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简历谷 >

职场 >工作计划 >

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计划

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计划

大足县位于重庆市西部远郊,地处成渝经济走廊,幅员面积1399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办事处、22个镇(乡),总人口92.8万人;始建于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取“大丰大足”之意而得名;又因“有海棠而独香”的传说,故有“海棠香国”的美名。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山、水、田、林生态资源,多样化的生态系统类型和较为宽阔的发展空间,都是我县经济发展的优势和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巩固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并转向全面建设生态县的重要阶段,是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更新升级的重要时期。生态环境是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竞争力主要取决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创新能力。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成为确保我县在“十一五”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编制并实施好“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对加强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发挥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的保障和支撑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上级有关政策和《大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制定本《规划》。

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计划

一、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现状
(一) “十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面启动、重点推进,水污染控制、大气环境治理、工业污染综合整治、城市绿化建设以及生态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20XX年7月,大足生态示范区建设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重庆市第一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对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全面建设生态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环境综合整治
(1) “一控双达标”工作如期完成
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推广清洁能源工作在城区有序开展,对企事业单位使用的燃煤锅炉一律改烧天然气;城区噪声控制措施有效实施,建成了龙岗—棠香噪声达标区。
(2) 城乡能源结构有效改善
在城镇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全县城镇天然气和液化气使用住户达到城镇住户的80.3%;在农村大力实施能源生态工程,全面推行农村沼气和节柴改灶,全县已建设农村沼气池1.2万余口,改灶5.16万户,使用成型煤农户达到14.1万户。
(3) 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全面启动
濑溪河、怀远河已完成了综合整治规划编制,濑溪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的可研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实施了全长6公里的濑溪河县城段综合开发整治工程。开工建设龙岗3万吨污水处理和日处理184吨的县城垃圾卫生填埋工程。修建下水道39.5公里,公厕48座,垃圾站5个,垃圾坑35个,垃圾焚烧场1个。
(4) 城乡人居环境不断优化
通过“十五”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基础设施和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地表水主要控制断面满足Ⅲ类水质,县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区垃圾清运率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00%;建成区绿地率40.6%、绿化覆盖率41.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6.55平方米。成功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全国人居环境范例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等,极大地提升了大足对外开放的形象,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2、生态保护与建设
根据《大足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按照“政府组织,专家指导,社会兴办”的建设方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基本原则,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投入逐年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
(1) 生态农业发展壮大。全县广泛推行稻田生态模式、旱地生态模式、林果地生态模式等生态农业种植模式,无公害蔬菜生产规模壮大,建成基地2万亩。全面推广优良畜禽品种。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强化农耕地保护,对全县24个街镇乡划定了农田保护区。大面积推广配方施肥,施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
(2) 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建设、绿色通道建设、退耕还林(草)、南北山生态建设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全面实施,共完成植树造林13.6万亩,封山育林28.8万亩;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6.12平方公里,年均减少水土流失量113.62万吨,林地面积达到52.4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4.3%提高到27.3%。
(3) 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初步建成。玉龙山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成功;已建成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为主的西山桫椤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主的国梁白鹭保护小区。
(4) 生态旅游不断发展。充分利用大足石刻旅游资源和生态农业优势,坚持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相结合,加快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复合型生态示范区建设,带动了生态农业的发展,一大批生态观光农业园区和“农家乐”应运而生。
(5) 生态工业迈出可喜步伐。在天青石矿山开采上,坚持合理规划,科学开采,矿产资源利用率有效提高;在锶盐加工上,关闭了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化工厂;大力实施五金振兴工程,龙水电镀园区进一步规范,龙水小五金“老、大、粗、黑”的面貌大为改观;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园区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利用效力显著提高。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整治。
(二)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
全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生态环境总体质量仍不尽人意,远不能满足人民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在污染治理、生态建设与自然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等方面,工作还相对滞后,全县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1) 水环境形势令人堪忧。全县四条主要河流水质均不能稳定达到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河流水质总体情况恶劣。农村畜禽养殖粪便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呈上升趋势,少数污染企业不能稳定达标,加之城市排水管道雨污分流、处理工程尚未建成和投入使用,县内河流水环境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
(2) 声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县城区域环境噪声虽达功能区要求。但区域环境噪声共设置网格105个(170米×170米),噪声达标的网格只有84个,达标率80%。
(3) 陆地生态环境质量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全县水土流失年土壤侵蚀总量为77.82万吨/年。全县森林分布不均,林地相对集中于东南部低山区,人口密集的城市(镇)周边地区的林地较少,对人居环境质量的调节功能较弱。
(4) 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秸秆、畜禽粪便等各种养殖业的废物排放,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品的不合理使用,以及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是全县农村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
(5)城乡生活垃圾对环境影响不可忽视。因收运系统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导致城乡生活垃圾成为生活环境中的重要污染物之一。以城乡生活垃圾为主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管理亟待加强。

