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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十佳青年”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公司“十佳青年”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公司“十佳青年”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首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旨在举荐、宣传和表彰在公司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展示八冶青年的良好形象,树立青年时代楷模,激励全公司广大青年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勇挑重担、立足本职、敢于创新、建功立业,为实现集团公司“十二五”规划目标贡献青春和力量。

二、评选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八冶公司工作3年以上在册职工;

2、思想政治素质高,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始终与集团公司保持高度一致;

3、业务强、技术精,不畏艰难,勇于攀登,敢于创新,成绩显著,是为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范;
4、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勤奋好学、不懈追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是敬业爱岗,开拓进取的青年表率。

三、评选机构

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首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牛宇锋

副组长:张爱萍 张瑞泉 朱寿斌 鲁小红

成 员:邓玉全 尹书群 刘 辉 刘德辉

钱志保 曲宝学 丁爱英 王砚奇

王有德 陈国华 李庆明 韩自德

柳 军 张 林 姜汉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团委,鲁小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层层推选。评选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

(二)评选步骤

1、推荐提名(****年5月—9月)

各单位根据参选条件,在认真选拔、集体研究、单位公示的基础上,择优向评选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审核初选(10月—12月)

评选办公室根据推荐名单,对所推报材料进行审核,从中择优选出30名预备人选提交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并考虑侯选人的类别、行业分布等因素,投票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3、公示、考察(2014年1月—3月)

评选办公室将正式候选人事迹情况通过公司网站、《八冶建设》、八冶青年新浪博客、各单位公告栏等宣传媒体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同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如有异议,评选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汇总上报评审领导小组。在公示考察中发现有问题的候选人,领导小组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所缺名额不予递补。

4、确定人选(2014年4月)

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公示结果,对正式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最终评选。投票结果名列前10名者当选为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首届“十佳青年”。并选2名代表在青年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其他10人设 “优秀青年”提名奖。  

五、宣传表彰

2014年“五四”期间召开青年工作会议,对10名当选者授予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首届“十佳青年”荣誉称号,颁发证书,给予物质奖励。并在公司网站、《八冶建设》、八冶青年新浪博客等媒体进行系列报道。

  六、有关要求

1、推荐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应严格把握参选人员条件,重点推荐一线员工,同时考虑行业、工种、岗位等要素,推出的人选应是本单位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忠于企业的优秀青年。对于推选过程中,出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各单位要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大力宣传。

2、推报人选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首届“十佳青年”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②详细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正文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标题用黑体二号字体;要求内容真实,表述流畅,数据真实、准确,切忌引用空话、套话。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同时报送word电子文档。

③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有关荣誉的证书复印件各3份;

3、各推荐单位要在****年9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

注:此表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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