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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工作责任状

学校收费工作责任状

为切实规范收费行为,防止乱收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3年上学期收费工作责任作如下明确,希望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学校收费工作责任状

1、要严格执行东价字{2013}2号文件精神(该文件衡东教育信息网上可以查阅),严守教育收费政策,严禁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

2、要切实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做到及时、醒目、合法、清晰、长期。收费要及时开具财政专用票据,做到一人一事一票。

3、要严格按“一科一辅”的要求,在市定书目范围内组织学生自愿征订教辅资料。严禁教职工接洽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另行征订教辅资料。

4、除学生平安险外,其他保险由学生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购买,严禁教职工代收代办。

5、严禁面向学生收取教育基金捐款和红十字会费。严禁为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代收或协助收取饮水、热水、饮奶和课间餐等经营服务费用;严禁将讲义资料、练习试卷、计算机上网、校服、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6、不准强制学生在校搭餐,禁止统一标准一次性收取伙食费。

7、不准乱办班、乱办学,不准以举办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收取补课费或早晚自习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或家长收取择校费。

8、严禁收取捐资款。

凡是有乱收费行为的,除责令其全额清退外,对年度评先评优晋级实行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为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当事人承担。

其他未尽事项以衡东县教育局东教字{2013}07号文件和其他文件精神为准。

承诺人;(签字)----------------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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