二、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我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挑战与机遇共存,忧患与希望同在。我们必须抓住时机,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努力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使全县的生态环境状况能够真正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一方面,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为解决我县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为生态县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为重点,复兴大足的生态资产、生态产业和生态文化,必将促进城乡和区域生态环境向绿化、美化、净化、活化的山水生态景观演变,促进传统经济从物态型、基础型、粗放型经济为主导的单一型产业向以生态型、复合型和知识经济型为主导的开放型循环经济转型,从同型同构的竞争经济向共生循环经济转型。
——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将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减轻经济增长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依法治县、科学治县的推进,将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法制建设,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将推动公众广泛地参与环境监督,逐步形成人人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风尚。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建设持续发展、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开发强度的加大,生态环境问题必将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主要河流的水污染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亟待解决;
(2)城市化进程加快与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的需求和固体废弃物猛增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3)农药化肥的粗放使用、养殖业的迅猛发展,已成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一大问题;
(4)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应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有毒有害有机物质、新化学物质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外来物种的入侵等新环境问题日益凸现;
(6)在经济增长方式未发生根本性转变的情况下,工业经济增长对环境的压力日益增大;
(7)公众环保意识逐步提高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

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建设“国际旅游胜地、生态经济城市”的目标,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缓解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增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我县区位、交通、环境、资源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2、坚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生态环境的改善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城市发展要考虑环境容量;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生产力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国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要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不能以损害环境为代价,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生态良性循环。
3、坚持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并重
充分考虑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把城乡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摒弃重治理、轻保护的观念,严禁边治理、边破坏,逐步由被动型的污染控制转向主动型的生态建设,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水平。

4、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在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的同时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化,强化源头预防,减少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5、坚持依靠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加强生态环境能力建设。积极开发和推广先进的污染控制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环境无害化和生态建设水平,提高科学技术进步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贡献率。
6、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职责,改革政府对生态环境管理的模式,逐步从传统的政府规制型为主向政府引导下的市场—社会型为主转变;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建立和完善以生态环境再生产经济补偿机制为主的市场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和市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四、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目标
1、总体目标
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胜地、生态经济城市”的总目标,通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城市布局调整,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在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努力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特别是各类固体废弃物的零增长;以生态立县、生态兴县,通过实施一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大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总体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突出区域经济和生态资源特色,从同型同构的竞争经济向共生循环经济转型。通过努力,将我县建设成为具有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宜人的生态人居、繁荣的生态文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的山水园林型生态县。
2、“十一五”规划目标
在不断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大力抓好以实施“碧水行动”、 “绿地行动”、“蓝天行动” 和“宁静行动”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重要河流水库及饮用水源水质、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全面达标;突出重点流域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构筑碧水网络和生态绿化网络;强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区域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布局基本确立并投入建设;建立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建立具有本地区特色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健全法制,依法管理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生态县阶段目标,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资源消耗速率和生态退化速率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国际旅游胜地、生态经济城市”框架基本形成,区域发展转入生态县建设轨道。
3、2020年远景目标
不断完善和深化进入良性循环的经济体系和社会体系,全面建成生态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全面控制,完成从环境工程向生态工程、污染管理向生态管理的转型,环境质量优良,景观和谐优美,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通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奋斗,建成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经济高效、生产低耗、环境优美、居住舒适、富有特色的生态县,造就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并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 “十一五”主要指标
1、环境质量控制指标
——水环境质量:地表水质达标率达85%。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城区100%,场镇95%,农村70%。
——空气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100%。
——声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达功能区标准。

