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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10篇 "保障校园安全,共建平安校园"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10篇 "保障校园安全,共建平安校园"

本文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为主题,旨在呼吁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员工重视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学校安全是每一个学生和教师的基本需求,而责任书则是明确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员工在学校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以确保学校环境的安全与稳定。通过本文的讨论,我们希望能提高学校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为学生们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10篇

第1篇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育人”目标,明确学校班级、家长及社会的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及《xx街镇初级中学安全制度》,按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的要求办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生要做到不玩火、玩水、玩电,不带小刀、雷导管等易燃易曝危险品到校;不得骑无闸、无锁自行车上学,不骑飞车,遵守交通规则;理化实验课及体育课堂必须严格按老师的要求行动;不吃霉变及来历不明的食物;不攀高爬低,上下教学楼缓行、右行,遵守《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不下和玩耍,不强行过河;不做超过自身能力的'事。

三、学生要注意上学、放学路途安全,遵守路队秩序。住宿生要管好自己的财物,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作息时间,严防传染病。

四、学生家长及班主任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辆,鼓励学生按时加入保险,下大雨、大雪或涨水时要按时接送。

五、上述各条学生必须做到,如有违背造成事故,责任自负,学校、老师概不负责。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xx年8月31日终止。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10篇

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教育局、卫生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开展加工、经营活动,重点把好:

(1)设施关: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加工操作间、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卫生设施齐全。

(2)从业人员关: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预防性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佩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确保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三证”齐全。

(3)采购、销售关:学校内食堂和副食品店食品实行进校准入,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禁止食品;不订购、制售冷荤冷菜食品;不出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严格执行饭菜48小时留样备查验制度。

(4)加工关: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5)卫生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确保环境整洁无蝇;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校(幼儿园)食堂量化考核均需达c级以上;积极开展创建“放心店”活动,全校副食品店均创建为“放心店”。

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产品”和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可疑和过期、变质食物;每学期安排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出专题黑板报不少于1期。

对食品安全机制不完善、制度规划不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责令限期整改和治理。对责任人因不全面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下达目标任务单位(签章)承担目标任务单位(签章)

第3篇

为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真正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平安校园",商水一职专各中层处室特签订如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责制"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岗位职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

中层领导要加强对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值日行政领导要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领导值日行政制度。中层领导在值日时,要将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学生宿舍和教室等教学场所,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2、坚持校园巡视制度。加大校园巡视的范围和次数,做到经常巡视校园,察看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消除安全隐患。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作好有关安全工作的教育会议、安全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

4、实行重点部位中层领导值班制度。夜间安全值班、餐厅值班,值班领导要提前到位,带领本组值班教师组织学生有秩序地就餐、夜间休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要经常督察校园内学生常用器械的安全检查,检查学校校舍和学生课间、课外活动情况,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学生管理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有计划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教务处、政教处领导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求学生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要文明活动,不大吵大闹,不追逐奔跑,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扒楼梯护拦和其他不安全处所,不做不安全的活动。课间提倡文明休息,严禁打闹。

二是要求学生在校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校园,有特殊情况要离校的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骂人、不打架,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三是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进游戏厅、网吧等处所。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过期、霉变食品,不喝生水,饭前便后勤洗手。教育学生校外行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不在外长时间逗留。教育学生在家听从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离家外出要告知家长。

三、加强对校舍、财产的管理,保证不损坏、不丢失,加强门卫、食堂和小卖部等的管理。总务处、政教处领导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经常对教育教学设施特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消防设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2、定期对学校的校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3、要求门卫严格来客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学校。节假日值班要禁止学生及社会闲散人员随便进入学校进行各种活动,特殊情况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4、搞好食堂、小卖部等的卫生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做到卫生、清洁、安全。食堂、小卖部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按要求进行着装,师生食用品应保持清洁、卫生,杜绝"三无"食品和不洁食品出售。严防各种卫生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

学校将上述安全工作目标列入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制。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4篇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学校与全体员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校长负总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学校与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每年学校要对教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学期都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安检,每学期要进行至少两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3、各处室负责人,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要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管好本部门的电,不胡拉乱接,不超负荷使用或不关电源。要教育老师在办公区内禁使明火,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室负责人对本室的.消防安全负责。

