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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作文3篇 精读笔记:学习之路上的点滴记录

读书笔记作文3篇 精读笔记:学习之路上的点滴记录

读书笔记作文是指读书过程中所做的笔记,再将其整理成作文的一种写作方式。不仅可以加深阅读理解,还可以提高写作水平。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如何写好一篇读书笔记作文。

读书笔记作文3篇 精读笔记:学习之路上的点滴记录

第1篇

?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这是我读完这本小说后最大的感想。

文中一开头就写主人翁阿米尔在美国接到他父亲生前一位好友拉辛汗的电话,拉辛汗希望阿米尔能回到巴基斯坦看望自己。阿米尔在此陷入深深地回忆之中,他说十二岁的那一幕才使自己成为现在的自己,这次回到巴基斯坦是一次精神上的自我救赎。读到这里我就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我好奇在阿米尔的童年发生了什么刻骨铭心的事情使年到中年的阿米尔还耿耿于怀,带着这样的好奇心我决定继续探索下去。

于是,我跟着阿米尔的回忆回到了他的童年时代。十二岁那年,阿米尔是阿富汗富家少爷,他与父亲仆人的儿子哈桑是很好的朋友,哈桑愿意为阿米尔做任何事情,从来不会背叛他。在父亲的心里,他希望自己的儿子勇敢如己,但是阿米尔却更喜欢文艺类的东西。阿米尔明确感觉到父亲对自己的疏远,反而更加呵护有担当的、勇敢的哈桑。阿米尔急切的想证明自己,想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他试图改变自己在父亲心目中的形象。他想在阿富汗一年一度的风筝大会上获得第一名,这样他就会得到父亲的认可。在风筝大会上,幸运的阿米尔在哈桑的帮助下获得了风筝大赛第一名的殊荣,但是就是这件事改变阿米尔和哈桑关系。在哈桑为小主人追到那只被割断线的风筝时,他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要他交出风筝,但他此时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安危,他誓死要为主人追回风筝。就这样他被这些富家子弟施以暴力,而此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时还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此时我的心在滴血,一个为对方愿意牺牲一切,另一个却选择逃避,这让我思考什么是真的友谊。

哈桑为了小主人,选择了沉默,独自承受着来自心灵上的煎熬。他渴望等到阿米尔的忏悔,哪怕是一点点歉意。然而得到的却是来自阿米尔的再次伤害。在风筝大赛后,阿米尔如愿以偿的得到了父亲的肯定,但是那天的`那一幕让他无法面对为自己付出一切的哈桑,他开始躲着哈桑,渐渐地,他萌生了让哈桑离开自己家的想法,好摆脱这种尴尬的局面,得到心灵上的解脱。于是,阿米尔把父亲送给自己作为生日礼物的手表趁哈桑不注意时放在哈桑的铺子上,希望以此来证明哈桑是个盗窃犯。最后无法忍受阿米尔对哈桑父子的xx行为而离开了庄园。虽然阿米尔的父亲一次次真诚的挽留,但却怎么也留不住伤心的哈桑父子。在这里,我为阿米尔感到耻辱!我想我不会原谅他的。

后来,阿富汗局势动荡,阿米尔举家迁移到美国,我以为哈桑付出就会以这样的结果而结束,但是还好这次阿米尔没有再次让我伤心。他以为时间会冲淡一切,但是回忆总会不经意自行浮现。童年的事让阿米尔内心备受煎熬,他一直都想找机会赎罪。到后来,阿米尔获知哈桑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阿米尔从开头的拉辛汗的电话中了解到哈桑的糟糕状态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时间是洪水猛兽,战乱让阿富汗民不聊生,他看到自己荒废的家,也得知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但是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落到阿米尔儿时宿敌的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一直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但是这次,他选择了面对,开始了真正的救赎。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阿米尔最后费劲周折找到哈桑的儿子,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摆脱了心中的恶魔,重新找到真正的生活。虽然,这个结局没有中国式的大团圆,但作者却将人性的弱点刻画的入木三分,能真正的描绘出阿米尔或是所有人内心救赎的一个过程。

读这本书时,有时会联想到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例如,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对往事的自责,有对犯过的错的救赎的心理,在真本书中尼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为有些事情就是人在两难时刻不自主流露出来的最自然的想法,不得不佩服作者扑捉心理的能力。最感动的是哈桑在为阿米尔追风筝时说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人生在世如果能遇到这样的一个朋友,别无他求。希望每个人都能珍惜自己身旁的每一个朋友,要勇敢的去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果你的内心也有像阿米尔一样的令你久久不能自拔的事情,就勇敢的站出来追到那个飘忽不定的风筝,获得内心的安宁!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知识我们,没有阿米尔那样的决心和经历吧。

读书笔记作文3篇 精读笔记:学习之路上的点滴记录 第2张

第2篇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书名是《外号像颗怪味豆》。

刚开始我对这本书并不是多么感兴趣,可是看了几页后我就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这本书中的两个故事是围绕某学校初中一年级一个班级里不同性格的两个女孩来写的。

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名字叫陈佳佳,她是一个性格自卑,不爱劳动,体形肥胖的女孩子,同学们给她起了一大堆外号:肥肥,肥妹,除减减…… 班里很多男生欺负她,或者骂她,可是她却无力反抗,而且她的学习也不好,经常被老师批平。在家里妈妈为了让她减肥,严格控制她的饮食;为了增加她的数学细胞,妈妈去儿童培训中心给她报名学单簧管。开始的时候她并不喜欢,后来他们班要参加大合唱比赛让她伴奏,结果她的演奏得到了老师和全体同学的赞赏,并且和班里最强的“女生四人组”和好了,从那以后她开始学着理解别人和宽容别人,终于找回了自信和友谊。

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叫胡晶晶,是班里“女生四人组”成员之一,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因为戴着眼镜和牙套,所以同学们给她起外号叫“四眼钢牙妹” 。胡晶晶的妈妈喜欢带她去参加朋友聚会,在一次聚会上,她认识了邻班的一个男生,她的麻烦也开始了,好朋友怀疑她,邻班的同学给她造谣,她都伤心的哭了,不过经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就像胡晶晶自己说的“这就是成长的痕迹”。

我喜欢阳光姐姐写的这本书,更喜欢书中的两个主人公。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想有朋友,要想得到别人的尊敬和喜欢,就要有一颗宽容之心,要学会理解别人,包容别人,改正自己的缺点,还要有一颗积极进取的心。

第3篇

我读了《简爱》,的确很好看。我特别喜欢夏洛蒂的那句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只剩下一个舅舅,可不久又死去,她舅舅临死前嘱咐她的老婆,就是简爱的舅母,要好好照顾简爱,可是舅母却没有遵守,对她平平般般。有一次舅母的孩子约翰里德和简爱打了起来,简爱的舅母就把她关在了红屋子里,简爱在那个阴森的屋子里待了一晚上,使简爱的心灵受到的创伤,只有白茜最关心简爱,成了简爱的好朋友。因为简爱不收舅母的喜爱,就把简爱送到了劳渥德学校,她在那里学到了很多知识,长大了也在那里当了老师,不久后去当了家庭教师,并喜欢上了那的主人罗契斯特,当她得知罗契斯特骗了她时,她毅然离开了庄园,当简爱再一次看到残疾的罗契斯特时,她又回到了罗契斯特的身边。

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简爱无疑成为了独立女性的经典。

爱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爱帮助了千千万万的人,真正的爱不被金钱所利用,不被权利所控制,它只终于一颗充满了爱的心,只要人人付出一点爱,世界就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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