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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情作文6篇

乡情作文6篇

为了让自己的作文写得优秀,一定要在平时多多阅读,作文反映出的是作者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分享的乡情作文6篇,感谢您的参阅。

乡情作文6篇

乡情作文篇1

我的家乡在灵溪,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镇。

说它普通,没错。放眼望去,整座小镇没有什么特别出众的山水景色,周围青葱的山上并无风景,几条河流算不上特色,没有很好的旅游资源。这里也不是城市的中心,没有气派的楼宇,没有恢宏的建筑。实在是一座普通的小镇。

说它普通,仔细一想,也不对。这儿可是我成长的地方啊!这座过去普通的、不起眼的小镇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它变得更加有现代气息了,它拥有了动车组的站台,使我们家乡人的外出更加方便了。但它的本质没有变,它永远都是我的家乡!每当我散步在这熟悉的街道上时,心里都会有一种对家乡莫名的亲切和温暖。无意间,我看见了那棵梧桐,那棵我家门口的梧桐树。看到了它就宛如看到了家乡。

这棵梧桐树的年龄应该要比我大吧?它见证了这家乡的发展过程。家乡的过去就如同一台过去的电脑,没有高速的网络。但是,树,是会成长的;家乡,也是会发展的。梧桐树慢慢长高变粗,抽出一点点嫩绿的新芽。家乡慢慢发展壮大,添加起一些些新兴的气息。那时,家乡就像升级了配置的电脑,速度加快,内容丰富。家乡和梧桐树一起成长,一起变化。而我,也落在了这变化的大潮流当中,我也和家乡,和梧桐树们一同在成长,在这条成长的路上,有艰辛、有汗水,有欢笑、有喜悦。我便不知不觉得和家乡和梧桐树们建立了难舍难分的浓浓的乡情。如今,每当我失败时,一想起浓浓的乡情。心里就得到了莫大的安慰和鼓励,便再次拥有了前进的力量。

猛然间,我发现自己正盯着梧桐树出神,仿佛我内心那浓浓的乡情都寄托在这梧桐树上了。是啊,乡情难以割舍,永远温暖。

乡情作文篇2

我的家乡,陕西省西安市?邑区的一个小村庄。那里虽然小,虽然普通,但是有我满满的回忆。

小时候,我最喜欢坐在家门口的大石头上,与村里的小猫小狗玩耍。村里这些小生灵和我们都成了朋友,常常卧在我们周围,安静而自适。奶奶则躺在躺椅上轻摇蒲扇,风吹乱了奶奶花白的头发,头发随风摇曳。时光从她那“吱嘎吱嘎”的蒲扇声中悄然溜走,但奶奶慈祥的笑靥定格在那里,成为我心头永恒的风景。

母亲总是把玛瑙般的葡萄洗干净,端出来,给玩耍的我和乘凉的奶奶吃。这葡萄,是我们家乡的特产——户太八号。晶莹剔透的葡萄各个颗粒饱满,拥簇在一起,像一个个顽皮的孩童。拽下一颗放在嘴里,轻轻一咬,酸甜的汁水从齿间流过,漫过舌尖,直击心田。这葡萄闻着馨香,吃着过瘾,回味无穷。

那年暑假,我同大伯到田里侍弄葡萄的情景记忆犹新。看着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葡萄树,上面挂着一串串还没成熟葡萄,好似水晶灯一般。我跟着大伯学习浇水施肥,喷洒农药,修枝剪叶。在田里忙碌了一个上午,已经累得腰酸背疼,眼冒金星,心里不断地暗示自己:累死啦,不行啦,要休息要休息呢。然而我偷眼看看大伯,他虽也挥汗如雨,但仍一丝不苟地照顾葡萄,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认真。我突然觉得,每一颗葡萄都承载着朴实农民的殷切希望,也凝聚着劳动人民对家乡的热爱。

自从到葡萄园实习之后,我对葡萄的喜爱更甚。到了吃葡萄的时节,我每天都嚷嚷着妈妈去买;去朋友家做客的时候,我也会带这个家乡特产给伙伴们尝尝;有关户太八号的信息资料、媒体报道,我都会留意,葡萄成了我难以割舍的情结。

现在,我在异地求学,与家乡渐行渐远,与家人也聚少离多。在繁华都市的灯红酒绿中,在车水马龙的熙熙攘攘中,我更怀念家乡的那一方净土,怀念家乡那质朴的亲人……

乡情作文篇3

我的故乡在湖南株洲攸县的一个小山村,那是一个山清水秀、景色秀丽的地方。

春天,山上开满了山茶花,扑鼻而来的花香引来了许多蜜蜂,蜜蜂东飞飞、西飞飞好像在炫耀:“春天的花蜜真香啊!”。更引人注目的是茶树上会长出‘果实’,白白的、厚厚的,吃起很甜很甜的。所以小孩子们会三五成群的去后山摘。

