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开展“崇尚集约建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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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开展“崇尚集约建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建筑风貌品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68号)、省住建厅《关于公布“崇尚集约建房”县(市、区)、集镇环境整治、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创建名单及成效要素(建设指引)的通知》(闽建村〔2021〕2号)和宁德市住建局《关于2021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项目清单分解及抓紧部署推进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崇尚集约建房”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全面开展“崇尚集约建房”工作,实现建管并重,建立完善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筑风貌。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崇尚集约建房”,建设期2年(2021年-2022年)。2021年,落实用地保障,发布实施农房建筑立面图集,实现新建农房带图审批,完成裸房存量整治30%以上(不少于3800栋);2022年,建立完善农房建筑风貌和质量安全管控等各项制度,完成镇村干部相关常识培训和工匠业务培训,基本完成裸房存量整治;每年建成1幢以上示范房。
三、主要工作
(一)保障农房建设用地需求。明确全市农房建设用地需求,做好村庄规划统筹用地计划指标,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用地,确保落实有基本满足农民建房需要的用地保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修改完善建筑立面图集。按照满足“屋顶、山墙、墙体、门窗、勒脚、色彩、材质”七要素管控要求和室内部分4项基本要求,修改完善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确保审批能用、管控管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三)实现新建农房带图审批。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新建农房带图审批,严格按照建筑立面图集要求审查新建农房设计方案,实现镇镇有示范房。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四)加快推进既有裸房整治。2021年完成裸房存量整治30%以上(不少于3800栋),每个乡镇(街道)都有1个以上整治示范村;2022年基本完成裸房存量整治。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住建局
(五)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农房建筑风貌、质量安全管控涉及的监督管理措施、镇村干部和工匠培训、市级技术指导服务、督促考核等各项制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2021年4月上旬前,根据省住建厅、宁德市住建局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崇尚集约建房”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相应制定工作方案。市、乡镇(街道)分别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发动群众、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参与“崇尚集约建房”建设。
(二)组织实施
1.落实农房建设用地保障。2021年5月底前,完成各乡镇(街道)农房建设用地需求调查,建立用地需求台账。市自然资源局要结合空间规划,牵头负责谋划市域村庄空间布局,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统筹安排农房保障用地计划指标,2021年内落实有基本满足农民建房需要的用地保障。
2.修改完善建筑立面图集。市住建局负责委托设计单位对2020年编制的农房设计图集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一套彰显福安地域特色、高水平的农房建筑立面图集;4月底前报送宁德市住建局审查,5月底前报请市政府审查发布实施。
3.实施新建农房带图审批。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开展农房建筑立面图集宣传工作,通过对镇村干部集中培训、图集发放、公共场所张贴、示范房宣传等形式做到农房立面图集入镇进村到户,强化镇村干部和村民新建农房“带图审批”意识。6月1日起,新建农房应全部实行“带图审批”(含施工图),市住建局要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审批新建农房时要对照“屋顶、山墙、墙体、门窗、勒脚、色彩、材质”七要素,严格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立面图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规划许可,符合要求的在相关规划许可中予以具体明确,并附图审批归档,同时向建房申请人发放并宣讲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市住建局要加强对建房户按图集设计、乡镇按图集审批管控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用半年时间开展对所有乡镇审批管控建筑风貌情况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4.