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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8篇 "守护学校安全,共筑责任模范"

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8篇 "守护学校安全,共筑责任模范"

学校安全是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而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则是明确学校管理层的职责与使命。该文档旨在建立全面的学校安全体系,包括基础设施、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等方面。通过制定目标、明确责任,旨在确保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环境的安全,为学生提供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

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8篇

第1篇

幼儿是传染病的主要易感人群。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防传染病的发生,不断增强幼儿园和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保证幼儿及家庭成员的健康,为他人负责,为幼儿园全体师生负责,为此,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1.做好幼儿的.思想教育工作,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和日常行为习惯的培养。

2.定期对教室、玩具、床铺、水杯、毛巾、以及幼儿能手触摸的地方和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落实晨检和午检制度,坚持每天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并作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5.对于有发热、流涕、恶心、呕吐、咳嗽等症状的幼儿,要联系家长及时诊治,并负责进行跟踪记录。

7.教育幼儿不要吃过期或变质的零食、方便面和外卖。

8、组织幼儿积极参户外活动,活跃幼儿的课余生活,增强学生体质。

1.每天为孩子两次测量体温,发现发热、流涕、恶心、呕吐、咳嗽等症状,务必马上去医院就诊。

2.家长要对孩子进行自我防护教育,掌握防治传染病的知识,在疫情期间不带孩子走亲访友,不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如电影院、商场等,以减少感染机会。

3.保持家庭卫生,培养孩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预防感冒。

4.家长应经常彻底清洗孩子的玩具或其他用品,要注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5.家长要求孩子饭前便后要用流动水将手洗净。如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如鼻涕、唾沫污染后,应立即将手洗净。

6.督促孩子不要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要给孩子充足阳光,增加

7.给孩子买食物时要检查进货渠道、加工过程、销售成品等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严禁让孩子吃三无食品或变质食物。

8、家长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如果家长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8篇

第2篇

为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真正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平安校园",商水一职专各中层处室特签订如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责制"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岗位职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

中层领导要加强对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值日行政领导要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领导值日行政制度。中层领导在值日时,要将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学生宿舍和教室等教学场所,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2、坚持校园巡视制度。加大校园巡视的范围和次数,做到经常巡视校园,察看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消除安全隐患。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作好有关安全工作的教育会议、安全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

4、实行重点部位中层领导值班制度。夜间安全值班、餐厅值班,值班领导要提前到位,带领本组值班教师组织学生有秩序地就餐、夜间休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要经常督察校园内学生常用器械的安全检查,检查学校校舍和学生课间、课外活动情况,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学生管理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有计划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教务处、政教处领导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求学生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要文明活动,不大吵大闹,不追逐奔跑,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扒楼梯护拦和其他不安全处所,不做不安全的活动。课间提倡文明休息,严禁打闹。

二是要求学生在校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校园,有特殊情况要离校的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骂人、不打架,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三是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进游戏厅、网吧等处所。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过期、霉变食品,不喝生水,饭前便后勤洗手。教育学生校外行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不在外长时间逗留。教育学生在家听从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离家外出要告知家长。

三、加强对校舍、财产的管理,保证不损坏、不丢失,加强门卫、食堂和小卖部等的管理。总务处、政教处领导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经常对教育教学设施特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消防设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2、定期对学校的校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3、要求门卫严格来客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学校。节假日值班要禁止学生及社会闲散人员随便进入学校进行各种活动,特殊情况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4、搞好食堂、小卖部等的卫生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做到卫生、清洁、安全。食堂、小卖部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按要求进行着装,师生食用品应保持清洁、卫生,杜绝"三无"食品和不洁食品出售。严防各种卫生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

学校将上述安全工作目标列入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制。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3篇

为了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省﹑市﹑县文教体局,乡中心校的要求,对全校各年级﹑各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特制定20xx年安全工作目标。

1、加强门卫秩序的管理,非本校工作人员未经值日教师允许不准进入校内,严防社会闲杂人员到学校寻衅滋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值日教师在打过上课钟以后就立即锁上大门,如因没锁学校门出现问题的值日教师负责。

