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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景600字作文6篇

我喜欢的景600字作文6篇

优秀的作文能够让我们更加关注和感知生活中那些被忽略的点滴细节,作文是一种对细节深入观察和感知的过程,本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喜欢的景600字作文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景600字作文6篇

我喜欢的景600字作文篇1

你喜欢冬天吗?为什么喜欢或不喜欢呢?

我不喜欢冬天,因为它会让人爱睡觉、还会让人们一定要穿很多衣服,衣服如果不穿多一点的话,就会感冒和不舒服。冬天会让我们想整天都待在家里,不想出门,可是大家在一起看电视,感觉又好好幸福喔!

我喜欢冬天,因为快要毕业了,在这个冬天,充满了许多美好回忆,让我想,时间可以停留在这有回忆的冬天,例:有些时候老师会跟我们玩游戏,同学会开一些好笑的玩笑,让我们大家笑。冬天还有一个中要的节庆是十二月二十五号的圣诞节,每次学校在这一天,会去办活动,办完活动,每个人都很开心的回到教室。每次冬天来了,爸爸都会买热呼呼的烧仙草,超温暖的。我很喜欢冬天会开的花,例:“圣诞红”等…。很漂亮

冬天虽然有点讨厌,可是也还不这么讨厌,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会有冬天,不管你怎样的抱怨,冬天终究不会不见。

冬天,是一年来临就会相遇的季节,通常发生在十二月到二月之间,她是四季的其中之一,也是万物正值沈睡之时,更是百花凋谢之季。

冬天,是四季当中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一季,她一生气,她的怒气就会化为寒冷使得湖面结冰,她的寒冷就会使得人们穿起一件又一件的毛衣。她吹气时,彷彿就像是叫醒冰风天使起来执行任务,要他们钻进人们的衣服细缝里游玩。

冬天同时也像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她为即将长大小树苗先打稳坚定的基础,她也为正值沈睡的万物准备好丰富的资源与食物好应付接下来的生活,简单来说她就是一位在正值沈睡的万物中照顾万物的母亲。

我喜欢的景600字作文篇2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被大家在网上称为“神兽”的萌物——羊驼,由于外形长得既像羊又像骆驼而得名。

第一次看到“神兽”,是在常州淹城动物园,它留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初次见面,看到它个头大大的,脑袋长得像动画片里的“羊村长”,身子长得有点像骆驼,四条腿都很短,走起路来总是慢悠悠的,显得非常滑稽和高傲!它还长着一身毛茸茸的绒毛,摸上去像一条珊瑚绒的毯子,可顺滑了!

再来看看它的吃相吧。只见饲养员把萝卜和菜叶拿过来了,它们一拥而上,有的把脸埋进饲料盆,哼哧哼哧地使劲吃;有的把头伸进去,先咬上一口新鲜的菜叶子,把头高高地扬起,吃得津津有味,好像在说:“看我的菜叶多绿,多新鲜呀,你们要不要来尝一口呀!”还有一只特别调皮的羊驼,一不小心就从后面伸出它的脖子,“啊呜”一口就把菜叶咬进嘴巴里,美美地开始品尝起来。

“神兽”吃饭的样子太可爱了,于是我也拿着菜叶和萝卜尝试喂它们一下。我拿起一根萝卜放进它张开的大嘴巴里,结果没想到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喂的食物实在是太美味了还是太喜欢我了,一大滴口水滴在我的小手上,我顿时一蹦三丈高,一边跳一边喊:“羊驼流口水啦,羊驼流口水了……”周围的人看到我又蹦又跳的样子,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

羊驼走路的样子很高傲,也很滑稽。它昂着头,挺着胸,迈着大步,大模大样地向前走,有时候故意走两步停一步,有时候故意来个花式步伐,有时候还故意装个萌,好像在对人们说:“看我看我,我是最萌神兽!”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神兽”——羊驼。小朋友们,你们也喜欢它吗?

