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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劳动法规尚有空白

高温劳动法规尚有空白

高温劳动法规尚有空白
目前上海实行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能否适应上海当前的高温——连续10天35℃以上,近日更达到39℃?是否涉及到随着城市发展而产生的、众多新的与高温有关的职业——交通协管员、空调安装工、快递员?

  所有这些答案都是否定的。昨天,记者了解到,目前针对高温作业可以参照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我国1960年7月1日发布的,该规定只是针对冶金等特殊高温作业的行业,如锅炉工、电焊工、铁匠、厨师、长途汽车司机等,而对于自然气候引起的室外高温下能否放假、如何补助、应采取何种保护劳动者措施,我国现有法律在这方面还是空白

  另外,现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但这一规定过于笼统,对于合适工作环境的具体衡量标准,《劳动法》并没有涉及。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法律法规对高温下的劳动保护缺少详细规定,沪上一些企业宣布因高温停产休假,发放高温补贴等,都仅限于临时行为或行业行为。从最终的结果看,这些行政措施并不能替代法律,不能彻底解决高温下劳动保护问题。

  不过,据可靠消息,上海目前正在根据近年来的高温实际情况及大家的呼吁,制定自己地方的防暑降温办法,保护高温作业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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