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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8篇 家校同心,共同守护学生安全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8篇 家校同心,共同守护学生安全

本文以“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为主题,探讨学校与家长在学生安全方面的共同责任。学校和家长都是保护孩子安全的重要力量,通过签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确保他们在教育环境中受到充分的保障和关怀。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8篇 家校同心,共同守护学生安全

第1篇

你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学生的人身安全,关系到学校的安定,维系着家庭的幸福。为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呼吁每个家庭和全社会都来关心学生的安全。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做好下列九项工作,若不重视,酿成事故,家长自负责任:

一、每个家长都要高度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检查防范工作。

二、教育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法,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以免发生违法行为或人身伤害,造成终生遗憾。

三、教育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按时作息,遵规守纪,不食霉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正确使用蜂窝煤炉、煤气炉,严防煤气中毒。

四、每个家长应对学生往返学校途中的交通安全负总责,并做好时令安全教育,如遇暴雪、暴雨、冻雨、大风、强雷电、强沙尘暴、雾霾等极端天气时,家长要接送孩子上学,确保孩子来回路上安全。严禁学生夏秋上树、玩水,冬春玩火、玩电,严禁学生骑自行车,杜绝不安全漏洞。校外发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所以家长要高度重视安全事故的防范,防患于未然。

五、家长对孩子原发和突发疾病要告知班主任,及时给班主任请假,互相配合,细致观察,有效治疗。

六、家长接到学校《家长通知书》时,应按规定时限到校协同处理学生在校突发性问题。

七、家长要严格教育孩子节假日和放学以后不能下河游泳,如出现不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八、家长要教育学生按时到校,不要来的过早,早上7:20准时开大门,11:55放学,下午1:30上课,5:20放学,在校期间由学校负责学生安全,出了校门由家长负责学生安全。

九、每个家长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长期做好扎实、细致的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子女健康成长,使其成为社会的人才,祖国的栋梁。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8篇 家校同心,共同守护学生安全 第2张

第2篇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育人”目标,明确学校班级、家长及社会的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及《xx街镇初级中学安全制度》,按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的`要求办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生要做到不玩火、玩水、玩电,不带小刀、雷导管等易燃易曝危险品到校;不得骑无闸、无锁自行车上学,不骑飞车,遵守交通规则;理化实验课及体育课堂必须严格按老师的要求行动;不吃霉变及来历不明的食物;不攀高爬低,上下教学楼缓行、右行,遵守《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不下和玩耍,不强行过河;不做超过自身能力的事。

三、学生要注意上学、放学路途安全,遵守路队秩序。住宿生要管好自己的财物,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作息时间,严防传染病。

四、学生家长及班主任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辆,鼓励学生按时加入保险,下大雨、大雪或涨水时要按时接送。

五、上述各条学生必须做到,如有违背造成事故,责任自负,学校、老师概不负责。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xx年8月31日终止。

第3篇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公私财物安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强化防范措施,依据>,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1、责任期限: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7、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等重大问题。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

9、本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篇

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2、定期检查重要设备设施如校舍、建筑、电线线路、电器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安全要求,受损、泄漏或陈旧老化的必须及时更换或维修。

4、严格按照学校制度和国家《卫生法》要求做好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上报学校。

5、定期检查微机室、实验室等设备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6、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添置和更新消防设施,消灭火灾隐患;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消防应急指示灯和消防标识齐全。

7、做好体育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确保学生使用安全。

8、因管理疏忽未发现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因管理疏忽未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由管理者负责。

9、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须安全、畅通;走廊护栏高度不低于1.2m;照明设备应处于正常状态,受损时要及时维修。

10、校园内教学用房、辅助用房、食堂、围墙和门窗、花台、石梯、体育设施、活动设施等应符合安全要求,有问题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维修更换。

11、加强对校园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防止学生受到伤害。

第5篇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5、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6、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6篇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子女有关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安全。

学生在校期间,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长负责,在校外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触电、打架斗殴等恶性事故由家长负责。为了学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教育子女按时到校上课,有事或有病必须向学校老师请假,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看二听三通过”,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低年级的就学子女需要家长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学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学校不将该生列入各种救助、补助对象。四、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如有外出活动须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课、放学时进出教室和校门不得拥挤,不得在教室、走廊、过道追逐打闹,特别要注意低年级孩子上下楼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严禁擅自外出,野炊、烧烤,要学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八、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严禁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使用学校带电物品。

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时,子女着装醒目,并注意乘车安全,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严禁摩托车后载有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驾驶“三无”摩托车或已报废的摩托车运载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带刀具、弹弓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禁止子女玩各种危险游戏。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电。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台、外出游走。

十六、建立学生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时,都要向家长或老师讲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师、家长担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异体质,家长必须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学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联系家长送去就医。家长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赶到。

二十、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7篇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育人”目标,明确学校班级、家长及社会的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及《元子街镇初级中学安全制度》,按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的'要求办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生要做到不玩火、玩水、玩电,不带小刀、雷导管等易燃易曝危险品到校;不得骑无闸、无锁自行车上学,不骑飞车,遵守交通规则;理化实验课及体育课堂必须严格按老师的要求行动;不吃霉变及来历不明的食物;不攀高爬低,上下教学楼缓行、右行,遵守《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不下和玩耍,不强行过河;不做超过自身能力的事。

三、学生要注意上学、放学路途安全,遵守路队秩序。住宿生要管好自己的财物,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作息时间,严防传染病。

四、学生家长及班主任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辆,鼓励学生按时加入保险,下大雨、大雪或涨水时要按时接送。

五、上述各条学生必须做到,如有违背造成事故,责任自负,学校、老师概不负责。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xx年8月31日终止。

第8篇

为了您的孩子健康成长,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教育子女了解有关的安全常识,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现将有关安全事宜与家长达成如下共识:

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了解并掌握影响自己子女安全和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发现孩子在校外出现重大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

2.经常观察子女携带的`非学习用品,尤其是收管好刀具和锐钝器具,以防子女发生意外事故。

3.严格请假手续,确需请假时,家长必须提前告知班主任,经允许后方可离校。

4.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独自或同其他少年儿童结伴下河、下渠、下渔池游泳。严禁私自或接伴外出游玩、野炊、夜不归宿,让孩子学法、知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5.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严禁小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上学,上下学应由家长接送,自己上下学的学生,家长负责路途上的一切安全责任。

6.教育子女中午在校内就餐,以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减少安全隐患,不吃校外“三无”食品,如家长让学生自行到校外就餐,往返途中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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