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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研社规章制度

漫研社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漫研社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丰富校园活动、繁荣校园文化、丰富学生业余活动而创立的动漫社社团。

第二条 社团宗旨:Wools can be used to make clothes(毛线能做成衣服)

第三条 根本宗旨:本社团坚持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创新的活动锻炼人为根本宗旨,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培养同学们的活动能力、合作能力。

第四条 社团目的:培养同学们活动能力、创新能力,为动漫热爱者提供一个交流及活动平台。


第二章:社团基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 通过审核后的社员必须认真填写社员资料表以便于社团的管理。

第六条 社员必须自行管理好学习与社团活动,必须确保参与社团活动不会对学习造成过大的影响。

第七条 社团内禁止一切个人对抗、部门对抗以及权力对抗,社员之间和睦相处。

八条 对不执行社团的决议,不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和做有损社团形象等直接或间接对社团的近期或长远构成损害的社员,由风纪部审议后执行相应的惩罚。

第九条 社团制度对所有社员适用,不分职务、级别。

第十条 社团管理阶层有权制定或修改社团制度,并在社团会议上通过方才生效。


第三章:活动与任务

第十一条 社团各项活动由主要领导人员商讨实施。

第十二条 社团领导人员每月开一次大会,对本月所举办的活动予以总结,并安排下月活动。

第十三条 活动过程中,各干部、社员应积极参与活动,积极配合工作。

第十四条 活动中,社员不得与相关活动单位人士发生争执,不得随意动用物品。

第十五条 社员必须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活动任务。

第十六条 社团将积极组织社员参加动漫艺术节并参加相应的比赛及演出。

第十七条 社团将与校内其他社团结成联谊,并将在允许的情况下联合开展校园活动。

第十八条 对一切活动社团管理阶层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四章:社团组织机构(管理阶层)

第十九条 社团详细组织机构:

(1) 设立社团会议,成员主要为社团管理阶层人员,可由少部分社员参与。

(2) 设立会长一名。

(3) 设立副会长两名。

(4) 设立风纪部,部长一名,部员四名。

(5) 设立编辑策划部,部长一名,部员三名。

(6) 设立财务部,部长一名,部员两名。

(7) 设立采购部,部长一名,部员两至三名。

(8) 设立外联部,部长一名,部员两名。

(9) 设立化妆部,部长一名,部员二至三名。

(10) 设立秘书处,处长一名,成员三至四名。

第二十条 详细职责

(1) 社团会议:主要商讨以及决议各类重大事件,如罢免负责人职务。会议需四分之三的成员出席,需出席人员中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表决,方能通过生效。

(2) 会长:全面管理社团,拟定每学期的活动计划、工作计划,做好学期总结,并向上级汇报。协调组织干部,主持各项会议等。

(3) 副会长: 全力协助会长工作,管理并教导社员,外联、统计和单项活动的策划与总结等。

(4) 风纪部: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热爱社团,维护社团纪律,收集社员竞选资料、处理纠纷以及处理社员请假申请等。登记社员的活动出勤率,管理社员的实事档案。审议如何处罚违反社规的社员并有权监督社员。

(5) 编辑策划部:编辑、整理社员的原创绘画、原创动漫文学等。对上交的作品进行相应修改以给予意见,并向上级汇报。同时负责策划有创意的社团活动及计划,并定期提交活动方案。

(6) 财务部:负责社团内一切财务收支的管理,并定期向上级汇报情况及提交财务总结。财务收支情况需向所有社员公开。

(7) 采购部:负责采购社团所需的道具、服装等,需向财务部反馈采购物品及价钱,以便于财务收支管理。

(8) 外联部:负责社团联谊及社团活动对外的安排,以及社团内的一切宣传工作,需定期向上级反馈联谊、宣传等情况。

(9) 化妆部:主要负责社团cosplay的化妆以及服装道具的挑选。

(10) 秘书处:从事各种日常工作,为其他主要机构服务,并执行这些机构指定的方案。同时负责收集与反馈社员意见及建议。

第二十一条:管理阶层权力

(1) 会长、副会长可对工作不积极、工作态度不端正、行为举止不符合规范且管理能力不强的管理人员提出罢免,需通过社团会议的审议。

(2) 各管理人员均有推举权,可推举有能力的社员胜任社团职务,需通过社团会议的审议。

(3) 风纪部拥有对社员(包括各负责人)的处罚权,可对严重违反社规的社员提出开除申请,需通过社团会议审议。

第二十二条:要求

(1) 以身作则,平等对待每一个社员,认真解答每一个社员的疑问。

(2) 不得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罢免其职务,并由社团会议对其进行裁决。

(3) 财务部在记录财务收支情况时,要求一人记录,一人核实,一人监督,并上交上级审查。

(4) 采购部采购时需对商品的质量认真审查,以及对价钱认真考虑。

(5) 秘书处对各部下达的方案或是通知应当即时执行。

第二十三条:社团职务竞选

(1) 除去第一届部分管理人员内定外,皆可进行公平竞选。

(2) 新任会长、副会长皆由各部负责人中选出。

(3) 社员若有意参加各部负责人竞选,需向风纪部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必须包括个人简介以及对所竞选职务的决心等。

第二十四条 各部负责人不得在其余社团担任任何职位。


第五章:社员权利及义务

第二十五条:社员权利

(1) 有社团内的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2) 有权参加社团内的一切活动,条件限制时服从安排。

(3) 可对社团工作进行监督并拥有批评建议权。

(4) 入社需通过审核,退社需提交申请,并由社团纪录留挡。

(5) 有权了解社团财务开收支情况及管理机制。

二十六条:社员义务及要求

(1) 遵守社团规定。

(2) 自觉爱护社内物品。

(3) 支持社团各项活动、比赛。

(4) 主动向社团管理阶层提出意见及建议。

(5)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缺席者由风纪部执行惩罚措施。若因事无法参加社团活动,需向各级风纪委员提交请假申请。

(6) 不得未经社团秘书处同意私自以社团名义参与任何活动。

(7) 必须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必须和谐相处,不得对社团内及社团外的人员进行任何人身攻击等侮辱行为

(8) 按时缴纳团费。

第二十七条:例会要求

(1) 例会前,参会者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风纪部请假,风纪委员做好考勤记录,并上报会长。

(2) 开会前由负责人员点名签字,凡迟到缺席者均记录下来;早退者应有记录作为评选的最后参考。

(3) 例会时,所有成员要衣冠整齐,言行礼貌。

(4) 例会时,会场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有见解在不影响会议进行的情况下,可举手,或起立发言。

(5) 例会时,认真做会议记录,不得私下看书、听随身听或玩弄其他物品,发现者予以警告处分。

(6) 开会时与会者签到,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缺席者由风纪部执行惩罚措施。

(7) 开会结束后有会长宣布散会方可离场,在散会出场时按着顺序散会。

第二十八条:退社申请

(1) 社员需写出退会申请书并通知风纪部,申请书递交风纪部再递交于会长。

(2) 退出社团时写清退出社团的理由和希望,或要求。

(3) 退会时需交出原创社的胸卡,并由风纪部做好档案处理,该会员的档案不能交给此人。

第二十九条:自本章制度实行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条:社团制度的解释权、修改权归中山外校YARN―漫研社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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