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贵港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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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贵港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俭以养德、诚信为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障食品安全更需要尚俭崇信、德法并举。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的需求不断提升,必须坚持“四个最严”,严格源头治理,严格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既要强化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又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勤俭节约,营养膳食,倡导理性消费,遏制食品浪费,共享食品安全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俭崇信”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集中展示各有关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树立政府权威形象。
(三)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对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营造尚德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传播尚德守法正能量,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市食品安全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市级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附件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活动。
(二)县级层面。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市级层面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在生产、经营场所利用横幅、海报、粘贴画、板报、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宣传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建立各级食品安全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按照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三)增强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可通过互联网下载)。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五)及时总结。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附件2),同时附上3张宣传周工作照片,于7月2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办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梁永振4539361,13878714310。
附件:1.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市级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2.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3.广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市级层面
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媒体开放日“体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
举办媒体开放日,邀请媒体记者,实地走进市场监管机构,走进社区、进市场、进超市,亲身感受市场监管变化成就,观摩体验“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时公开回应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市食品安全办指导,市市场监管局承办,市委宣传部配合)
二、组织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
在主流网站、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宣传展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成效,集中报道食品安全工作特色和亮点,培养消费者合理消费、反对浪费的习惯,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氛围。(市食品安全办指导,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承办)
三、食品安全“进万家”
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扩大食品安全宣传受众面和影响力。通过社区平台、网络订餐平台等食品消费重点场所场景,集中开展贴近消费、贴近生活的食品安全科普服务,提升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食品安全办指导,市市场监管局承办,贵港科协配合)
四、相关部门主题日活动
(一)教育局
深入开展2021年“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总结《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开展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校园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
(二)工业和信息化局
举办全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发展现场会,交流各县(市、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经验,进一步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和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三)公安局
集中宣传近年来公安机关“昆仑”行动中打击食品犯罪、推动源头治理的工作成效,公布一批典型创新工作事例,通过以案释法充分体现公安机关的担当作为,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有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四)司法局
在微信、微博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活动。
(五)交通运输局
开展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引导农村地区使用冷链运输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提升鲜活农产品供给质量和供给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要。
(六)农业农村局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编辑印发相关科普资料。
2.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科普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展销放心农资,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宣传,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商务局
组织开展重要产品追溯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手册、海报、公益宣传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现场咨询活动等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的作用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提高追溯知晓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市场环境。
(八)卫生健康委
举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教主题日活动,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组织专题展览、健康咨询、科普讲座、互动交流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标准、食源性疾病防控等知识,倡导合理膳食、杜绝浪费、科学饮食、营养健康等理念。
(九)林业局
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十)发展改革委
1.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
2.开展粮食标准、质量监管和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相关宣传活动。
3.开展“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信心。
(十一)供销社
开展“安全供给放心消费”主题活动,发出倡议引导系统内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食品促销活动,与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合作,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引导消费者提高放心食品辨别能力,自觉抵制购买假冒伪劣食品,扩大放心食品销售,提升供销社企业信誉度。
(十二)贵港海关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向进出口企业宣传进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向消费者宣传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开展“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有关宣传;继续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宣传。
(十三)贵港科协
1.推动“食品安全进万家”活动,科普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广场,倡导科学饮食,保障安全健康。
2.在微信公众号上开展以“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意识,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营养健康的饮食观念,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共治氛围。
3.在科普画廊、贵港电视台栏目“科普之窗”宣传(播放)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海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科普知识等,扩大活动影响力。
(十四)市场监管局
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超市、进餐馆、进社区(村屯)、进工厂的“五进”宣传活动,通过宣讲辅导、资料发放、板报展示、观摩实践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和反食品浪费等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2.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媒体手段加强消费指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防范食品相关产品安全风险。
3.举办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引导公众关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问题。
4.举办“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签订《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通过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等有效措施,引导和推动食用经营者规范经营,让消费者明白购买,放心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5.举办特殊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提升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健康良好的特殊食品消费环境。
6.开展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例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结合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宣传教育,有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7.曝光一批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查处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附件2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广场宣传活动 | 出席领导 | 地厅级(人) | ||
县处级(人) | ||||
组织活动次数(次) | ||||
群众参加人数(人) | ||||
志愿者参加人数(人) | ||||
部门参与人数(人) | ||||
提供咨询服务(人/次) | ||||
报纸发表食品安全专题文章和新闻报道总数(篇) | ||||
播放广播、电视食品安全专题节目及新闻报道总数(次) | ||||
网站刊播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条) | ||||
制作、播放各类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次) | ||||
举办专题座谈会或论坛(次) | 参加人数(人) | |||
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场) | 参加人数(人) | |||
邀请公众实地观摩食品 生产经营单位(场) | 参加人数(人) | |||
发放宣传资料(份) | 制作展板(个) | |||
张贴宣传画(张) | 出墙报(期) | |||
发送食品安全短信(条) | ||||
参加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人数(人) | ||||
宣传周期间受理投诉举报(起) |
注: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本级数据填写,各县(市、区)食安办负责县级及乡镇(街道)数据填写,连同活动总结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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