我喜欢的景600字作文篇3

我喜欢在深秋的.梧桐道上,静静地走着,小径直伸远方,金黄灿灿,一个个巴掌大的梧桐叶倒挂在枝头,衬得枝丫越发暗淡了。两旁的树干说不上粗,但高如天柱,十分壮实。有些梧桐叶被风吹落,飘到小径上,地上也逐渐像铺了一层地毯似的。松软的红叶遍地可寻,也许是即将步入冬季的原因。清新的气息如同春风般拂过面颊,令人心旷神怡。这灼灼红叶,灿灿黄叶,像一簇簇燃烧的火苗,点燃了人们的心。

我喜欢在傍晚赏夕阳,天空是红的,云霞更像是温温的红晕。天空整个都像燃烧起来了,映得人们脸上镀了金似的,风筝也被洗没了色。不过,它并不刺眼,是偷窥了一天疲惫了吗?那道红如血的印痕,那抹令人陶醉的残阳。它也要西落了,那是对广阔天穹的告别——晕染了一片山头,温暖了一段岁月。

我喜欢在绵绵的阴雨天里,盼着那一缕阳光。雨已经连下几天,明明是阴雨,却那样温柔。天也灰蒙蒙,一切都仿佛苍白、衰老了许多,浓厚的云挡着暖阳,遮住阳光,揉一揉眼睛,白猫成了灰猫,空气中全是积灰。这时,多么渴望有一束光,透过云层,撒向大地,把郁闷的心情赶跑,希望渺小,但可以期待呀。

渐渐的,云层好像薄了,雨似乎停了,空中亮了许多,暖暖的。

我喜欢……我喜欢那么多的事,那么多的瞬间,那么多的人。

我喜欢的景600字作文篇4

我喜欢我们的校园。喜欢那里的葡萄藤,夏日里,它带给我们一片清凉,一串串绿色希望。喜欢在那层层、艳艳的三角梅下静静地倾听花开的声音,那里存放有我和同学的悄悄话。

我喜欢我的老师。喜欢老师上课时那略带磁性的声音娓娓道来;喜欢他们讲课时抑扬顿挫、富于变化的语调;喜欢他们说到精彩之处手舞足蹈、富有激情的样子。他们以学高为师,以身正为范,用无私的青春默默培育着无数的桃李。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确实是恩师们的真实写照。

我喜欢读书,喜欢带感情地诵读。那些美文常常把我带入神奇的意境,令我陶醉。我也喜欢在午后的暖阳下坐在摇椅上读小说,喜欢把自己幻想成书中的人物,去完成各种不同的使命。我贪婪地读着喜爱的书,如同一只饥饿的羊闯进了芳草嫩绿的草地。

我喜欢夏季的树林。喜欢它那丰富的绿色,柔和而恬静。喜欢静听那里的鸟啼虫鸣,喜欢呼吸那里新鲜、清香的空气。那里没有噪音,没有酷热,无有害气体。人们在那里可以松弛紧张的神经,消除烦恼和疲劳。

我喜欢家乡的雪花,头皮屑似的雪花在半空中飞扬,潇洒地飘落下来,轻柔地粘在头发上、衣襟上,消融在我的手掌心。我还喜欢冬天的暖炉,因为人们都喜欢亲近它而围坐着,亲人们聚在一起亲热地谈天说地,说笑话、拉家常、讲故事……那是多么的温暖和温馨。

