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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览室管理规定3篇 “读享空间:阅览室优化与共融”

阅览室管理规定3篇 “读享空间:阅览室优化与共融”

阅览室管理规定旨在维护公共图书馆的秩序与安全,提升读者的使用体验。规定内容涵盖座位预约、借阅管理、噪音控制等方面,为读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阅读环境。同时,规定还规范了读者行为,督促其文明使用阅览室设施,共同营造秩序井然的学术氛围。

阅览室管理规定3篇 “读享空间:阅览室优化与共融”

第1篇

2、阅览室和书库,要保持整洁,经常开窗通风,梅雨季节后,要进行翻晒,防止书籍遭受虫蠹。

4、做好报刊阅览的'管理、服务工作,按时开放阅览室。

6、做好阅览人数的统计工作;协助做好报刊的预订工作。

8、及时做好杂志收发、订阅工作及阅报栏的管理工作。

阅览室管理规定3篇 “读享空间:阅览室优化与共融” 第2张

第2篇

1.阅览室是教师和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窗口,实行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2.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午7:45-11:00,中午11:50-下午4:00;阅览室开放时间管理人员不能离开。

4.必须遵守本室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指导与管理.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5.加强图书室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图书室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等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6.保持阅览室整洁干净的环境,不乱丢垃圾,任何人不得携带零食入内。

7.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及图书,不得随意损坏,一经发现者将进行相应赔偿。

第3篇

一、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日下午,双休日全天。

二、图书阅览室仅向本乡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上级领导开放,其他人员谢绝入内。进入阅览室人员要注意遵守公共道德,保持安静,讲究卫生。

三、图书阅览室书籍、杂志、报刊原则上不外借,只限在阅览室阅读,阅后放回原处。

四、确需外借者,需向图书管理员登记并按时归还。逾期未归还者,按原价赔偿。

五、任何人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否则按原价赔偿。

六、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鼠工作。每日要将所有图书整理一遍,保持排列整齐有序。

七、图书阅览室报纸杂志均应永久保存,不得随意处置。

一、书刊杂志为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遗失或据为己有,否则应按章赔偿。自然损耗也应按章报损。

1、多卷册读书,如能分卷添购可按单卷书价计价赔偿,否则按整套价计算赔偿。

3、期刊杂志按单册2—4倍赔偿,合订本另加收装订费。

三、蓄意撕毁书刊内的画面、图表、插页、正文者,除按章赔偿外,取消借阅资格。

四、因污损而需赔偿的'书刊杂志,办理赔偿手续后,原书一律由本图书室处理,读者不得索要,以免引起流通混乱。

五、读者未办手续擅自将书刊拿出室外者,一经发现,除追回原书刊外,将取消借阅资格。

六、自然损耗包括虫蛀、流通破损无法修补,应及时报废注册。

七、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参照此办法规定赔偿。

二、办理借书证需持个人身份证、1张1寸免冠照片,并交纳押金20元、办证工本费5元。办证后,读者可免费借阅。如读者不再借阅览室书刊,则退还全部押金,办证工本费则不退。

三、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可以代还不可以代借。每次可借图书1册,借期30天。如看不完可续借一次,期限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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