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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团员队伍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强化团员意识,根据《团章》关于团组织工作的要求和院团委本学期工作计划安排,定于本学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分为学习实践、团员评议、团员注册总结三个环节进行。

一、学习实践环节(3月02日——3月29日)

以基层各团支部、团总支为单位,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我与祖国共奋进”和“增强团员意识”等主题活动,结合各系本学期主要工作,动员各基层团支部、团总支积极开展实践活动,突出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将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坚定广大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活力和凝聚力。

二、评议环节(3月30日——4月5日)

本阶段要求各团支部召开支部生活会,组织引导团员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组织的内在活力。团支部应按照下述评议程序,按照团员六项素质要求,对每个团员从20XX年团员评议一年来的综合表现做出评议,评议结果经支部大会通过后填入《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报各系团委存档。

(一)评议等级和基本要求

1、优秀团员(30%左右)

A、严格遵守团章,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B、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班级名次在全班的前40%

C、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热爱团的组织,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D、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思想、学习和工作方面积极发挥带头作用

E、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合格团员(55%左右)

A、按照团章要求,具备共青团员的基本意识

B、学习认真刻苦,成绩较好,无不及格现象

C、履行团员的基本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D、遵守校规校纪,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基本合格团员(10%左右)

A、团员意识不强

B、学习不够认真,成绩落后

C、集体观念淡薄,不积极参加团支部活动,缺乏组织纪律观念

D、基本遵守校规校纪

4、不合格团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团员)(5%左右)

A、丧失理想信念,不具备团员意识

B、学习差,学期成绩不及格在三门次以上

C、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

D、违反校纪校规,受严重警告纪律处分以上

(二)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按自评、互评、综评三个环节实施。民主教育评议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开展,时间相对集中,方法力求简便易行,注重实效。(自评和互评按照团员六项素质要求综合评议计分,L1、L2、L3、L4和L均按照百分制计分)。

(1)自评:L1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团员个人做出总结(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写出个人思想小结。

(2)互评:

互评包括团小组对团员的评议、支部大会对全体成员的评议、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的评议。

A、团小组对团员的评议L2

在自评的基础上,各团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团员个人依次在团小组会上汇报自己的思想总结,其他团员按照总结的内容,结合该团员的平时表现进行评议。

B、团支部大会对全体成员的评议L3

在团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由各团小组长依次介绍本小组的情况,团支部结合团员平时表现逐个进行评议。

C、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的评议L4

在支部大会评议的基础上,由辅导员主持召开团支部委员联席会议,再依据前面的评议结果,结合团员一年来的表现,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

(3)综评

对以上评议的分数,按下列计算公式,即得每个团员的评议分数L,并根据每个团员的评议分数和评议等级要求综合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并将结果填入《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

L=L1×10%+L2×25%+L3×35%+L4×30%

三、团员注册和总结环节(4月6日——4月12日)

1、按照院团委关于年度团籍注册制度相关规定的要求,由各系团委为优秀团员及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优秀团员,经系团委审查批准后,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注明“优秀”字样,并作为本学期 “五四”优秀团员评比的候选人。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组织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为党的培养对象或发展对象。

2、对基本合格的团员要缓期注册,团支部要采取措施,帮助这部分团员改正不足,取得进步后,经团支部大会同意再为其办理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3、对不合格团员,团支部应进行采取措施,耐心帮助,经帮助教育仍不改进的,应根据《团章》相关规定按照正常组织程序进行团内处分,并报系团委批准。

4、团员应持团员证参加教育评议活动,团员证丢失的同学请及时办理补办手续,过期不办,取消参加“五四” 评先资格。 (团员证补办截止时间:20XX年3月31日)。

各团支部要认真总结,及时将活动材料(《团员教育评议表》、支部活动总结等)报各系团委。系团委根据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详实做好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书面总结,并于4月12日前上交院团委。

四、为保证团员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做以下要求:

1.为保证此次活动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各系团委应建立专门的“团员教育评议小组”并由各系团委书记担任组长,制定本系实施方案。

2.活动要严格按照院团委要求的程序和时间进行。

3.活动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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