我喜欢放学回家那只顽皮的小狗热情迎接我时那种感觉。喜欢那小天使般的小猫咪爬到我肩上撒娇时的感觉。

我喜欢世间所有美好的事物,喜欢给予我这么多喜欢的一切。

俗话说:“青菜,萝卜,各有所好!”真的一点也不假,有人喜欢樟树,有人喜欢松树,有人喜欢杨梅树……可是,我喜欢的却与大家不一样,那就是石榴树。

以前,我天天都可以看到石榴树的身影,可是,现在却看不见了;以前,假若哪一天被我看见石榴树开了花,我心里面总想着:石榴树啊,快一点开花结果嘛。

秋天就要“降临”时,石榴就成了家家户户的水果,而且,石榴很引人注意。啊,石榴娃娃的嘴巴里长满了一粒粒晶莹般的“牙齿”又像是哪个顽皮的小孩子把母亲的钻石盒打翻了。

石榴脑袋上面还扎了根“小辫子”可爱极了。石榴外皮,大多是两种颜色组成的,一种是黄,一种是红,仿佛是火烧云,有似乎是一个刚刚被人称赞完的小女孩的脸。

石榴的“牙齿”可好吃了,有甜甜的,也有酸酸的;第一口咬“牙齿”,他会喷射“毒液”给你,“牙齿”里面还隐藏着一只洁白无暇的“小蛀虫”; “牙齿”很调皮,要是你将石榴娃娃的一半“牙齿”分开,然后放在手中,“牙齿”就会调皮到处跑。

告诉你们,石榴,你别看它的皮很薄,可是,它就像是一块大砖头,很硬;我保证,平常人咬石榴,未咬破它皮,你的牙齿就会开始痛苦地呻吟:“啊,主人,主人,我痛,我痛,不要咬了。”

其实,我本人对许多植物不太了解,大家可以给我一些资料,我会感谢你的。

作者:沈千寻

我很喜欢跳舞,每当听到悠扬动听的音乐时,我的身体就不受控制的随着音乐跳出像天鹅一样美的舞蹈,一天的疲劳、难过全都离我而去只有快乐在我心中。

我第一次接触舞蹈是在两岁的时候。我听到音乐时就开始乱蹦乱跳。家里人见我喜欢跳舞就给我买了一个光碟,里面录满了小朋友参加比赛时的舞蹈动作。那时听到音乐响起我就过来跟电视里的人一起跳舞。

三岁时家人看到我还是十分喜欢跳舞,就把我送进了舞蹈班。一进去,我看到了许多小朋友不愿意进,哭啊叫啊!场面乱成一团,听见舞蹈班你有棍子打地的声音。而我比较激动,趴在妈妈怀里左扭右爬,就想下来跳舞。

里面的小朋友刚出来,我就牵着妈妈往教室你冲。终于上课啦!老师带着大家先活动一下,让大家活动开,然后要大家两腿像大括号一样张开趴好不动,老师把一个小朋友往后挪动下,小朋友就叫的房子感觉也在抖。老师叫我时,我一声也没叫,往后挪了挪。下课了!我问妈妈:他们有那么痛吗?妈妈回答:他们是爸爸妈妈要求他们来的,他们是被动的而你是主动要来了,所以只是肉体痛,心不痛呀!

我听了妈妈的话,我说:既然是主动就好好地学!于是就一直学越学越好。

后来我靠着这股劲儿,考了五级,每当从一级考上了更高一级时就觉得努力没有白费,坚持到了现在每天练习一小时。

舞蹈成了我的朋友,我真想天天和这位好朋友见上一面,能每天体会舞蹈带给我的快乐!

我很喜欢书法,因为它可以给我带来快乐,可是也带给我了痛苦。不过,快乐的多些。

记得有一年春节,我的好朋友拿了一幅他自己写的对联来我们家玩儿,我羡慕极了,拿着那副对联看了很久很久,深深地被那漂亮的字体吸引了,我就要求妈妈也给我报书法班。起初,由于对书法的喜欢和好奇,我在书法班学习的非常认真,回到家里我也认真完成作业,可是,时间一长我就不想写作业了,这种枯燥、单调的学习让我感到厌烦,书法班我也不想去了,真想放弃书法。但是,妈妈对我说了一个成语“坚持不懈”让我反思,我想:“做什么事都贵在坚持”。“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于是我又开始了学习书法。

