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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2021年全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2021年全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

2021年全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评选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教育体育局主办,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承办,具体负责评选的相关事宜。

二、评选目的

1.贯彻知行合一和能力为重的理念,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支持新课程的全面实施,提升中小学实验教学质量,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路径。

2.发扬广大教师设计制作教具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创新性实验、综合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创新中小学实验教学方式。

3.收集运用新理念、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特别是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现代新兴科技与传统教学仪器有机融合的自制教具作品,促进教育装备新产品的研发。

4.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教学活动的经验,加强实验教学研究与探索。

三、评选范围、分类

1.评选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全国全省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2.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自制教具作品应为教师作品。

按所应用的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按所应用的学科划分为:

(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外语(XWY)、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劳动与综合实践活动(XLZH);

(2)中学:语文(YW)、数学(SX)、外语(WY)、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JS)、信息技术(XX)、劳动与综合实践活动(L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

(3)其他(QT)(如:通用设备(TS)、特教(TJ)等)。

四、设立奖项

1.自制教具作品奖(一、二、三等奖)。

2.团体总分奖和组织奖。

3.自制教具能手奖。

五、申报要求

1.按属地原则,以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为参评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在充分发动、广泛征集、优选的基础上推荐参评教具,各县、区教育局可报送不多于 15件的自制教具作品,其中学生作品不多于3件,各市直属学校可报送不多于3件的自制教具作品,其中学生作品不多于1件。多于规定的作品,以上报作品的顺序取规定的件数。各县、区教育局用于小学教学的自制教具作品不少于推荐作品的20%。同一学科的作品不得多于3 件。各县、区教育局可推荐3人参加淮南市自制教具能手评选,各市直属学校可推荐1人参加淮南市自制教具能手评选。

2.每人限报1项自制教具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

3.参评作品应填写《2021年全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教师作品申报表 》(附件3)。全市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应填写《2021年全市中小学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附件4)。以上各申报表均需县区、教育部门或市属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在填写自制教具作品申报表的同时,应按《2021年全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附件6)编写有关评选技术资料,纸张一律用A4纸打印;制作方法和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注明图题图号及相关的结构尺寸。

5.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制作者姓名、排序、教具名称等,一经上报不得更改,中途不能增加新成员。

6.参评作品作者可为个人,也可为单位、团体。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每名申报者都须实际参与自制教具设计制作工作,参评作品应能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7.一个参评作品名称只含一件教具;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参评作品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8.不接受申报的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危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有碍于文物保护和动植物保护的作品。

(4)曾获得往届全国全省、全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 一、二、三等奖的作品。

9.各参评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将作品视频介绍录像等电子材料以光盘或U盘形式同步报送。

(1)作品视频介绍录像的文件名应以本参评单位申报序号命名,如:XX省01,文字资料采用word 格式文件,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作品视频介绍录像应简明介绍作品原理、制作过程和教学应用情况(视频资料采用mpgavirm格式等通用格式,分辨率在 720*576 或以上,时间5-10分钟,大小原则不超过500M)。

(2)各参评单位向组委会提交本单位《参评作品汇总表》和《参评自制教具能手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汇总表样式见附件5)。

(3)报送《2021年全市中小学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时,请同时报送被推荐能手的电子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或另附一张与表格同样的照片。

10.以上材料应于2021年 5月15日前送至淮南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六、评选条件

1.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育性。符合新阶段基础教育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培养师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有利于提升中小学实验教学质量,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培养科学素养,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基本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教学的有机融合方面有所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有利于提升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2.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未曾授予过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推荐人在历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获得一、二等奖奖励。

(2)被推荐人在级历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曾获得两次以上一等奖奖励

3.组织奖条件

(1)参评单位在组织本地区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发动面广泛深入,评选活动程序、方法严格规范,并按照评选方案规定报送自制教具作品。有本地组织自制教具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

(2)积极参加本届评选活动,参评组织工作有序。

(3)在本届全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4)优秀组织奖不设等级、不分等级、不限名额。

七、评选程序

1.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参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主要进行资格审查,参评资格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初审结果在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网站(https://)进行公布

2.组建专家评选委员会。组委会根据初审教具的内容和数量,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若干评选组,制定评选细则,具体负责评选工作。原则上,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省级比赛作品总数量的25%、35%、40%,对具有科学性错误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参赛作品,实行一票否决。专家组按照评选细则和比例提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经组委会批准确认。

3.获奖作品按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分别计入各参评单位团体总分,省直管县(市)得分乘以2作为总分。

4.评选具体组织形式和时间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5.本届活动程序与规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八、总结表彰

1.向获一、二、三等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2.向获得自制教具能手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3.向获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4.择优选择近三年全市自制教具优秀作品参加全省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

九、知识产权

全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组委会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参评的所有作品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评选委员会提交全部必要的相关资料。作者本人应承诺对其作品(含已经获得专利权的作品)的内容(包括制作材料、制作方法、使用方法)加以公开,同意主办单位编写相关出版物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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