2、污染控制指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十五”末削减10%
——废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8%,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污废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和相应行业排放标准要求。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达到70%,烟尘、粉尘排放达标率达到85%,工业废气处理达标率达到100%。
——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率达到80%,声环境质量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
——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利用率达到90%,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3、生态保护与建设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
——森林覆盖率达到30%。
——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率达到15%。
——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50%。
——力争完成对次级河流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水域生态功能基本得到维护;
——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85%以上。
——旅游区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100%。
——力争创建1--2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0%,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达到10%。
——农村生活用能中新能源所占比例达到10%以上。
——建立全县生态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在85%以上。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重大决策的生态环境论证率达到90%。
——生态环境违法及投诉案件处理率达到100%。

五、重点任务
以城市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契机,以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为抓手,强调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多还“旧帐”、不欠“新帐”,使我县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显著的提高,实现“天蓝、水碧、地绿”的阶段性目标。
(一)全面实施“碧水行动”计划
以增强和维护“三河”(濑溪河、窟窿河、怀远河)、“六库”(龙水湖、玉滩水库、响水滩水库、化龙水库、跃进水库、上游水库)的水域生态环境功能、保护河湖水质及饮用水安全为中心,以濑溪河及怀远河流域综合整治为重点,大力实施四大工程,切实解决县域内的水环境问题。
1、流域城镇截污治污工程
以治水为中心、以治源为重点,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沿河截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全面推进濑溪河、怀远河(属小安溪流域)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从整治二条次级河流入手,推动解决县域内水环境质量问题。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龙岗污水处理工程;推进龙水、万古、邮亭、珠溪、智凤、宝顶、中敖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完善排水管网,扩大污水处理服务范围,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
——建成县城垃圾卫生活填埋工程,解决县城、龙水、玉龙、中敖、三驱、智凤、宝顶等城镇的垃圾填埋问题;完善城镇垃圾收运系统,提高垃圾收集和运输能力;推进东、西部地区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及沿河垃圾处置工程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
2、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1) 化肥、农药减量化工程。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减少化学肥料及化学农药使用,推广施用长效复混肥,提高化肥利用率,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的使用量,促进无公害农业的发展。积极推广平衡施肥,改进施肥方法,减少水、肥流失,不断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自身保肥、保水能力;减少无机肥施用量,加大有机肥施用量,广种绿肥,推广能适应大面积施用的商品有机肥和微生物肥料;充分利用秸杆资源,搞好秸杆还田及综合利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将高毒、高残留农药由目前禁止在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上使用逐步扩大到所有农作物;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大力推行病虫害的综合治理。
(2)畜禽养殖业资源化处理示范工程。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机物污染资源化处理示范工程2个,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利用资源化治理工程和配套措施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机污染。发展农村沼气池处理养殖规模较小以及散养的畜禽粪便,在流域内推行建设标准化“猪—沼—果”生态农户模式,建立示范基地,在取得示范经验的情况下,逐步向全县推广。
(3)农业环保工程。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开发和管理。大力推广农村沼气、省柴节煤炉灶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技术,实施“猪—沼—果”为主要模式的生态农业。
3、河岸生态防护工程
河流水污染除了沿河城镇的点源污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外,陆域集水区面源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污染源。对面源污染的治理,除了加强全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林业生态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外,更为重要的是构建阻隔陆域集水区面源污染物进入河流的生态屏障—河岸生态走廊。在濑溪河流域和怀远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中结合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推进沿河重要场镇生态护岸堤防以及干流防护林建设工程。
