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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转让合同6篇 "厂房转让合同:安全、合法、顺利"

厂房转让合同6篇 "厂房转让合同:安全、合法、顺利"

本文介绍厂房转让合同的相关知识和要点。厂房转让合同是指通过卖方将其拥有的厂房转让给买方,以实现买卖双方的合作和利益最大化。本文将从合同实施的前提、主要内容以及注意事项等多个角度进行讲解,以期为读者提供帮助。

厂房转让合同6篇

第1篇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____,位于____,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____平方米,

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________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________。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 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1、如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 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____赔偿金。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____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____提起诉讼。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厂房转让合同6篇

第2篇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县镇村组小地名叫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坐落四至:前抵: 后抵: 左抵:右抵: 地块数块,面积 丈。

三、转让费:以 元丈计算,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和土地户签定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二百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几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见证人 签约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厂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瑞安市的厂房,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2、以上厂房系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拍卖所得,至今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

厂房总价分次付清,201年月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四、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厂房腾空,供乙方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并无权干涉。

五、其他约定:乙方已悉知以上厂房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甲方不负有协助乙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义务。以后如确需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为发展经济,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愿意将位于东王疃村天福石料厂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为万元,人民币大写:,签定合同之日一次性交清

二、工厂四至:东至刘运佳石料厂,西至东王疃村公墓林,南至大路,北至树林。

三、本合同签定日以前对任何转让物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和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处理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转让协议,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签字定日后,所转租的土地厂房及其附属的相关权益,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有协调周边关系的义务。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合同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有异议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共识,交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4篇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地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1.2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2.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5.1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开立完成后日内,买方应当将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为房产税贯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2)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6.1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6.3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6.4若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7.1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8.1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9.1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10.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11.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5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等原则,就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该土地位于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四方界址为东南 西北 。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因该地块上已建成永久性房屋,现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敞坝面积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拾陆万捌仟元整,余款人民币陆万元整一次性付清,即乙方于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陆万元整。

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将该房屋腾空,并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且无任何担保;在能够办理产权手续的前提下,甲方还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产权登记。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待甲方交付房屋后,因建设该房屋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完善该房屋的相关手续。鉴于该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仅由甲方承包经营,甲方保证该土地的所有的使用权人自愿将该土地上的一切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该土地的使用权一并由乙方支配使用。该土地及房屋如遇征用拆迁,对于补偿等事项,所有权利由乙方独自享受,甲方无权干涉,由此产生的一切收益 (即地上附着物,房屋、前后院坝及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补偿款等) 归乙方所有。

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不能按约定交付房屋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整。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清相应房款则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支付的定金。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上保留一份。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印之日起生效。

第6篇

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甲方现有位于,厂房栋层,占地面积m2,建筑总面积m2,厂房具备有红本《房地产证》,房产证号:_____号,宗地号。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以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此售价为甲方实收价格,不包含过户的手续税(费)用,(除土地使用费转让前由甲方交付外)。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税(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保证该房产的真实性、转让给乙方之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并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给甲方。上述定金同时转为预付购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元(¥),甲方收到预付购房款后将该房产证原件交付给乙方。余款人民币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甲、乙双方指定银行进行资金监管,并在厂房宿舍清场完毕当日一次性付清。

2、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清场完毕,余款将作为赔偿乙方损失。

1、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日内,与乙方签订正式《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深圳市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书》各一份,在个工作日内(不含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国土局办理有关产权转让手续,任何一方不得推辞或有意拖延,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政府、节假日、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当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应保证厂房宿舍(包含自用部分)租户进行清场完毕,以确保乙方按时进驻,顺利接管。

4、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到乙方之日起,乙方正式接管甲方物业并行使一切权利。

5、水费、电费以现租赁厂家离厂当日,甲、乙双方实抄水电表底为准,甲方负责过户给乙方。

1、本《协议》签署时,双方应就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进行清点确认,同时列明清单,确保上述房地产在产权变更清场后,一并交付给乙方,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则要作价赔偿。如租户在机器搬运时,需对主体墙面改动,甲方应该恢复原状,以照片为准。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否则甲、乙双方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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