夏天,树上的知了不停的叫着:“知了、知了……“好像在说知道了,知道夏天已经到了。屋前一条小溪清澈见底,这是孩子们最爱,因为只有夏天孩子们才能嬉戏玩水,还可以到那里抓鱼呢!所以我们喜欢夏天。

秋天,家门口的板栗树结果了,板栗从结果实开始,就一直披着一件特殊的“大衣”,那就是它的果壳。看上去就像一只缩成一团的小刺猬,圆球似得果壳上长满了利刺。有了这件“大衣”的保护,连百兽之王也吃不着。所以大家打板栗的时候都是用长长的勾子打下来的,但是打板栗时我们都得让开以免扎伤。

秋天,是个丰收的景象。田野里,黄橙橙的稻子一眼望不到天边,看上去就像铺上了一地的金子。微风吹来,稻浪翻滚,就像金黄的波浪。而农民伯伯在田野里忙着收割稻子。隆隆的机器声和劳动声汇成了一支欢快的乐曲。

我爱我的家乡。

乡情作文篇4

春蚕吐丝千余斤,燕子衔泥十二载。我早已告别了我的故乡,但我深深地深深地想念着的,还是那个曾令我欢乐、令我骄傲的那个故乡啊!

我不记得我的故乡,只记得在长椅上坐下,阳光透过树叶在我脸上洒下的斑驳光影;我不记得我的故乡,只记得早晨被鸟语叫醒的快活;我不记得我的故乡,只记得如米小的苔花开在我家砖缝中的丝丝坚韧。

故乡的饭菜,总是让我牵肠挂肚的思念。即使回到了故乡,看到有冒着热气的家乡虾蟹、有金黄的玉米、有翡翠色的青菜、有……但吃起来,总觉得不如儿时那泥土味的小野菜,不如良莠不齐的小玉米……那些记忆里的味道,大抵要哄骗我一生吧。

“小花”、“小兰”,一个个脱口而出的名字,代表着夕阳下的两个身影,是形影不离。两个浑身泥巴的“小泥人”,是知根知底。

故乡的人,是温和而亲切的。闭上眼,一个个可爱的身影便出现在我眼前。我的故乡啊,你是余奶奶的那双大手;你是欧叔叔的照相机;你是大姐姐温柔可亲的面孔;你是小朋友天真可爱的粉粉脸庞……执手相送的剧本,藏在许多个日子的后边……

故乡人的口音很重,但却极温软,极好听。他们真诚又直白,骂人从不掩饰,大大咧咧,颇有些豪放的气概。

当最后一点夕阳也不见时,才是故乡真正繁华热闹的时候,处处张灯结彩,市场上五彩缤纷如梦似幻,人语喧哗,车水马龙,醉生梦死。有青衫书生、有红衣村姑、有粗布大衣农民,个个笑语盈盈,有说有笑。

鸡毛蒜皮,陈年旧事,过得去的,过不去的,都成了时间的灰烬,我听到古城在薄暮中独语,僧寺沉寂,熄下灯火,钟声沉下,市声里失去,车马不断扬起年代的尘土,到处风沙叹息着历史。

乡情作文篇5

夜里,桌前台灯依然亮着灯光把黑夜烧了个洞。正在读鲁迅先生的《故乡》的我,思绪不由得飘回了自己的故乡。那浸泡在一汪江水中的明月啊,你是否能把我的思念,带到故乡呢?

印象里最清晰的,是那座青砖房,小小一座,安静地立在山腰上。可以遮风雨,可以避寒暑,在那里埋葬过我的欢笑,在那里将我的泪水收藏,在那里寄有我深深的依恋。

故乡的景是明丽的。不必说那公路旁一簇又一簇长有爱心状叶子的小花,微微从草从中探出头的狗尾巴草;也不说七星飘虫在叶子上小憩,蚂蚁从地上爬到了墙上,又钻进了墙缝。单是小路边一小块菜地,就有无限风光。西红柿因为想要落在地上拼命用力而涨红了脸;白菜傲骄地扬起脸,旁边的包心菜看了将自己裹得更紧了;茄子躺在躺椅上休息;马铃薯在地里不言语......每到春天,油菜花便如磁铁般都附在了山上,简直看不到点儿绿,像是画家刻意把满山都刷成了金黄。每当起风,一个又一个巨大的金色波浪向我涌来。天空是湛蓝的,阳光是暖的,于是,整座山都欢喜了起来。