4、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实施濑溪河及怀远河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是保障流域城镇供水安全,实现全县水环境安全的前提。濑溪河及怀远河流域饮用水供水水源主要包括龙水湖、玉滩水库、响水滩水库、上游水库、跃进水库、化龙水库。结合“碧水行动”的实施,重新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对“六库”水源的保护,加强库区内养殖、农田化肥、农药使用管理,禁止在水源保护一级区内新设置工业、生活排污口,搞好保护区内的水源涵养保护工程,保护水源地水质。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形成一种在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下的企业自觉参与的机制,逐步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模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减少高资源消耗、高能耗企业,减少废物产生。通过直接使用、替代使用、再生和再生循环方式加强废物的综合利用。以春兴集团废旧铅酸蓄电池无污染资源化工程为重点,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项目。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行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建成县城垃圾卫生填埋工程,解决县城、龙水、玉龙、中敖、三驱、智凤、宝顶等城镇的垃圾填埋问题;完善城镇垃圾收运系统,提高垃圾收集和运输能力;推进东、西部地区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及沿河老垃圾处置工程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
——积极推进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管和利用开发,实施长河电厂灰渣的循环利用,对老渣场实施生态恢复工程;实施红蝶锶渣综合利用处置工程。
——积极推动社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系统建设,规划与建设一批废旧物资回收市场(站、点),逐步建立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网络系统。
——积极推进危险废物收运处置工程。强化对危险废物的监管,设立五金、电子等废物回收利用中心,建设危险固废收运系统,对危险废物采取集中收集、送至危废处理场集中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推进“绿地行动”计划
以人为本,以生态立县,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大力开展生态县建设工程,全面启动“绿地行动”计划,为全面创建生态县奠定基础,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迈上更高层次。生态县建设分为启动期、发展期、深化期三个建设阶段。
生态县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是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人居和培育生态文化。围绕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人居和生态支撑体系等五大建设领域,开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保障建设等工程建设。生态农业工程包括建设东部10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大铜路为轴心推广规范化栽培,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以青龙山为骨架,发展生态经济林、建立草食牲畜基地,以大国路为轴心,建立优质稻、小水果等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以拾万-雍溪沿山公路为轴心,发展干果产业;建设中南部10万亩生态观光农业示范区,以宝邮公路为轴线,发展伏淡季水果、优质稻、无公害蔬菜、观赏花卉、畜禽规模养殖、特种水产等产业,建立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西北部10万亩生态农业示范区,以大安路、大荣路为轴心,发展多种经营,建立蚕桑、花椒、小水果、优质稻、蔬菜、药材、草食牲畜等农副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完成农业环境保护监测体系建设工程。生态服务业包括以荷花山庄等现代农业复合型观光园区为龙头的农业生态观光旅游示范点建设工程、以玉龙山为龙头的森林旅游开发建设工程;开发龙水湖、化龙湖、玉龙山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把大邮公路沿线建成全县的生态观光农业线,力争建成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农业园区和生态旅游农家乐20个。积极推进生态人居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建设1-2个采用绿色建材、双管供水、清洁能源、污水集中处理等达到“生态住宅技术标准”的生态住宅小区,环城绿化带、濑溪河西岸滨河绿化带、过境交通沿线防护绿化带、城市生态隔离带、插旗山公园、三角山公园、海棠香国公园、濑溪河滨河公园、城北公园、城南公园为基础的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包括对誉为重庆农业三绝之一的稻田养鱼文化进行发掘整理、制定保护规划和生态县网站建设。生态示范性工程包括创建首批1--2个环境优美乡镇,以经济基础较好的中心村为基础建设10个生态村,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生态示范项目,形成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龙头,镇级、村级生态示范点互补的生态示范网络。
(四)推进工业“生态化”建设
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优化工业布局,提高工业的集中度。形成以点带面、以线带面、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点、线、面”相结合的工业布局。工业的“生态化”是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关键性环节,是实现经济生态化的重要基础。建立以园区为重点的产业基地,积极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加强相关产业链接培育发展专业分工突出、协作配套紧密、规模效应显著的产业集群。以做精做优传统五金产业、壮大机械加工能力为核心,重点布置五金机电、铸造、汽摩配件等生产型企业,大力发展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机械加工、电子及其通讯设备制造业,着力引进医药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棠香、智凤、万古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产品加工业为重点;雍溪、古龙、玉龙、拾万等镇积极发展电力金具、机电配件、锶盐化工、建筑建材和采掘业。以工业园区建设为龙头,构筑生态工业、生态科技体系,搭建循环经济平台。建立生态工业园区示范基地,成为重庆市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的试点。生态工业园以五金加工和废旧金属加工产业为核心,产业配置由加工深度高、清洁生产、少排放或零排放、无污染的产业组成,共建耦合的工业生态链,实现园区、企业和产品三个层次的生态管理,使园区内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废物得到有效利用、环境污染降到最低水平。加强入园项目的环境管理,建立企业间物质流动和循环利用的渠道和机制。根据园区自身发展方向、产业结构、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因素,制定一套适用于项目审批和日常管理的环境管理制度,逐步推进园区的生态化进程。
按照“蓝天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强燃煤及烟(粉)尘污染控制,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督促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强对耗煤大户的煤质监管,对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实施在线监控。