4、各位教工均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2)班级每学期要出至少1期消防主题的板报或手抄报。

(3)班级每年要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消防课。举行一次演讲或征文比赛。组织参观一次消防队站。观摩一次消防灭火演戏或举办一次消防运动会。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指导学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4)班级每学期都要向学校上交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资料,以作为学校考核班级的依据之一。

5、各位教工都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学生的能力。

6、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使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战之能胜。对不参与学校进行的消防培训,不会使消防器材的,不得参与学校任何先进的评比。

7、后勤人员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灭火器材齐备、完好、有效。要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学校任何工作人员,都应视学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学校都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5篇

为了促进各中小学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稳定大局,确保教学秩序良好,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按照市教育局与中心学校签订的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内容与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制订本责任书,由中心学校与各中小学签订。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全面贯彻“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为重点,以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主线,强化学校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安全保卫力度,提高治安防范能力,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各中小学为中心学校二级治安责任区。中小学校长为责任区第一治安责任人,对本责任区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具体抓落实的责任。

2、各中小学校长应将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纳入工作议事和行动日程,组织制订各实施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做到把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同教学工作一道统筹安排部署,实行定期考核。

3、健全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做到组织、人员、责任三落实。对校园内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渠道畅通,控防措施得力,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1、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各自学校一方平安。

2、确保学校实现“六无”的工作目标,即:无刑事案件,无突发性意外安全事故,无饮食安全隐患,无体罚学生事件,无因调解不力、处置不当酿成影响全市的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无“flg”人员外出滋事,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内部稳定,师生员工满意。”

1、国办中小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所在镇、处综治季度检查考核,成绩必须处在领先位置。其他小学接受中心学校每学期一次的全面考核检查。

2、组织开展普法学习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将法制课与常规教学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进课堂,入大脑,严禁教师违法犯罪,杜绝学生违法犯罪。

3、切实加强“门前四包”工作,学校门面一律不准出租给饮食业主,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

4、严格制订和执行24小时值班巡逻护校制度和学生在校跟踪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值班巡查,坚持领导带班值日,节假日和夜晚要有人值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选好门卫,加强管理,做到24小时不失控。公路沿线的学校坚持路队制度,并加强交通法制教育。晚上放学期间各学校在重点路段要有人巡护。

5、经常检查校舍,排查隐患,及时整改,跟踪监督,属于危房的一律现场封闭。

6、校内池塘周围要加强护栏,塘沿不留陡坡,水井一律加盖,实行封闭管理。学生用水专人管理,定时开放。

7、安全用电。做到电线无破损,无裸露,线路排列整齐,按要求配备闸刀、开关、保险装置等。学生寝室做到一栋楼一总闸、一层楼一单闸、一间房一保险一开关,室内严禁用蜡烛照明。教学楼、宿舍楼、教学用房的楼道灯、走廊灯、路灯必须完好。

8、食堂必须把“四关”、防“四毒”。即把住食物进料关,防带毒;把住环境卫生关,防传毒;把住食物管理关,防投毒;把住食物加工关,防中毒。食堂保持洁净卫生,库房通风无鼠迹,生熟食物分离保管,不准向学生出售过夜的剩菜剩饭。炊事工作人员要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9、有锅炉的单位要接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运行状态安全检查检验,定期进行检验检修,司炉工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锅炉使用安全。重新购买锅炉的单位,一律先报批,经审核后方可购买。

10、校内小卖部必须“三证”(健康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商品合格,严禁出售“三无”(无出厂日期及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食品执行标准)食品,禁止出售危险玩具。

11、露天的体育器材每年定期检修后油漆一次。课前,体育教师要仔细检查器材;课中,要正确指导学生运用器材。禁止学生在有安全隐患的器材上训练。

12、校园内任何时候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中学的学生寝室、微机室、实验室、电房、食堂一律配齐灭火器,完全小学至少配备2-3个灭火器。

13、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或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各中小学报中心学校审批,由中心学校报教育局备案。