落实农房风貌管控措施。市住建局要统筹制定镇村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2021年5月上旬前组织举办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部分村主干部、工匠培训,5月下旬前组织乡镇(街道)农房审批和巡查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为建筑立面图集和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相应培训责任,2021年做到镇村干部、农村建筑工匠基本轮训一遍,镇村干部普及建筑立面图集和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知识,并组建1-2支建筑工匠队伍。
市住建局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批后监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闽政〔2021〕2号文件的要求落实村民住宅建设“四到场”制度和村民住宅建设公示制度以及村民住宅建设现场张贴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等制度;要探索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对立面装修和坡屋顶建立农房建设保证金制度,约束村民按照审批的建筑立面规范建设,促进建房者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建设,对竣工房屋不符合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不得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并根据《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拆除。
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建成1幢示范房,从建筑风格、室内功能布局、建筑材料应用、雨污处理、造价可控、施工质量、环境最小干预等7个方面进行示范,引导“什么是好农房”理念,组织村民和社会各界参观、征集意见。市住建局要不断加强指导,改进不足、优化提升,通过持续推动,逐步成型固化。
5.持续推进既有裸房整治。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新一轮农村既有裸房摸底工作,结合去年摸底名单进一步充实完善存量裸房台账,于2021年5月底前将裸房存量摸底清单报送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群众主体、以奖代补、分类实施、整村推进”的原则,继续执行“两高一线”沿线农房整治的有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裸房整治工作。2021年我市439个村(包含所属自然村)都应全面开展裸房整治工作,其中135个村应在2021年底前整村完成裸房整治,到2022年全市农村裸房存量基本完成整治(具体名单见附件3)。
(三)验收总结
1.我市的农村裸房整治工作依托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指挥部开展,指挥部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每年底进行年度督查考核。同时将裸房整治任务作为乡镇(街道)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
2.2022年12月,对照省住建厅《“崇尚集约建房”建设市实施成效评判标准》进行自查总结,迎接省、宁德市住建部门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崇尚集约建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崇尚集约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住建局,抽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体旅游等相关部门或乡镇工作人员4-5名集中办公,统一部署、指导、协调推进示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责、村镇主抓、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建立乡镇领导挂钩、驻村干部蹲点制度,推行一线工作法,确保实效。
(二)落实资金奖补。裸房整治市级补助继续沿用我市“两高一线”沿线农房整治奖补政策,新建农房不享受我市“两高一线”沿线既有裸房整治补助政策。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裸房整治专项经费,所需资金从年度预算单列并统筹安排。