(五)建设生态型的人居环境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坚持走县城、中心镇、一般建制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按照“规模做大、实力做强、环境做美、结构做优”的发展思路,构筑“一轴三点,三区五片”的城镇化体系布局,完善组团城市功能。全面实施以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绿色城市”工程,组团城市建设必须强调“生态优先,环保先行”。在组团城市扩展过程中,维护整体山水格局的连续性。根据组团城市环境资源特点,在未来的生态布局上,以原有的“山、城、田、河”自然特征为基础,进行区域生态空间整合,建设以组团城市为中心的辐射型城镇环境功能圈、生态经济功能圈和生态保育功能圈,以各级道路为基本网络,构造“纵向沟通,横向扩展,圈层整合”的生态空间框架。
加强用地控制和对区域自然元素的保育,加强控制组团城市之间的绿化生态隔离带,加强城镇用地控制。以城镇为载体,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人口、生态资产和生产要素的集聚功能,加强城镇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加快城镇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环境保护、能源、抗灾防灾等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城镇地方特色。加强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创建1--2个环境优美乡镇,形成环境优美、山清水秀的生产和生活空间。
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按照“蓝天行动”计划的要求,继续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建设。加强城市扬尘控制,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带泥上路及撒漏物质污染,加强道路冲洗和保洁;加强机动车尾气控制。按照“宁静行动”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和城市居住安静小区建设,实施分类管理,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固定源噪声和交通噪声,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监管。督促社会生活噪声源和工业噪声源实现达标排放。
(六)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加强对县域内森林和湿地的保护,充分发挥玉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和龙水湖湿地的生态优势。以玉龙山森林生态屏障和生态走廊(河溪生态林走廊、道路防护林走廊)建设为主,结合林业生态建设 (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水土保持) 工程和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工程,建成以“环、楔、廊、园、林”为特征的绿化布局框架,通过线轴式生态走廊、圈层状绿色屏障的建设,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县域生态网络。
以森林和湿地为中心,建设全县自然保护网络。以玉龙山森林公园和龙水湖湿地保护为中心,全面建设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密切联系的自然保护网络体系。在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和保护的同时,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通过保护有典型意义的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珍稀野生生物等,建成布局合理、管理科学、执法严格的自然保护网络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深化建设玉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国梁白鹭、玉滩水库、濑溪河河岸湿地、高坪楠木林等部分自然保护小区,形成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互补的自然保护网络。
在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和保护的同时,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通过保护有典型意义的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珍稀野生生物、自然遗迹等,建成布局合理、类型多样、管理科学、执法严格的自然保护网络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维持县域内的生物多样性,保证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通过保护和建设,使全县丰富、独特的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从而促进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环境的改善和资源的持续利用形成良性循环。
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在乡村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发展,主要工程包括:有益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农业传统知识和实践的提炼与推广;“田-鱼-林-鸟”共生协调的农业遗产保育工程;大足石刻文化保护与生态恢复的协调共生工程。力争乡村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发展项目得到欧盟生物多样性赠款的资助,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并加强能够体现和有效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纵向机构协调机制,使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全县社会经济部门和发展中的主流化得到落实,乡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得到加强,为重庆市和中国西部地区其他类似区域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严峻矛盾提供成功的范例。

