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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魅力课堂”评选“魅力教师”活动方案

构建“魅力课堂”评选“魅力教师”活动方案

瓯北三小构建“魅力课堂”评选“魅力教师”

构建“魅力课堂”评选“魅力教师”活动方案

活 动 方 案(试行)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奉献教育的感人精神和人格魅力,搭建教师专业成长、展示个性魅力的平台,推动以课堂为主阵地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以此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精化教师队伍,塑造先进典型,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构建“魅力课堂”、评选“魅力教师”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价标准

(一)“魅力课堂”评价标准:

分别从教和学两方面进行评价。要求教师做到教学设计巧妙,目标恰当,重难点突出,态度自然亲切、富有亲和力,能灵活恰当地根据学生反应和参与状况及时调整教学节奏和策略,正确处理预设和生成,重视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的培养,使学生有效参与,主体突出,善于沟通、合作、倾听、质疑,使课堂品质进一步优化,教师魅力进一步显现,整体效果进一步提升。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瓯北三小“魅力课堂”评价表》。

(二)“魅力教师”评选条件:

1、资格条件:

(1)参加“魅力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先通过"魅力课堂”的考核与评价,并获得优秀奖。

(2)无违反师德、师风和纪律现象。

2、业绩标准:

(1)在平凡普通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关爱、尊重、激励和引导每一个学生,具有崇高的师德,具有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忠诚的精神品质,代表了全校教师的先进性。

(2)创新教育理念,教育行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具有创造精神,敢为人先,教育效果显著。

(3)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深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认可与赞誉。。

3、对学校有特殊贡献者,第1(1)、2(2)(3)项要求放宽。

二、评选办法

(一)根据“魅力课堂”的评价标准,各学科教师要积极参与学习、交流和创建活动,学校将聘请专家,每年对各学科组教师进行考核与评价,并按相应比例评出优秀奖。

(二)已获得“魅力课堂”评比优秀奖并无违反师德现象的老师将作为候选人,参加学校“魅力教师”评选。“魅力教师”考核分为100分,其中材料考核量分为50分,教师民意测评15分,家长、学生问卷调查各10分,领导小组考核15分(详见《永嘉县瓯北三小“魅力教师”评价细则》)。

(三)已获得“魅力课堂”优秀奖和“魅力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下一年度同一项目的评选。

三、时间安排:

“魅力课堂”的创建与交流要形成常态化,学校将分时段对各学科教师进行评价;“魅力教师”的评选将定在每年11-12月份。

四、评选要求:

1、各学科教师要积极参加“魅力课堂”的创建活动,通过二至三年的努力,有效掌握技能技巧,形成富有个性魅力的教学风格。

2、各参加“魅力教师”评选的对象应准备一份1000字左右的述职报告,在教师会议上进行述职。

五、奖励办法

被评为“魅力课堂”优秀奖的教师将在绩效考核(学科评奖)中予以加分,并颁发荣誉证书;被评为学校“魅力教师”的,学校将在一年一度的教代会上进行隆重表彰,并颁发奖杯、奖品和荣誉证书。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学校“魅力课堂”、“魅力教师”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特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显武

副组长:李江雄 潘建勋徐琼

成 员:陈娇锦 徐新江 麻锦松杨碧映 厉敬仁单海燕 唐双双 陈秀玲 杨建秀 陈海晓 葛海双 柯俐励 叶芬艳

附件1. 瓯北三小“魅力课堂”评价表(试行)

附件2.瓯北三小“魅力教师”候选人登记表

附件3.瓯北三小“魅力教师”评价细则(试行)

附件4.瓯北三小“魅力教师”评选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5.瓯北三小“魅力教师”评选家长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6.瓯北三小“魅力教师”评选教师满意度测评表

瓯北镇第三小学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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