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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职场维权知道这些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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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在仲裁案件里的比例逐年飙升,随着法律意识普及,很多工薪一族在 “ 忍气吞声 ”、“ 算自己倒霉 ” 和 “ 维护自己权益 ”、“ 宁死不屈 ” 之间选着了前者。正所谓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遇到劳动纠纷一定不能忍!拿起法律的砖头——不,法律的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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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签订

(1)强制签订:入职1个月内。(员工拒绝签订的,应该离职)

(2)大于1个月小于1年没签,每月支付2倍工资。

(3)超过1年没签,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没过错不能随意开除)+最多11个月2倍工资。2、试用期可以无限延长吗?

企业:曾经有个好员工在我面前我不懂得珍惜,如果要我给试用期订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想得美!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或约定工资的80%,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补偿差额。所以合同上的约定工资也很重要。

4、试用期不缴社保合法吗?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双方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试用期也属于合同期的一个部分。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5、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规定“三年内不得结婚,不得生子”,否则将予以解雇,合法吗?

违法!《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亦属无效。

建议:为了顺利就业,如果用人单位非得写上此类条款,大可不必针锋相对坚决不从,可顺水推舟,毕竟签了也无效。


6、年假休几天

关于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5天;

10年到20年,10天;

20年,15天;

法定休假,休息日不计入;企业统筹安排,考虑职工意见,一般不跨年。不休加班工资300%

7、年休假跨年就清零?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尽管年休假何时休可以由员工提出申请,最终的时间安排权是在单位手里的。如果劳动者当年度尚有年假未休的,可以与单位协商在次年补休,或者要求单位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在第二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进行休假,亦未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劳动者就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

8、职场中的“末位淘汰”

“末位淘汰”违法!开除不胜任员工要依法,只要依照一定的程序,用人单位还是可以“开”掉那些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的。但是,千万不要混淆概念!末位淘汰跟不能胜任工作可不是一码事

9、上班迟到早退,公司克扣工资合法吗?

如果用人单位已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上班迟到早退要扣工资,且规章制度已进行公开公示并告知员工的,那么出现上班迟到早退扣钱是合法的。


10、劳动者解除合同

(1)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天。这里的时间是已提出书面通知为准而非单位审批,记得留证据!

(2)单位出现工资未支付,社保没买等违反约定行为,说一声就直接走,不用提前。但是出于职业素养还是要做好工作交接!

(3)健康安全受威胁,强制危险作业,直接走不用说。说了人家还让你走?

11、公司不想给员工买社保,在我入职时公司要我签一份自愿放弃买社保的声明书,不签的就不予聘用,这份声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无效!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均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既然是法定义务,就无法以协议方式放弃,因此,即使签了这样的声明书也是无效的,劳动者主张权利的,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劳动仲裁一般只有一年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13、企业不得单方解约情形: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不得提前30天或支付1个月工资单方解除合同。除非你们协商一致,或者员工有过错或者无法胜任工作。

标签: 就够 职场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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