(七)加强资源保护与自然灾害预防
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统一协调与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水、土地、森林、生物、矿产和旅游等重点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执法力度:
(1) 维护水环境安全和水生态平衡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全流域统筹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加强水资源管理,探索建立河流基本流量保障制度,科学核定濑溪河、窟窿河、怀远河的生态用水。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建立高耗水项目管制制度,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的发展,停止新上高耗水项目,确保流域生态用水。
(2) 加强土地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土地承包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冻结征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地、湿地。对组团城市这一正处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区域,尤其要加强生态用地的保护,严格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防止产生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生态用地的,应严格依法报批和补偿,并实行“占一补一”制度,确保恢复面积不少于占用面积。
(3) 加强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加强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和外来入侵物种的环境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建立管理机构及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物种的引进必须充分考虑对我区原有物种的依存和竞争关系,充分评估对全县物种资源和生态安全的影响,提高对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物种的检测和控制能力。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或其它生态敏感区,禁止引进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物种。
(4) 加强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
搞好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合理的旅游环境容量,合理划定功能分区,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措施。各类旅游地在实施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时,必须将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予以具体化,并具有可行性,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生态环境予以保护、恢复或重建。全面开展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定量考核,积极推进旅游景区水、气、垃圾和噪声污染防治,保护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景区创建活动,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规范生态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八)全面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和污染源监测体系。完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次级河流监测。做好工业污染源监测工作,逐步实现污染源动态管理。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强化监测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监测质量控制。力争完成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县级环境监察机构,加大基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力度。完善街道、镇、乡环境监管机构的设置工作。开展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县环境监察机构完成一级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拓展环境监管领域,进一步完善生态监察、农村和农业环境监督的相关制度。
利用网络技术、3S技术、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建立服务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生态环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信息化水平。
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网络系统,建立应急监测长效机制。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管理机构,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报告、监测、处置制度。建立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包括通讯、交通工具、处置设施及防护装备、档案管理等。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环境意识。进一步推行环境政务公开,环保部门统一、定期发布城市空气、流域水质、饮用水源水质和城市噪声等环境信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搭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将环境保护课程纳入县行政学校教学计划,组织主体班学员进行学习,邀请市行政学院、市环保局有关专家教授和领导来县举办环保知识专题讲座;继续在全县中小学中组织开展绿色教育、创建绿色学校及环保有奖征文、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

六、重大工程与投资
(一)重大工程项目库
根据 “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目标及轻重缓急,确定全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重点项目共计七大类(附表1)。
(二)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实现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必须确保重点工程的有效投入。根据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参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对全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项目的投资进行粗略的估算。“十一五” 期间,全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1亿元(附表1);其中,次级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项,19.3亿元;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项目8项,3亿元;生态产业发展工程5项,5亿元;生态走廊建设工程3项,1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7项,2亿元;生态保护示范性工程5项,5亿元;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工程项目3项,1亿元,循环经济项目4项,4.7亿元。
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问题,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国债、发展基金)的支持和银行贷款,并由单纯靠国家投资,逐步变为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资,增强群众与国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意识。“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投入较大,要采取政府投入、企业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的方式,充分保证投资的需要。
(1) 争取国家补助14.52亿元,占总投资的35.4%;
(2) 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争取达到3.63亿元,占总投资的8.9%;
(3)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 的原则,督促企业加大生态破坏治理的力度,企业投入争取达到5.44亿元;占总投资的13.3%;
(4) 利用外资和其他资金力争达到17.4亿元,占总投资的42.4%。
(三)效益分析
本规划的实施将使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达到和超过环境保护模范县标准的要求。本规划体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
1、生态效益
通过水环境质量工程建设、能源结构调整和净空工程的建设,污染物的排放量大大减少,水体功能全部达标,城镇声环境均按功能区达标,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全县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
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城市绿化覆盖率大于35%,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和增加。
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区域生态系统结构更趋合理,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恢复和提高,生态环境压力逐步减轻,使区域生态系统向健康、稳定、持续的方向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进一步协调。
2、社会效益
“十一五”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效地提高全县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态环保意识。区域生态环境的 改善,将会进一步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改善区域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地投资者,进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十一五”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使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将为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提供良好的教育和实习基地。
3、经济效益
“十一五”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不仅增加和改善区域内可利用的土地、水、生物物种资源,禽畜粪便的资源化处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区域生态农林业保护等工程本身将给我县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同时,由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入,区域资源配置趋于合理,产业结构得以调整,全县生态环境支撑能力将大为增强,单位GDP的资源消耗大大降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从根本上改变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不协调的局面,建立起全县绿色生态经济结构体系。此外,由于生态环境退化的综合治理,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会逐步减少。各项生态环境监测设施的建立以及监督、管理、预防预测的加强,也将有效防止和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

