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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建管处工作总结

市环境保护局建管处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全市法律建管系统在市环保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县环保局、直属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发展为核心,加强环境保护为重点,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积极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年,全市审批项目1689个(含工业项目293个),验收项目406个,市本级审批项目655个(含工业项目255个),市本级验收项目214个(其中工业项目44个),批复试生产项目80个。此外,我们还参与国家环保部审批的项目4个,验收项目3个,参与省环保局审批项目178个,验收项目67个,圆满完成省委、市委、市政府分解的民生目标、奋斗目标26个,局内目标10个,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建设项目管理上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市环境保护局建管处工作总结


一、以灾后重建为龙头,认真做好环保服务保障工作

(一)全力以赴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5.12”地震灾害发生后,高度重视灾后重建工作,及时组织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对灾后重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有针对性地提出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的意见建议,提出争取下放审批权限、加快审批进度等措施办法,对灾后重建项目实行免收项目评估费,灾后重建规划免收环评文件编制费等,指导市(县)完成521个过渡性安置区选址、备案工作,完成225个灾后重建项目审批,21个灾后重建项目验收和36个灾后重建项目现场检查,有力地支持了灾后重建工作。

(二)积极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改善环境,参与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固体废弃物处置场、与阿坝州共建工业集中发展区等重大项目选址的环保论证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了石化下游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金堂工业战略后备基地等重大决策的行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的意见,并形成专题报告,积极为政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提供环保支撑。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办理领导批示督办件5项,人大、政协提案件13件,组织人大代表被环保部采用信息4篇,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三)强化环保事前服务

积极与市投促委、发改委、经委、规划局加强横向联系,把环保服务延伸到招商引资全过程,避免了因项目选址不合理造成的被动局面。在新一轮产业布局规划调整过程中,配合经济管理部门,从环保角度对各工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提出限制性要求,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发展的试行意见》(成府发[20XX]13号)中提出了禁止性项目。

“5.12”地震当天,我们开通了石化基地环保咨询窗口和局长信箱,专门组织专家、建设单位与群众沟通,打消群众疑虑,做好环保宣传工作。地震发生后,积极与国家环保部联系,协调完成了石化基地的震后环境风险评估和石化项目油库的环评审批,确保地铁、至都江堰铁路、石化原油储备库等一批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实际行动支持灾害重建,拉动内需。

(四)进一步简政放权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市政府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课题研究,优化审批程序、提出并联审批工作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文件(成府发〔20XX〕58号)形式印发,作好了并联审批工作的前期准备。同时,我们结合我市环境管理现状,提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具体措施。20XX年10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县级环评管理权限的通知》(成府函〔20XX〕135号),明确除国家、省规定属于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外,总投资在8000万元以下各类轻污染建设项目,由区(市)县环保部门审批。

为方便企业的灾后重建贷款,积极与省环保局协调,寻求支持。年内,争取到总投资5亿元的基础设施贷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


二、严格按照环保法规、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指标审批建设项目,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一)严把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关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贯彻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原则,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和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破坏以及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禁止“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20XX年,否决了青白江天全三联法律、新津远大皮革等不符合我市环境准入要求的一批项目。

(二)实行环境容量“一票否决”

省、市分别下达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以及按区域分配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此,我们结合新的形势,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等级,倡导循环经济,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20XX年,将新上项目取得当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审批前置条件,无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的总量削减方案,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三、强化环境执法管理,维护环保法律法规的权威

(一)开展“三同时”专项清理清查工作

对20XX年以来的所有省、市项目验收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清查。年初,结合全市建管工作会议,对市级项目“三同时”工作进行了部署,结合省局项目清查、排污申报等工作,对省、市审批未验收的工业项目进行了分阶段专项清理清查,今年,市本级项目验收数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6%。

(二)进一步加强了环境执法工作

完善了建设项目现场检查程序,强化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两项制度的项目查处力度。对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擅自投产,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企业及时通知市环境监察支队立案查处,并要求县级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会同市监察支队对金堂纺织园区污水处理厂、华夏建设等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有效地维护了环保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三)强化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期间环境管理工作

针对建设项目在试生产(运行)期间存在环境风险较大的特点,我市加大了对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期间环境管理工作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严防死守,确保了新建项目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安全,杜绝了重大污染事件的发生。在彭州联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整改过程中,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加强管理,指导调整整改方案,协助彭州市环保局“派人驻厂、先测后排、逢排必测”等多种监管措施,确保了联邦制药所有项目年内全部通过省、市环保局的环保“三同时”验收。


四、以规划环评为契机,提高了环境管理层次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成渝经济区战略环评试点工作要求,全面启动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9项市级重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督促指导区(市)县开展区域规划环评工作,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市县政府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工作开展,完成了8个工业集中发展区(点)专项区域规划环评。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不够严谨,一些地方项目管理人员变化较大,面对成立单独审批机构,实行并联审批等一系列新形势、新要求还不适应,对新出台的环保标准、政策缺乏深入理解和掌握,存在执行上不统一,把关不严,越权审批,降低环评等级审批等问题。

二是部分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不到位,面对未审批先建设、不审批也建设、“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部分区(市)县社会服务业,养殖业、农家乐、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尚未完全纳入环境管理。

三是项目建设期间督管不够。一些项目环保设施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未经批准擅自投入生产的现象较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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