14、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重点要害部门(位)安装技防设施,提高科技防范含量和应对案(事)能力。自防、自治、自控能力要有较大提高。确保女生宿舍安全,所有门窗晚上一定要能锁得牢。

15、加大对学生财产防盗值守力度。特别是对学校电脑、远程教育设备、教育教学仪器要加强值守,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不发生被偷盗事件,对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到位。

16、采用门栋关照、值班守候、义务巡逻等多种治安防控措施,对重点部位,尤其是容易发生案件、事故的地方加强治安巡逻,发现并排查隐患。

17、校园发生的重大案件或重特大事故等,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在1小时内向教育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1、学校内部(含辖区内)一年内发生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并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

4、所属中小学教职工因黄、赌、毒1人次以上受到公安机关拘留或处罚的;

5、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

6、内部矛盾化解不及时、处理不公,造成越级上访或聚众闹事罢工罢课的;

7、校内商店和厨房等因管理不善发生师生食物中毒的;

8、校内发生恶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或责任灾害事故的;

11、其它造成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事件,且上级综治委予以否决的;

12、凡是对处理“flg”问题工作不重视,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或年度有1名“flg”人员赴省进京滋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查究学校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两谁”原则、“三自”方针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本责任区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2、综合治理工作当年考核处末两位的',给予其学校黄牌警告,并取消学校和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模资格。

3、受到一票否决的学校,取消该学校本年度评先资格,并按比例降低学校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人数名额;取消该学校第一、二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连续两年受到一票否决的学校,对学校主要领导实行诫勉。

4、人为造成学校一票否决,且情节较重的,由纪检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司法部门予以法律惩处。

5、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和个人财产损失的,要根据财产损失的程度,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和报纪检部门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6、因教职工体罚学生事件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当事人全额负担。同时,还要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政纪、法纪处分。

7、教职工因违纪违法受到政治部门处罚的,将依据台帐,由教育局追加同等数额的罚款,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若责任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责任,从接任之日起,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6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我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签订本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安全责任事故为0;消防经济损失为0;食品中毒事故发生数控制为0。

1、健全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科学,奖惩过硬。

2、制度建设。年初有安全工作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并落实

“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大型活动预案制度”、“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每位干部、教职工有明确的岗位安全职责、重点岗位操作规程和符合实际的安全规则制度及预案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各司其职。

3、隐患排查。领导并督导后勤、体育部门每月例查一次校舍门窗、栏杆、围墙、活动场地、文体器具、电线及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等的安全情况。每月要督导后勤部门对学校隐患排查一次,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有详细记载,交学校讨论决定实施,学校无力解决的`,由学校书面请示报告。

4、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集体用餐规定,督促后勤、食堂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保证师生食饮卫生安全。

5、安全教育。督促教务处、少先大队部开展好法制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按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并详细记载。

8、其它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2、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给予重奖。对发生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因管理疏漏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责任。

第7篇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部署,我校本着安全第一、学生教师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宗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副校长安全工作责任书。

1、副校长是学校协助校长工作的最直接责任人。对全校的`所有学生、教师和各项工作都负有教育和管理职责,涉及到学校的方方面面。

3、对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特别是安全工作,都负有领导、检查、监督和根据学校规章进行处理的职责。

4、副校长应经常深入到年级、班级、办公室中进行工作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开好学校各项工作会议,提出要求,检查过程及结果。

第8篇

为切实加强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幼儿安全责任书》。

1、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根据学校(幼儿园)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幼儿园)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入、离园)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的时间;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要依照园内的作息时间表凭接送卡接送,并负责路途的安全问题;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儿入园,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及时与本班老师联系,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隐患消除工作。

5、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子女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学生、幼儿在幼儿园的孩子家长应给幼儿穿着、携带无安全隐患的衣服、物品;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幼儿园)、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对在外租房或寄宿在亲朋家中的子女,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管理;

9、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幼儿园)、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带子女去医院体检,发现有特殊疾病及时告知学校(幼儿园)、幼儿园;

11、对年幼的子女、上学和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险情的自然气候时,家长(监护人)应负责接送。

