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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大赛参赛人员协议书

学生会大赛参赛人员协议书

一、协议目的

学生会大赛参赛人员协议书

本协议旨在尊重参赛人员的知识产权,规范主办方与参赛者的行为,在发生争端时提供一个参考解决方案,从而让本次活动更加顺利地举办,为广大微电影爱好者奉上一场精彩的赛事。

二、协议内容

1、参赛作品要求

I参赛作品不能含有色情、暴力因素等不健康因素;

II参赛作品主题需积极向上,不得传播消极的思想;

III参赛作品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相违背。

2、参赛人员权利及责任

I参赛作者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著版权及版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II本次大赛期间(20XX年12月09日至****年4月30 日)参赛者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参赛者要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不得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资料,否则组委会将有权追究相关责任。其它媒体如要利用获奖作品片段进行宣传,需经参赛者(团体或个人),以及赞助品牌的所属者、中山大学学生会共同协商批准后方可使用。

在微电影大赛活动期间和非大赛活动期间,对于参赛者若拿此作品参加其它类似的比赛活动或进行一稿多投的情况,只要其他大赛同意,组委会不作限制(即不发生参赛作品所有权权纠纷问题的,组委会不予追究)。但如果参赛者在一稿多投后遭遇版权纠纷问题,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3、主办方的权利及责任

I对于所有入围作品,组委会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

II主办方承诺在没有经过参赛者同意的情况下,不会随意使用作品,更不会用于商业途径;

III本次大赛期间(20XX年12月09日至****年4月30日)参赛作品将由主办方在本次大赛指定的媒体上播放;

IV、本大赛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V、主办单位及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本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4、参赛作品使用权说明

I、20XX年12月0日至****年4月30日期间,参赛作品使用权为中山大学第十一届微电影大赛组委会和参赛者(团体或个人)所共有;

II、****年4月1日至****年 4月30日期间,鉴于已进入微电影大赛的评奖和颁奖阶段,参赛作品使用权归赞助品牌的所属者和参赛者(团体或个人)所有。

III、****年7月1日后版权完全归参赛者个人所有。

IV、关于本赛事合作电视媒体:大赛合作电视媒体在本届大赛开始到下一届大赛开始前,对本届大赛的作品有播映的权利;在播映前大赛合作电视媒体会通过组委会征求参赛者意见。只有经由参赛者同意后才能进行播放。

Ⅴ、仟润广告创意奖获奖者将由济东堂公司颁予奖金,获奖影片之所有权与使用权归属见《中山大学第十一届微电影大赛参赛人员协议书》,获奖影片的用途由济东堂公司与获奖者协商,影片获奖后是否用作商业用途与本届大赛组委会无关。

5、补充说明

I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II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III参赛者及获奖选手参加大赛期间的见面会、颁奖典礼等一切活动,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需自理。

IV参赛者在填写报名表时,需同时填写协议书。

V若为获奖人员且同意以上条款,则签字领取奖金,如不同意则自动取消领奖资格。

VI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参赛者与主办方各保留一份。

VII此协议书在签定之日开始生效。

三、协议确认

参赛者意见:

赞助商: 参赛者:

(签章) (签章)

20 年 月 日

主办方:中山大学学生会

(签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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