3、值日教师在放学的.时候要让学生全部离开校园后,然后锁上大门方可离开。

按照值日表安排,每位教师值日一天,值日教师在预备前20分钟到校开门,否则,如因值日教师没有按时开门,学生进不去校园而在外面出现了安全问题,后果由值日教师自负。

1、要设立安全教育宣传栏,将各项安全法律及注意事项整理上墙。

2、学校建筑物及构件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危房危墙危厕应及时封闭,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加强校园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防止校舍,周围建筑物倒塌祸及校舍、师生。

3、年级每周至少上一节安全课,每学期应安排10次安全教育课程、班主任老师要负责学生在学校园内安全,直到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后方可离去,否则出现问题都有班主任老师负责。

学校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层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4篇

为了促进各中小学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稳定大局,确保教学秩序良好,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按照市教育局与中心学校签订的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内容与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制订本责任书,由中心学校与各中小学签订。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全面贯彻“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为重点,以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主线,强化学校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安全保卫力度,提高治安防范能力,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各中小学为中心学校二级治安责任区。中小学校长为责任区第一治安责任人,对本责任区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具体抓落实的责任。

2、各中小学校长应将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纳入工作议事和行动日程,组织制订各实施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做到把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同教学工作一道统筹安排部署,实行定期考核。

3、健全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做到组织、人员、责任三落实。对校园内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渠道畅通,控防措施得力,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1、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各自学校一方平安。

2、确保学校实现“六无”的工作目标,即:无刑事案件,无突发性意外安全事故,无饮食安全隐患,无体罚学生事件,无因调解不力、处置不当酿成影响全市的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无“flg”人员外出滋事,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内部稳定,师生员工满意。”

1、国办中小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所在镇、处综治季度检查考核,成绩必须处在领先位置。其他小学接受中心学校每学期一次的全面考核检查。

2、组织开展普法学习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将法制课与常规教学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进课堂,入大脑,严禁教师违法犯罪,杜绝学生违法犯罪。

3、切实加强“门前四包”工作,学校门面一律不准出租给饮食业主,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

4、严格制订和执行24小时值班巡逻护校制度和学生在校跟踪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值班巡查,坚持领导带班值日,节假日和夜晚要有人值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选好门卫,加强管理,做到24小时不失控。公路沿线的学校坚持路队制度,并加强交通法制教育。晚上放学期间各学校在重点路段要有人巡护。

5、经常检查校舍,排查隐患,及时整改,跟踪监督,属于危房的一律现场封闭。

6、校内池塘周围要加强护栏,塘沿不留陡坡,水井一律加盖,实行封闭管理。学生用水专人管理,定时开放。

7、安全用电。做到电线无破损,无裸露,线路排列整齐,按要求配备闸刀、开关、保险装置等。学生寝室做到一栋楼一总闸、一层楼一单闸、一间房一保险一开关,室内严禁用蜡烛照明。教学楼、宿舍楼、教学用房的楼道灯、走廊灯、路灯必须完好。

8、食堂必须把“四关”、防“四毒”。即把住食物进料关,防带毒;把住环境卫生关,防传毒;把住食物管理关,防投毒;把住食物加工关,防中毒。食堂保持洁净卫生,库房通风无鼠迹,生熟食物分离保管,不准向学生出售过夜的剩菜剩饭。炊事工作人员要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9、有锅炉的单位要接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运行状态安全检查检验,定期进行检验检修,司炉工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锅炉使用安全。重新购买锅炉的单位,一律先报批,经审核后方可购买。

10、校内小卖部必须“三证”(健康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商品合格,严禁出售“三无”(无出厂日期及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食品执行标准)食品,禁止出售危险玩具。

11、露天的体育器材每年定期检修后油漆一次。课前,体育教师要仔细检查器材;课中,要正确指导学生运用器材。禁止学生在有安全隐患的器材上训练。

12、校园内任何时候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中学的学生寝室、微机室、实验室、电房、食堂一律配齐灭火器,完全小学至少配备2-3个灭火器。

13、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或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各中小学报中心学校审批,由中心学校报教育局备案。

