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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地租赁合同2篇 《租赁之约:田地租约合同》

田地租赁合同2篇 《租赁之约:田地租约合同》

本文旨在介绍田地租赁合同的基本定义以及其关键条款,主要涉及田地租赁的租期、租金、使用目的、管理责任等方面,并提供了相关范本以供读者参考。对于需要租用田地的人士和最终批准合同的机构,本文将有所帮助。

田地租赁合同2篇 《租赁之约:田地租约合同》

第1篇

因甲方扩大花木种植需要,特向乙方租赁 。粮田种植花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从 年 月 号至 年 月 号止,共计壹拾伍年,(根据政府责任制到户叁拾年不变年限的基础上约定从1995年至20xx年)。

具体位置于 , 区,面积为 亩,具体田块形状及尺寸见附图。

租金按每亩每年壹佰元人民币计算,支付方式为分两次支付租金,具体付款时间为第一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头拾年租金。(从 年 月 号至 年 月 号时间内的租金。)第二次 年 月 号付清至 年 月 号止的伍年租金。(此伍年的租金标准,根据社会经济的趋势,双方再作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能和桥边粮田租金标准相符,因为地域偏远,只能稍做调整。)甲方应按时按量支付乙方租金否则乙方有权收回使用权。

在租赁期内,双方不能随意变更承租人或中止合同,不能随意提高或减少及拖欠租赁费用,从 年 月 号— 年 月 号两年时间内乙方可在本人出租粮田内种植豆类作物,但不能影响甲方树木生长。按甲方提供种植方式种植。不能种植藤类及高杆作物。损坏树木照价赔偿。如遇不可抗拒的政策性的征收。粮田土地补偿为乙方所得,青苗和树木移植赔偿费用归甲方所得。每年政府发放的粮田补偿归乙方所得,粮田应上缴款项归甲方负责。不论经济增长和衰退,此租赁价格为锁定价格。双方认真遵守执行,否则以总租赁价的十倍赔付对方。

五、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租赁此粮田种植,乙方应优先出租给甲方再种植,续订合同。甲方退出租赁粮田应平整粮田交还乙方。

六、此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村委会,组委会,各持一份,恐口无凭,以字为据。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田地租赁合同2篇 《租赁之约:田地租约合同》 第2张

第2篇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将 地段农田计面积 五 亩,租赁给乙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农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年,每年总计 元,租金的交纳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2、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权。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但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

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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