1、自觉接受学校(幼儿园)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纪律和安全制度,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说明;

3、切实做到不翻跃围墙、门窗、校(园)门和各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和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验课和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单车上学,严禁自行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穿马路的安全;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参加各类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照老师要求去做,听从老师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参加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应按照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学校(幼儿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不经过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自行到学校(幼儿园);

12、严格遵守学校(幼儿园)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3、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14、不得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幼儿园)内,更不能在学校(幼儿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家长(监护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带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各项管理规定。

三、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的无责范围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

承担法律和事故责任(参照《学生、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幼儿园)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3、学校(幼儿园)教师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幼儿进行教育管理,行为并无不当的;

4、学生、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7、在学生、幼儿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监护人擅自将幼儿送进幼儿园发生的;

8、中小学生、幼儿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园)期间发生的;幼儿园将幼儿交给监护人后在园内园外发生的;

9、在放学(家长接走幼儿离园)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幼儿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者自行到校(园)发生的;

11、因学生、幼儿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12、学生、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幼儿园)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幼儿不听劝阻、拒不改正;

13、学生、幼儿或家长违反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园)外购买食品、饮料等食用后发生的;

14、学生、幼儿突发疾病,学校(幼儿园)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15、其他在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学校(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幼儿、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幼儿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和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在各个学段起始报名入学时,由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签订生效。请家长(监护人)务必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幼儿园)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第9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灵璧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持我乡小学(幼儿园)校园的安定稳定,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责任书。

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

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六同时”(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同奖惩),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办事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具体,责任到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进一步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重大责任事故报告制度以及学生非正常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学年初要根据《朱集乡中心学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评估标准》,逐项抓紧落实,层层签定各种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校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建立健全校舍基建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把好工程质量关,严禁出现无立项、无报批、无证设计、无施工许可证、无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无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六无工程”。对有严重结构隐患的校舍要逐幢作出鉴定,由学校及时向中心校、乡党委和政府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已经鉴定属于d级危房的,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封闭停止使用,坚决杜绝校舍倒塌造成伤亡恶性事故的发生。

组织学生参加需要集体乘车船外出的活动,要预先对师生做好车船使用的安全教育,不得使用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运送师生,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师生集体外出应尽可能使用国有集体或专业运输单位提供的车船,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校”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在交通要道旁的`小学,要设立警示标志,推广小学生头戴“交通安全帽”,学生放学实行“路队制”的经验,确保学生校内校外安全。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实验用的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实行两个人两把钥匙管理,健全完善使用制度。经常检查电路设施、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实验室、电教室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关键部位要设置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要教育学生保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保持较高的完好率。

六、做好饮食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保障措施,保证小学生饮食安全。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更要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七、做好生产劳动、集体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工作

不宜组织小学低年级同学参加简易生产劳动。不得让小学高年级同学从事复杂而繁重的体力劳动。学生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劳动。

体育健康教育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学校要严禁学生擅自到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或游玩,杜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

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谋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队。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制度。在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地方或场所活动,也不要到没有安全保障设施的地方或场所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守则。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

八、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和维护财产安全工作

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强化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功能;继续抓好创建“安全学校”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校园治安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切实可靠的安全防范体系。特别要加强对多媒体教室、电脑室、仪器室、实验室等学校财产的重点部位管护,在防火、防盗、防潮等方面,切实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第10篇

学校安全管理员(兼任义务消防员)为学校的安全主管第二责任人,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营造优美学习环境和良好学习氛围,其责任如下: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加强学校保卫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本部门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依照学校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学校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及必要的措施,确保本年度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及突发性事件。

3、定期检查学校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落实情况,作好检查记录;加强学校的人防、技防、物防等各方面的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整改(小问题自己解决);负责学校的治安管理;查处发生在学校的违规违纪事件;对于存在的较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领导,并督促整改。

4、对学校的电器、电源及一切公共设施,定时进行安全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联系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5、负责学校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看护,防止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

6、平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其他安全问题保持跟保卫处的信息沟通。

7、发现学生做出违反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的事件及时制止,必要时交保卫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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