14、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重点要害部门(位)安装技防设施,提高科技防范含量和应对案(事)能力。自防、自治、自控能力要有较大提高。确保女生宿舍安全,所有门窗晚上一定要能锁得牢。

15、加大对学生财产防盗值守力度。特别是对学校电脑、远程教育设备、教育教学仪器要加强值守,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不发生被偷盗事件,对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到位。

16、采用门栋关照、值班守候、义务巡逻等多种治安防控措施,对重点部位,尤其是容易发生案件、事故的地方加强治安巡逻,发现并排查隐患。

17、校园发生的重大案件或重特大事故等,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在1小时内向教育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1、学校内部(含辖区内)一年内发生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并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

4、所属中小学教职工因黄、赌、毒1人次以上受到公安机关拘留或处罚的;

5、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

6、内部矛盾化解不及时、处理不公,造成越级上访或聚众闹事罢工罢课的;

7、校内商店和厨房等因管理不善发生师生食物中毒的;

8、校内发生恶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或责任灾害事故的;

11、其它造成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事件,且上级综治委予以否决的;

12、凡是对处理“flg”问题工作不重视,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或年度有1名“flg”人员赴省进京滋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查究学校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两谁”原则、“三自”方针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本责任区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2、综合治理工作当年考核处末两位的,给予其学校黄牌警告,并取消学校和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模资格。

3、受到一票否决的.学校,取消该学校本年度评先资格,并按比例降低学校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人数名额;取消该学校第一、二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连续两年受到一票否决的学校,对学校主要领导实行诫勉。

4、人为造成学校一票否决,且情节较重的,由纪检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司法部门予以法律惩处。

5、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和个人财产损失的,要根据财产损失的程度,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和报纪检部门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6、因教职工体罚学生事件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当事人全额负担。同时,还要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政纪、法纪处分。

7、教职工因违纪违法受到政治部门处罚的,将依据台帐,由教育局追加同等数额的罚款,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若责任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责任,从接任之日起,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篇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经研究,特制定本责任书。

1、单位年内不发生一起一般事故及以上的安全事故。

2、单位年内不发生一起死亡1人以上(含1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和不发生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单位重大危险源建档监控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5、学校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有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6、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职责分工明确,“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网络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健全。

1、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学校必须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

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校长要对上级下达的安全文件认真落实,紧急性的文件立即落实到位。学校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2、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各种设施的安全使用。教学楼各个部位正常照明,疏散通道畅通,护栏坚固,消防设施齐全,应急灯有效。保证用电安全,并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学生宿舍禁止乱拉电线、私设插座,禁止使用电热毯、电炉子、加热器等。财务室、微机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要部位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负责,本单位教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检查。全年定期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面达100%,检查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法行为;并将安全检查情况每月报送镇综治办;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认真执行《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操作》规定,学校要严把食品质量关,聘用的.食堂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学校不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食品,要加强食堂内部管理,严防投毒破坏行为。

5、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管理。保证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凡组织师生到校外开展活动,不使用手续不全的车辆,严格执行集体外出审批制度。要教育学生上下学不要乘坐手续不

全的车辆。对辖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要严格管理,严谨不合格车辆和驾驶员从事接送学生幼儿运营,严禁超员超载。

6、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和市“119”消防宣教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每月至少向镇综治办报送1篇安全生产信息。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要到河道、坑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或游玩。

7、认真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报告教育局。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并在半日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联系卫生、防疫、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8、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校舍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强制鉴定、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强化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安全。

9、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加强教职工法制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提高全体教职工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强化学生法制教育,重点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教育工作,年度内不发生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创建诚信平安校园。

10、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安全预警机制,预防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学校有应急和安全预警机制、指挥疏导机制;有学生各种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单位每学期组织学生逃生演练不少于1次。

11、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报警系统。各校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关好校门口大门,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坚持来客登记制度,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有教干教师在门口迎送学生并落实校内巡逻制度,防范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幼儿园教职员工要全部挂牌上岗,标志牌要注明姓名、职务或工种、并张贴照片。在家长接送幼儿时要持接送卡,经门卫确认后,方可接送幼儿。