(三)发挥村民主体。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行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村民投工投劳解决。引导以自然村或村小组为单位,组建完善村民理事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依法保障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探索“村民事村民议、村民事村民定、村民事村民办”的村庄自治模式。将村庄规划、农房建设、房前屋后整治、公共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历史建筑保护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将农村建房“一户多宅”“贪大求洋”、裸房、彩钢瓦屋面、私搭乱建现象纳入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创建项目,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强化督查考核。我市作为宁德市开展“崇尚集约建房”的唯一市,市住建局要认真对照省住建厅出台的《“崇尚集约建房”建设市实施成效评判标准》督促乡镇认真开展工作,将“崇尚集约建房”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乡镇、街道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进展滞后或存有突出问题的乡镇、个人,视情予以问责并扣减乡镇年度绩效分数。
(五)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最美农房、最佳农村工匠等评选活动。选树一批能工巧匠、为创建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干部、社会热心企业和人士,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1.福安市“崇尚集约建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福安市各乡镇裸房存量摸底清单
3.福安市农村裸房整治完成时间表
4.福安市2021年裸房整治任务分解表
5.“崇尚集约建房”建设市实施成效评判标准
附件1
福安市“崇尚集约建房”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村民住房条件,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安市“崇尚集约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叶其发 宁德市政府副市长、福安市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钟宜国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林志生 市委副书记(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副 组 长:尤锋云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黄 凌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吴 振 市委办公室主任
郑龙康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郑 峰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薛树明 市财政局局长
陈世光 市住建局局长
何晓雄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章桂平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叶哲滨 市文体旅游局局长
郑健雄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融媒体中心负责人
连 坚 赛岐镇党委书记
陈柏崇 赛岐镇镇长
林 霁 罗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孙乐生 罗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松场 城阳镇党委书记
倪惠萍 城阳镇镇长
陈水波 坂中乡党委书记
钟亮清 坂中乡乡长
兰 涛 穆云乡乡长
陈 煦 穆阳镇党委书记
阮贵章 穆阳镇镇长
章 鸿 康厝乡党委书记
雷金梅 康厝乡乡长
王泽云 溪潭镇党委书记
林鸿庄 溪潭镇镇长
林雄弟 晓阳镇党委书记
陈奶轩 晓阳镇镇长
钟玲玲 社口镇党委书记
陈惠明 社口镇镇长
谢文树 范坑乡党委书记
孙文胜 范坑乡乡长
刘丹华 上白石镇党委书记
施卫秋 上白石镇镇长
王惠生 潭头镇党委书记
万里翔 潭头镇镇长
周 焱 溪柄镇党委书记
陆 雯 溪柄镇镇长
钟 文 松罗乡党委书记
黄 霄 松罗乡乡长
兰住华 溪尾镇党委书记
郭 斌 溪尾镇镇长
施 智 湾坞镇党委书记
毛乃松 湾坞镇镇长
林 光 下白石镇党委书记
陈亮峰 下白石镇镇长
刘星贵 甘棠镇党委书记
张裕炳 甘棠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由陈世光同志兼任主任,刘赋民同志任常务副主任,负责督促、指导“崇尚集约建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为“崇尚集约建房”工作责任单位,负责抓好组织领导、任务分解落实、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建筑风貌管控、自查考核、规范资金使用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崇尚集约建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召开2次以上现场会进行推动;要配备1名以上具有专业知识的安全巡查员,并建立挂村领导和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安全巡查制度,村两委承担直接责任,负责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成立理事会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市住建局负责履行市“崇尚集约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工匠培训;负责编制农房立面图集,指导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管理、建筑风貌管控等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制定宣传方案,抓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市委文明办负责将“崇尚集约建房”工作纳入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崇尚集约建房移风易俗行动,引导村民通过资质单位设计建成实用、宜居,并具有福安地域特色和风貌的农房。
