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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山寨食品”泛滥亟须“合力围剿”

农村市场“山寨食品”泛滥亟须“合力围剿”

“六个核桃”是国内知名饮品,但“亣个核桃”你听说过吗?日前,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该市今年以来累计查扣各类山寨食品340件(箱),其中就有“亣个核桃”。据了解,在一些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小超市、小商铺里多有出现冒充名牌的假冒伪劣食品。由于这些“山寨食品”的外包装、字体、字形等都与正品几乎一模一样,因而很难为消费者所发现。再加上农村地区消费者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对山寨食品的辨别及其危害性的认识不足,不法商家利用价格优势,导致在农村地区各种“山寨食品”很有市场,农村市场往往成了“山寨食品”的聚集地。“山寨食品”在农村市场的肆意泛滥,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乱象仍未得到根本治理。要遏制农村各种“山寨食品”泛滥亟须“合力围剿”。

农村市场“山寨食品”泛滥亟须“合力围剿”

一、“山寨食品”泛滥原因分析

一是“山寨食品”成本低,利润高。一些小食品生产厂家令利智昏,只追求个人利益,将《食品安全法》置于脑后,只迎合消费者(特别是儿童)对味觉的需求,不考虑食品的安全因素。“山寨食品”成本低、有市场、利润高,因此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泛滥成灾”。

二是多数农村群众消费水平低,辨别能力差,对“山寨食品”的危害认识不够。由于“山寨食品”具有“物美价廉”的假象,被戏称为“五毛食品”,而且其“傍名牌”的效应对农民朋友很具有吸引力,有的人看中的就是“山寨食品”的“名牌”和便宜,还觉得挺“体面”。加之农民群众对“山寨食品”的危害认识不够、缺乏真假食品的辨别能力。这是“山寨食品”在农村泛滥的重要原因。

三是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维权成本高。虽然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给予了消费者维权的渠道,但是由于“山寨食品”价格低、单个体量小,维权成本高,维权收益少,即使消费者知道上当受骗也只是选择“善罢甘休”,不愿意走维权之路,助长了“山寨食品”在农村的泛滥。

四是对农村市场监管缺位,使“山寨食品”有可乘之机。

“山寨食品”之所以很少出现在大中型超市中,最大的原因是大中型超市的监管力度较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而在农村“山寨商品”是通过“地下”批发商,销售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小卖部,这些小卖部虽然多数有营业执照,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基本是盲区,加之流动商贩较多,所以农村成了“山寨食品”泛滥的温床。

二、对策建议

一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出重拳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要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应不定期到各地农村市场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山寨食品”,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并要顺藤摸瓜,查找源头,斩断“山寨食品”背后的黑色利益链条,对“山寨食品”进行围追堵截。各部门间应加强联合执法合作,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严格监控市场各个环节,使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无处隐藏。

二是要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要倡导食品生产商、销售商加强行业自律精神,积极开展行业自洁,针对违反自身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追诉维护行业健康发展。建立行业自查机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绝不让生产“山寨食品”的企业有任何生存空间。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相关政府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正品食品和“山寨食品”的辨别方法和技巧,告知假冒伪劣食品可能会对人体产生的危害,让广大村民能知晓真假。

四是要建立“山寨食品”举报制度。应建立假冒伪劣食品举报制度,鼓励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市场上的“山寨食品”,要第一时间向有关工商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举报。同时,广大村民要从我做起,拒绝购买“山寨食品”,更不要知假买假,“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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