在书法班中我们也有快乐,更有搞笑的事情。

记得还有一次,在冬天的时候,在书法班上课时,老师发现几个同学不在,傅老师快速跑去找这几个同学,刚跑到门外,只听到几声巨响“咚”,我好奇的出去看了一下,傅老师滑到了,咧着嘴在地上坐着,我迅速跑过去把傅老师搀扶起来,弹起他身上泥土。原来傅老师拿着棍子追那些同学,那些人也滑到了,他们都哈哈大笑。后来知道是有人把水倒在地上,结了一层薄冰,把他们全滑倒了。这件事以后,傅老师对我更严格了,有时还单独给我起“小灶”。

现在我的书法有了很大地进步,书法班有苦有乐。最可贵的是让我从中得到了启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就会成功。所以,以后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

我喜欢春天,春姑娘一来,小草探出了小脑袋;花儿们都换上五彩的衣服,争先恐后地展现最美的姿态;大树也摇了摇,欢迎着春姑娘的到来……

我喜欢夏天,在烈日当空的时候,妈妈会带着我到游泳馆。那时,我会像只小泥鳅一样钻进游泳池,然后和小伙伴在水中一起嬉戏,心情十分愉快。

我喜欢秋天,秋高气爽,蓝蓝的天空中,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白云轮番上场表演。蓝天下,稻子熟了,农民伯伯丰收了!在田地时,到处可以看到农民伯伯洋溢着笑容的脸。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淡雅的秋菊,浓郁的玫瑰,芳香的百合。我还喜欢我家阳台摆着的盆景,个个都生机勃勃。我也喜欢外面那些不知名的小花、小草。

我喜欢另一种不一样的花,它是绽开在人们的笑脸上的。每次我早晨起来的时候,看见妈妈向我微笑,说:“宝贝,早啊!”当时我就觉得心里暖烘烘的。

我还喜欢小动物。我喜欢动物园里强壮的大象,高高的长颈鹿,顽皮的猴子。我也喜欢各种性格不同的动物,温顺的、机灵的……我认为它们都是我们的好伙伴。

我喜欢看书,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童话书里面的白雪公主、灰姑娘、爱丽丝……我也喜欢那些幽默的漫画书,每次都能给我带来欢乐。

我还喜欢朋友,无聊的时候,朋友会悄悄地躲在我背后,然后拍拍我,等我回过神来,说:“来玩吧!”我觉得,有朋 友真好!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作者:吴悠然

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有画画,有滑旱冰,还有唱好听的歌曲,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拉小提琴。

在我上小学二年级时,我报了学校的社团小提琴,小提琴是很难学的乐器之一,很难把它拉好。一开始,我并不太喜欢拉小提琴,因为左手按琴,十分痛,十分难受,而,右手拿弓子,手又十分酸麻。哎——小提琴可真麻烦呀!妈妈常说,我拉起琴来就像别人杀猪一样,难听,我每次练小提琴的时候也必须要有人盯着我,否则,我就会东看看,西瞄瞄,到处看来看去。

记得有一天,学校举行了一个活动,到了第三个节目,有许多交响乐团的大哥哥大姐姐们,他们表演了许多乐器,有小小的小提琴,有又大又宽的大提琴,还有大号,小号……旁作文边还有一位外国指挥家,他站在那儿指挥着每一位乐团里的学生。这些乐器发出的声音融合在一起,真的太悦耳,动听了,仿佛让人们来到音乐的城堡,感受音乐带来的快乐。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失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小提琴琴。加入交响乐团,给更多的人带来快乐。

有一次,妈妈在扫地时,她有气无力,十分累。于是,我拿出小提琴,为她拉了一首活泼又欢乐的曲子——《小红帽》,在我拉的时候,妈妈也唱起了这首歌,唱完后,妈妈兴高采烈地对我说:我亲爱的宝贝,你什么时候拉这么好听了?我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说:因为我这几天,很努力的练琴,再也不发呆了。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小提琴,每当我炼琴时,我仿佛进入了音乐的海洋,在那里独自一人练琴,我真愉快呀!