(五)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参与制定“崇尚集约建房”工作相关政策,并做好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和管理工作。
(六)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编制或修编好村庄规划及相关村庄设计;统筹安排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指标;抓好规划区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行为的查处管控。
(七)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开展“崇尚集约建房”工作资金。
(八)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协同相关部门抓好传统村落保护和村庄历史文化挖掘。
附件2
福安市 乡镇(街道)裸房
存量摸底清单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村庄 | 户主 | 住址 (门牌号) | 占地面积(㎡) | 层数 | 备注 |
附件3
福安市农村裸房整治完成时间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行政村总数 | 2021年完成整治村庄 | 2022年完成整治村庄 | 备注 | ||
建制村 | 村数 | 建制村 | 村数 | ||||
1 | 城南街道 | 1 | 程家垄 | 1 | 0 | ||
2 | 罗江街道 | 8 | 南安●、罗江 | 2 | 坑门里、加招 、樟港 、小留、罗江、北山 | 6 | |
3 | 城阳镇 | 31 | 铁湖、化蛟、雁塔(示范段)、纸坪▲、荷洋▲ | 5 | 湖塘坂、东口、王湾、中村、溪东、马上、上沃、阮家坑、仙岭、官洋、占洋、赤岭、秦溪、瓮窑、岩湖、石门院、马嘉、洋面、日山、白坑、林洋、留洋、后楼▲、林家洋、茶洋▲、堵坪坑▲ | 26 | |
4 | 坂中乡 | 19 | 江家渡、亭兜、坑下、长汀、仙源里▲●、后门坪★●、仙岩★、廉岭 | 8 | 湖口、铜岩、大林、南岸、井口★、冠岭、许洋、日宅、汤洋●、彭家洋、和安 | 11 | |
5 | 赛岐镇 | 24 | 江兜、溪里、象环●、青江、大盘、小盘、泥湾、下埔、苏阳、狮子头▲、店前、梨园场、宅里、泰康▲● | 14 | 长岐、下长岐、宝洋、廉首、赛里、秀洋●、大象、大叶、桃洋▲、郭厝坪▲ | 10 | |
6 | 穆阳镇 | 2 | 穆阳●、苏堤● | 2 | 0 | ||
7 | 穆云乡 | 33 | 溪塔★、虎头★、下逢、王楼、南山★、咸福、蟾溪、翁洋、科后★、隆坪●、贵洋、桥溪●、岭坑、黄儒新村、上洋新村、高岭造福新村、梨田造福新村 | 17 | 桂林、双溪村、龟凤、下村、上村、外垄、外洋、外厝、燕坑、洋坪★、燕科、竹洲山▲、里楼、温岩、中岙、玉林● | 16 | |
8 | 溪柄镇 | 24 | 溪柄、榕头●、浦后、白沙、黄兰、三村、水田、北山、斗面、茜洋●、楼下●、立峰▲、立新▲、溪南 | 14 | 采花桥▲、长洋、港里、龙潭面、坑口▲、横坑★、田坂、扆山、东坪★、仙洋里 | 10 | |
9 | 松罗乡 | 19 | 松罗、后洋★、南溪 | 3 | 牛落洋、洋西、满洋▲、岭头、小茶洋、古厝▲、王隶、王加、大坪里、杜坑、山界、柳溪▲、尤沃、赤溪、后溪▲、金山 | 16 | |
10 | 溪尾镇 | 14 | 溪邳、林江、渔岐、下邳 | 4 | 仙洋▲、众坑、利洋、溪边、湖岭、石合、林洋、坂中●、坎下★、溪尾 | 10 | |
11 | 湾坞镇 | 24 | 下塘、坑源、下广、马头、深安、上洋、梅洋、湾坞、徐江 | 9 | 半屿、龙珠、渔业、宝林、寒洋、福岭、炉山、白马、浮溪、岩下、沙湾搬迁村、半岭▲、白莲、宝岭、池头 | 15 | |
12 | 康厝乡 | 32 | 洋溪、长潭、东山★、红坪、半山、高台 | 6 | 康厝、竹沃、填秦、渡头、石尖、岭尾、苏坂、西铭▲●、宋家▲、大坑、施洋、秋岭、湖洋、界竹▲、赤路、社洋、 彭洋●、杜家洋、福源、冈头▲、南洋▲、金斗洋▲★、凤洋▲★、象地▲、梧溪、邮亭 | 26 | |
13 | 溪潭镇 | 34 | 仙石、廉村●、岳秀、兰田★、王里、濑尾、马山▲● | 7 | 溪填、凤林●、濑头、岔口、双峰、院前▲、上湾、华岩、沙岩、洪口、西安、吉坑、周家山●、芹洋、溪北、濑洋▲、城山、岭头、前浦、陈家山、洋头、张家山、西隐、岐山、下庄、瓜溪▲、磻溪▲● | 27 | |
14 | 甘棠镇 | 32 | 观里▲●、牛柏洋、厝坪、山下、上塘、大车▲●、奎住 | 7 | 何厝、铜坑里▲、倪下●、过洋★、甘江、吴洋、国泽、外塘、英岐▲、西门、东门、南门、北门、港边、南塘、甘坪、牛加洋▲、 小岭▲、可洋、港岐、眉洋▲、山头庄▲★、后岐、岭尾、春雷云▲ | 25 | |
15 | 下白石镇 | 41 | 小梨、斗门头、下岐、南浦、大获、下赤、行洋▲、宁海、北斗都、东岐、通湾洋、下白石 | 12 | 外山、亨里★、塘楼下、湖头、远杞、章沃、外宅、白招、秦坎、平冈、坑门、楼坪、福屿、渔江、章坑、长坑、金腰带、福渔、蕌尾、塔里、凤山、章岭、王坑、荷屿、六屿、大梨▲、林门头▲、顶头▲、英平▲ | 29 | |
16 | 上白石镇 | 21 | 郑家山、白石坂、财洪 | 3 | 流尾、沙坑、南山头、姜家山、东峰、坪庄、坑尾、不老、前洋、曹洋、松茂林、西元、小洋、园潭、山头境、上白石、佳浆●、里垄坑 | 18 | |