12、门岗24小时值班,对外来人员严格执行进校登记制度,夜间值班人员应经常到有贵重物品设备的场所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对不进行巡视造成被盗损失的,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学校24小时值班不断岗,并保持通讯畅通。

13、学校每月至少对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每天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操场及跑道不能由过多的坑洼不平的现象和过多的石子等杂物。篮

球、排球、足球场地五米以内不能存放各种物体。篮球、排球、足球架、单杠、双杠、肋木及其辅助设施应安全牢固,并及时维修,适时粉刷。幼儿园内的各种娱乐设施必须平滑、稳定、安全、牢固,各种场地周围不得用箭头形状的且高度在一米一下的铁护栏。各种场地设施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管理和维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绝对禁用或及时拆除。

14、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改换,由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

第6篇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教师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签订本安全生产职责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对教师和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来的教师和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三、组织制订、修订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景;

四、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贴合安全技术要求;

六、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八、负责种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对学校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进取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十一、本职责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二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7篇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学生发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校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该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当承担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的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生部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出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严重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外出,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期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由学校保存)。

第8篇

为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根据《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xx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学校与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签订,再由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组织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

1、学校消防工作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并且明确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要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四落实。

2、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工作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消防工作在各责任单位的实施及督促责任书在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落实。

3、各单位即为消防责任单位,其行政一把手为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党政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责任人对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还须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员。包括学工处和后勤集团在内的所有在第一线岗位的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属地和本单位职工的校内住所都在各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范围内。

4、各责任单位应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统筹安排布置,定期检查,解决问题。第一责任人应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消防责任主要内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管理与维护,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立与健全,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整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和处置,重要场所和活动的消防保卫,火警火灾的紧急快速处置,火灾的协助查处,责任事故的追究和处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示意图上墙,消防安全记录详实,台账齐全装订成册。

1、各消防责任单位应结合实际,本着“隐患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三原则,按照消防责任内容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根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演练、检查和整改等工作。

2、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安全,第二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消防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给相关责任人,对于隐患问题较大,且不能及时自行解决的,必须立即报告给学校消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3、认真做好集体活动和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预案,并到保卫处报备,一旦发生火情,能正确、果断、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积极配合保卫处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4、各责任单位要将“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到班级、科室、工程队和承包商户及租赁人员;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相应培训、整改资金。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每次活动有方案、记录、图片、资料和总结,全年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和学生全面学习1-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所有义务消防员要做到一年一训,一换一训。

6、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扑救、逃生示意图,并将制度和示意图张贴上墙。

7、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其家属自觉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挪用和遮蔽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妨碍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8、对易燃、易爆及毒、化物品要确定专人严格按制度管理,做到安全可靠,不出任何差错。车辆(包括私有车辆)、燃气和供电设备等要勤检查,确保运行良好,做到不出火情。

9、积极协助保卫处查处火警火灾隐患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完成消防管理任务。

10、各责任单位必须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作好会议记录并将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整改情况向综治办公室通报(一月一报,每月25日之前,综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11、对学校出资配备在各单位的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消防水带、水枪、防火栓等器材设施要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且不能挪作它用,除正常运行损坏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12、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项目在立项、招标及施工前必须报保卫处进行审核备案,以便消防检查和监督,同时根据项目规模或重要性决定是否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否则学校不予审计和结算。

13、落实可燃物和明火源管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动火审批,未经审批或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14、落实岗前培训,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的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合格培训的不得上岗。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考核标准对二级单位(院、处、部、中心等)进行半年和全年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予以网上公布。

对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扎实、档案规范、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认真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责任范围全年未发生火警火灾、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学校批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单位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和负责人及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资格,且对其申报文明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因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马虎,造成本责任范围内发生火警火灾的;

(2)、因管理防范和宣传不力,发生火灾事故,使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3)、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当的,以致引发火情、火灾等问题的;

(4)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隐患,经保卫处提出整改建议而拒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还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适用于本年度,无新的精神不作更改,若部门领导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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