,满分10分。
原则上由部门自行评定,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满分10分。
对干事的评定:本部门自行评定
对正副部长的评定:主席团评定
对主席团的评定:由学生会各部部长评定
(二)、工作成绩,满分10分。由秘书处根据各部举办活动情况及获得成绩评定。能圆满完成所负责活动者为5分,活动中获得校级荣誉个人加一分、集体加两分。市级以上荣誉者分别加2分、4分。不封顶。
四、奖励与处分
1、奖励
①优秀干部
②工作先进个人
③优秀部门奖
2、处分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所有惩罚记录将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十章
一、本规章制度从宣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二、凡计算机技术与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都必须无条件以规章制度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三、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技术与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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