故乡的美食是可口的。最忘不了外公做的粉条,在初春时回老家,外公总是先用一口袋的粉条迎接我们。由外婆亲自掌厨,不一会儿,一盘炒粉条便新鲜出炉,细长均匀的粉条被切成了一段段,晶莹剔透,夹起几条,吸入嘴中,滑溜溜的,轻易便可以咬断。再加上外婆高超的厨技,让人大加赞赏。当我直嚷着好吃的时候,一抬头,是外公含着烟斗,笑得十分满足的脸。也忘不了外姿做的豆腐乳,一个个四四方方的小正方体,外面一层鲜红的辣椒末,里面则是豆浆色的豆腐乳。并不是很辣,只是有点咸,我喜欢在吃酸菜面时和着豆腐乳吃,每每吃得噎着,外婆总是边拍我的背边笑着说:“慢点儿,没人和你抢!”

故乡的人是淳朴的。回到老家,走亲访友,不需要提前通知,只用去人家家里,敲一敲门,出来开门的人定一脸惊喜地问:“你怎么回来了?”接着便拿一把椅子拉你坐下,捧一手瓜子,从鸡鸭猪狗聊到蔬菜瓜果,从山里村庄谈到都市大厦,聊到天黑也无所谓。若是一群小孩去拜访,定捧一大堆吃的迎接,指不定还被留下吃一顿饭,偶尔也会被拉去体验农村生活。砍柴啦,去摘成熟了的瓜果啊,直到天黑了才回家。

故乡啊,故乡,我对你的情、你的思写不完,请让那皎洁的月光,带上我的情泼洒在你的土地上吧!

乡情作文篇6

日升的大地支撑着四方,东方刚刚鱼肚白。

远处有一座山,那山是延绵着的,一直会展到你看不见的地方,山顶突兀出一个光秃秃的圆土包,因为四处都是凹地,所以看起来异常明显。庄稼人给他起名“馒头山”。

山上的林子很茂密,但大多数的去处都被庄稼人给占了。大清早,露珠还没有下去,林子里的鸟儿才开始梳妆打扮,你就可以看到田间地头那“吧嗒吧嗒”抽着旱烟袋的老汉,这是在为一天的活计做准备。一口一口的冒着,忽明忽暗的火星子映着他古铜色的脸,绛紫色的嘴唇被烟袋扯到了一边。卯足了劲,老汉把烟袋锅子在鞋底上“梆梆”敲了几下,拿着镰刀走向玉米地。

此时的阳光已经披满山头,露珠也下去了,树睁开了眼,细数着今年玉米的收成。田里的.玉米今年长得好啊,2米高的玉米杆上都接着两三个,个头喜人的大玉米棒子。顶头的毛穗有的已经发黑,嫣然一个一个垂暮的老英雄坚守战场般的庄严肃穆。就像老汉,这么多年儿女不在身边,都在城里安家落户,多次想接老汉也去享享清福,他就是不去,倔强的就像这块坚硬的玉米地。

老汉舍不得啊,这块地就像自己的孩子,每一个土疙瘩他就用那龟裂的手搓碎过,每一个小石头他都捡到地边垒起来。耕地、播种、施肥、除草……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玉米结棒子了,老汉没日没夜地守着,捉獾撵兔。

乡情乡音,都熟悉了,这里的人将这里爱的出奇,老汉过得心里舒坦,一陇一陇的玉米地连成了片,这边一吆喝,那边就有人应和。从不觉得寂寞,农忙的时候,大家伙搭伙做饭,偶尔喝个小酒,说个浑话,山里到处荡着笑声。

这里的玉米有一股子韧劲,长得笔直,就和这里的庄稼人一样,喜欢“认死理”,人们汲取着土地里的养分,所以就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有一种敬畏之心,感恩之心。收获了玉米以后,就把秆在田间焚烧掉,已做肥料。大山就是自己的家,而自己就是这里的一小分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们平和安详。

我望着,心里总有说不出的质感,从小我就随外祖父在这里生活,他那花花绿绿的菜园子是我嬉闹的游乐园。毛茸茸的小鸡是我的玩伴,外祖父那宽厚的肩膀是我的座椅。这个老汉就是我的外祖父,时光荏苒,周围的事务都在变化,但是我的外祖父不会老,因为他在我的心里,大山不会老,因为他永远在我的记忆里。

几年后,我走在这里的乡间小路上,看天边云卷云舒,才明白:这是一个无尽乡情与愧怍的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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