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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协会电子信息系分会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电子信息系分会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电子信息系分会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电子系分会是由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的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电子系青年学生组成的全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的目的:通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推动我系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系青年的整体素质,为学校建设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的原则:“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第四条:本协会的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五条:本协会的宗旨:“让爱心用存校园,用真情奉献社会”

第六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射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本系志愿服务活动,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充分发挥(广大青年)的知识优势和专业特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内容丰富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他人、完善自我、服务社会、弘扬新风,推动系文明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社会帮助的社会成员及贫困地区提供志愿服务。

(四)为社会服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八条:本分会工作接受青年志愿者协会指导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 青协电子分会各成员所履行的义务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准则

遵纪守法、履行志愿服务承诺、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身为青年志愿者,青协成员必须对志愿者工作有清楚明确的认识,保持对工作的高度热情。关心集体荣誉,从实际出发,发扬雷锋精神,用自己微小的力量为同学为社会服务;

(三)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安排,努力完成任务。任何会议或活动不能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四)做到公私分明,合理协调好公事与私事,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五)宣传本协会宗旨、维护协会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精神和本分会的影响;

(六)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各部负责人提出)



第三章 分会副部级以上人员的产生


第一条 部门主要负责人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本部门成员在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对其做出考核与审

定,(并且进行打分制供有异议者查看)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第二条 在学年考核评优时被评为优秀干部等先进称号者优先考虑;



第四章 各部门职能简介及要求

秘书处:秘书处档案由秘书处负责管理,实施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和编目。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情况、意见建议应及时以电子稿形式上交秘书处,并由秘书处整理后存档,秘书处的每次会议记录应存档。干部干事及部门的奖惩情况、考核情况均由秘书处存档。档案分为: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协会成员考核资料及其它需保存的资料。


公益部:主要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若对各部门工作有任何建议,可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递交到协会秘书处或协会主要负责人;


组织部:负责组织各项协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认真完成协会所分配的派遣工作;

活动前,通知各级组织,调度安排好人员,准备好活动用品和设备;

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热情地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临时增减方案中的内容,须经部长统一,并报活动总负责人或协会总负责人;

活动后,完成善后工作。


宣传部:设计活动海报和宣传单,撰写、张贴活动海报或宣传单,对本协会重要活动以海报、文章、照片等形式向公众予以说明,以扩大影响。主要负责把本协会的各项活动通过贴海报,做宣传单,拍照、发表文章等形式进行宣传;


公共关系部:负责与校区协会的配合以及同兄弟分会之间的交流以及社会活动的联络。


纪检部:负责本分会工作的监督以及总结每次活动的不足促进本分会的进步。适当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外联部:为系学生会所举办的活动争取社会资金,使活动更加丰富多 彩,让同学们能充分接触社会。以全体同学为服务对象,组织同学们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我校学生的社会实践技能。协助系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五章 协会干部考核细则

第一条 会议出席

分会人员务必到齐,准时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会议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事后请假或请人代假均以旷到处理。不能代


第二条 材料上交

上交的材料包括工作计划、活动策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及其它指定上交的材料。材料必须在指定时间内上交。材料上交不得出现迟交、漏交等情况,材料迟交一天后按漏交处理。



第三条 活动开展

参与活动人员务必到齐,准时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活动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事后请假或请人代假均以旷到处理。每人每月只能请一次事假。迟到四次直接罢免其职务。旷到两次直接罢免其职务。活动如出现代签,累计两次,直接罢免其职务。扰乱活动工作秩序、不服从活动工作指挥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者,直接予以罢免职务处理。


第四条 工作落实

要求认真负责并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听从组织安排,工作态度要积极端正。


第五条 部门协调

部门之间工作要配合、部门内部团结、在工作上不发生矛盾。


第六条 干部形象

作为学生干部应该注重自己的公众形象,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同学监督,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



第六章 协会成员申请离职

凡申请离职的协会成员,都必须向秘书处递交《离职申请书》,申请书上必须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经协会各常委审核确定后方可离

职。在审核结果尚未公布时,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否则全系通知开除批评。


注:本规章从发布之日起即时生效!


电子信息系分会

20XX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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