我真的越来越喜欢练琴了,练琴真有趣,真快乐!

我喜欢的景600字作文篇5

我们来到这个世上,会有很多不可思议。我们的情绪被这个世间牵绊,但总有很多奇妙的生灵,让我们觉得,人间值得。

我喜欢寒霜时节的朝霞。

零下温度的凌晨,寒意将我锁在被窝。东边热烈的红色打碎昏暗宁静,渐渐唤醒沉睡的天空。伴随着红日升起,东方的红色绸缎渐渐褪去,把温热留给人间。

我喜欢黑夜降临后的圆月。

树叶凋零后的枯枝杂乱,疏疏散散地印在空中。叉间明亮的玉盘,是孤单的行人找寻的归宿。它好像静静悬挂在枝头,又好像远远飞于天边。但无论如何,明亮如灯是它,清洁如玉是它,圆滑无瑕是它,傲气四溢也是它。我喜欢这个节气的圆月,没有什么,就是喜欢。

我喜欢夜路上的星光熠熠。

心里藏着发光的星星,一个人的夜路也亮晶晶。我享受与星星对视的每一刻,仿佛沉入了无尽的浪漫;我享受走有熠熠星光夜路的每一秒,仿佛深陷于无尽的安逸。星星会发亮,是因为它想让每个人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我喜欢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的日光耀耀。

是谁悄悄寄给太阳一封情书,让它羞红了脸庞。如果问我什么是温柔缱绻,什么是坚决勇敢。我会答:当你冲向太阳微笑,去诉说生活的美好与烦恼时,你就是温柔缱绻;当太阳洒下日光耀耀作为回应的时候,它就是坚决勇敢。当一点一点热烈的心拼凑在一起时,就是整个银河系。心怀明朗,且日光耀耀。我们不信神明,只信一个“热爱”。

我喜欢的一切合在一起,就叫人间。

冬雪会遇见春天的桃花,秋叶会落入夏季的池塘。

我不相信不可能,我只相信不勇敢。

因为,我喜欢。

良辰美景,暖暖人间,你要喜欢。

我喜欢的景600字作文篇6

狗是一种通人性的动物,有人喜欢可爱的吉娃娃,有人喜欢帅气的哈士奇,有人喜欢凶猛的藏獒……可我却偏爱随处可见、平凡无奇的狗——土狗。

土狗体型中等,动作敏捷,长相憨态可掬,尾巴总是一摇一摇的,并且通人性,忠厚老实。

要说哪种狗最通人性,那么肯定非土狗莫属。如果一只土狗不小心在无意间伤害了人类,并且人类对其进行了说教管制,那么它就会连续两、三天“绝食”,即使饿得面黄肌瘦也坚决不吃一口食物,顶多也就喝口水,并且整天都无精打采,尾巴垂在地上,整体不是焉焉不乐地趴在墙角,就是“呜呜”地叫,那悲哀的声音仿佛要划破天穹一般,就像一个被家长教训的小孩。

说起土狗,大家想到的第一印象可能是笨,但土狗真的笨吗?不!其实土狗聪明着呢!只要走过一遍的路就会永远记着,如果你将它放到很远的荒郊野外,过个四五天,它就会自己跑回来。如果你让它看门的话,它就会一丝不苟地站在门口,像一位威风凛凛的警察。即使你在它面前放上一块香喷喷的肉,它也不会有一丝动摇,如果有陌生人靠近房子,它就会嗷嗷大叫,好像在说:“来人啊!有小偷!”而如果是熟人,它就会温顺地朝你摇尾巴。

土狗虽然不如吉娃娃可爱,但是它不会经常娇弱地患上病;虽然它没有哈士奇帅气,但是它有过“狗”的智慧;它虽然没有藏獒的凶猛,但它却有宝贵的生存经验!故,我对土狗情有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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