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简历谷 >

职场 >工作方案 >

“春风助学行动”工作方案

“春风助学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好区委区政府“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失学”的工作目标,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情系贫困学生,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经研究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春风助学行动”,使用圆梦行动结余资金,资助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拟定此工作方案

“春风助学行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推进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

二、资金来源

从圆梦行动结余资金中划拨200万元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1、孤儿、烈士子女每人资助1500元;

2、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每人资助3000-5000元;

3、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每人资助800元。

四、工作程序

“春风助学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资助,拟在****年元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资助,拟在****年3月30日前完成。

1、活动宣传及调查摸底。各学校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宣传区教育局“春风助学行动”工作方案,使该活动家喻户晓;认真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将符合不同类型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后,指导学生填写《春风助学行动申请表》,同时要求学生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孤儿、烈士子女提供孤儿证、烈士证书复印件;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提供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住院费用结算单等复印件;其他类型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低保证或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供家庭情况证明等)。

3、学校评审公示。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认真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资助中心核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班对各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册》及学生《申请表》等进行复核,核定后,在区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5、资金发放。助学资金以现金的形式通过学校发放。

6、资料建档。各校要对所助学生资料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深入推进此次助学行动,区教育局成立以杨汉明局长任组长,江中华副主任任副组长,资助中心、财务科、基教科、监察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助中心翁胜华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助学活动组织工作。

六、时间安排

1、 12月20日前,学校宣传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

2、****年1月10日前,组织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3、****年1月20日前,资助中心下校复核、公示。

4、****年1月30日前,发放第一批助学金。

5、****年3月5日前,学校组织符合第二批受助条件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后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6、****年3月20日前,资助中心复核、公示。

7、****年3月30日前,发放第二批助学金。

8、****年4月15日前,资料建档、工作小结。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本次助学工作,要精心组织、细致安排,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活动。

2、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各校要积极宣传资助政策营造助学氛围,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助学活动,把经济资助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收集、报送资助活动中典型事例,发挥资助育人最大效益。

3、评审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各校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对贫困学生的摸底、评审、公示等项工作,做到认定准确,不徇私情,应助尽助,资金发放及时。

附件:1、春风助学行动申请表

2、春风助学行动受助学生名册

3、春风助学行动助学金发放表

标签: 助学 春风 方案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jianligu.com/zc/fangan/de2vn.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