17 | 范坑乡 | 17 | 毛家坪▲、范坑 | 2 | 徐家山、墩头、马冈、山岫宅▲、半坑、蒲家山、咸洋、东洋、竹柄、领先、上坪、古岭宅▲、八斗、蛇头、洋山 | 15 | |
18 | 潭头镇 | 29 | 潭头、大庄、东昆、富罗坂、柯洋、南岩、下洋▲、渔溪洋 | 8 | 东升、汾洋▲、太逢、上坪洋▲、后洋▲●、建柄、泥洋、高岩、祠堂前、东坑▲、坑坪▲、千诗亭、东岭洋、鹅山▲、柘头▲、半坑、后湾垅、棠溪●、枢洋、西洋镜、西坑● | 21 | |
19 | 社口镇 | 24 | 坦洋●、填头、秀峰●、溪口、社口、沙溪、溪坪、利岔(南山) | 8 | 岩下、潘洋、仙溪●、坑里坑、大坪、荣岭头●、牛山湾★、上山、山里、公岐、岩坑、岭后、林柄▲、谢岭下★、吉洋、龟龄 | 16 | |
20 | 晓阳镇 | 10 | 东源、南溪、马洋 | 3 | 晓阳●、南源、谷口、龙洋●、首洋▲●、岭下●、墙坪 | 7 | |
合计 | 439 | 135 | 304 |
注:1、▲为老区基点村,★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为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
2、2021年完成整治村庄如有变动,以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指挥部最终确定的为准。
附件4
福安市2021年裸房整治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任务数(栋) | 备注 |
1 | 城南街道 | 48 | |
2 | 罗江街道 | 48 | |
3 | 城阳镇 | 95 | |
4 | 坂中乡 | 285 | |
5 | 赛岐镇 | 427 | |
6 | 穆阳镇 | 48 | |
7 | 穆云乡 | 427 | |
8 | 溪柄镇 | 427 | |
9 | 松罗乡 | 95 | |
10 | 溪尾镇 | 143 | |
11 | 湾坞镇 | 237 | |
12 | 康厝乡 | 190 | |
13 | 溪潭镇 | 237 | |
14 | 甘棠镇 | 237 | |
15 | 下白石镇 | 190 | |
16 | 上白石镇 | 143 | |
17 | 范坑乡 | 48 | |
18 | 潭头镇 | 190 | |
19 | 社口镇 | 237 | |
20 | 晓阳镇 | 48 | |
合计 | 3800 |
附件5
“崇尚集约建房”建设市实施成效评判标准
项目 | 工作内容 | 评判标准 | 分值 |
工作推进 成效(5分) | 建立工作机制 | 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参与的工作机制,工作推进有力有效。 | 3分 |
出台实施方案 | 明确工作内容、进度计划、职责分工、资金保障、督查考核等,并按序时进度推进实施,2022年底前完成任务。 | 2分 | |
完成既有 祼房整治(60分) | 有清晰台账 | 既有祼房有清晰台账,并在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无祼房存量台账和完成整治台账的扣5分,完成整治率低于90%的不得分,完成90%以上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 | 50分 |
整治效果好 | 祼房整治效果好,提升村庄风貌明显(色彩、材质不协调的视情扣1-3分)。 | 5分 | |
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 结合开展“崇尚集约建房”移风易俗行动,探索建立祼房整治由村民出资、财政予以“以奖代补”等正向激励的机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5分 | |
新建农房建筑风貌和质量安全管控(30分) | 审批管控 | 有满足农房建筑风貌管控“七要素”要求的建筑立面图集并作为审批管控依据,落实“带图审批”(含施工图)机制(无建筑立面图集的扣2分,图集不能满足要求的扣1分,未落实“带图审批”机制的,发现一户扣1分,直至扣完)。 | 7分 |
过程监管 | 县乡有落实农房建设过程监管的制度机制,按“四到场”要求对农房建设落实建筑风貌和质量安全管控要求情况进行逐幢跟踪巡查,对违反管控要求的即查即改,竣工房屋不符合管控要求的,乡镇不予出具验收意见。(未落实制度机制的扣2分,发现不符合管控要求或新增祼房投入使用的每幢扣1分,直至扣完)。 | 8分 | |
工匠培训 | 县级住建部门统筹制定镇村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并指导、推动实施,提供专业服务;乡镇落实相应培训责任,2021年做到农村工匠基本轮训一遍、镇村干部普及建筑立面图集和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知识(未开展培训的不得分,培训不足的视情扣分)。 | 5分 | |
示范房建设 | 2021、2022年每年建成一幢以上示范房,当年组织村民参观、收集意见,进行总结完善,次年示范房建设有提升(未建成的每幢扣2分,未总结完善提升的扣1分)。 | 5分 | |
“一张图” 宣传 | 落实施工公示牌制度和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发放宣讲、现场张贴制度(未落实的1户扣1分,直至扣完)。 | 3分 | |
技术指导服务 | 县级建立农房设计指导机制,宣传建筑立面图集,帮助建房村民对接农房设计人员,提供与农房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2分,未建立机制或未提供服务的不得分)。 | 2分 | |
现场推进 (5分) | 设区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未开现场会推广的不得分) | 5分 | |
总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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