七、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 建立和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责任制
为确保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全县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把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每年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行动,对区域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定期考核和公布,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各级政府要主动接受本级人大的监督,定期汇报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执法能力,强化环境保护部门在生态环境综合管理方面的权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涉及面广,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的系统工程,要纳入各部门和各乡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好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从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二)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
建立和完善县、街镇乡两级和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把政府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的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纳入政府的有关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和逐步建立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审计制度。
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在项目审批阶段,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的建设开发行为予以否决;在乡镇、村等行政区域的评优创建活动中,对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出现严重生态环境破坏事故的予以否决;在企业评优、资格认证等活动中,对环境行为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予以否决。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明确资源开发单位和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加强生态保护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展生态影响评价、生态安全评估和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估,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听证会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正常运转。理顺关系,完善机构,进一步强化政府环保部门和资源管理部门相关的生态保护监管职能;定期开展各级生态保护监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加投入,分级抓好监管设备建设,努力提高现场执法能力。依照法定程序,修订、完善地方性环保与生态建设法规及标准,初步形成符合本县实际需要且比较完善的地方法规体系。同时,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机制。
(三) 广泛筹集资金,拓宽投入渠道
各级政府要把全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把生态县、污染控制示范工程、生态保护监管能力、以及生态监测站网的建设与运行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生态保护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资渠道,制订优惠政策,围绕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吸纳民间资金,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努力向上争取资金,接受社会捐助。引导和鼓励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对废物资源化利用、生态保护、流域综合整治等项目给予政策引导和优惠扶持。建立和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机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依法征收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种规费。争取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世行贷款项目资金。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负担生态环境保护费用的格局。
(四) 处理好“五个关系”,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一是处理好生态建设与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民增收的关系。针对全县农村人口多,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尖锐,农民收入低的现实情况,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与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面向粤港地区的名优农副产品基地,培育和延伸生态经济产业链紧密结合起来,与生态旅游、农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与全县自然环境、生态条件和市场开发紧密结合起来,既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林草覆盖率,获取生态效益,又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三大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是处理好生态建设中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农耕农艺措施的关系。因地制宜,科学配置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耕农艺措施。
三是处理好退耕还林与退耕还草的关系。25度以上坡耕地,既要退耕还林,发挥森林生态功能,又要退耕还草,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林草结合,充分发挥种草生长快,附着力强,固水固土能力强的优势。
四是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种苗基地建设的关系。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常规育苗技术与现代工厂化育苗技术相结合,加快建成一批优质现代工厂化林木种苗基地和草籽基地,为生态建设提供优质、特色、良种壮苗,提高植树种草成活率和优质率。
五是处理好生态建设单项工程与综合治理的关系。要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对各类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项目进行整合,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集中连片,统一规划,做到治理一片,见效一片。
(五) 加大产业扶持力度,走开发式生态建设之路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列出鼓励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三大类产业目录,发挥产业政策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协作。在防止重复建设和禁止转移落后技术及污染环境项目前提下,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区域的扶持力度。通过产业发展,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采取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引导,组织各街镇乡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形成若干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农业园、工业园。大力发展有机和绿色食品产业,培育大足县生态绿色品牌。充分利用大足县特有的生态资源优势,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出口创汇型绿色食品,扩大绿色食品生产规模,建立以生态环境为基础的绿色食品物质、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扩大绿色食品有效需求,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标准完善、管理规范的有机和绿色食品产业体系。引导农民在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全过程增加“对生态环境负责”的要求,通过市场的力量引导农民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六)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公民参与度和生态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文化作品的导向作用,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加强全民的环保意识,努力引导广大群众关心和参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通过推行城镇生活垃圾的定点分类堆放、组织资源回收利用活动、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环保义务劳动、志愿者行动、生态旅游和创建生态社区、生态学校、生态产业园区、生态企业活动等活动载体,组织和引导公众投身到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培育公众的生态意识和保护生态的行为规范,形成积极健康、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生态和消费方式。开展以认识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夏令营、冬令营、环境公益活动,推行多种形式的生态教育,普遍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大力推行绿色消费和可持续消费,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风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jianligu.com/zc/jihua/ggw6g.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