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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执行财经纪律自查报告3篇 《坚守财经纪律,强化自律监管——单位自查报告鲜明成果》

单位执行财经纪律自查报告3篇 《坚守财经纪律,强化自律监管——单位自查报告鲜明成果》

该报告由单位编制,旨在查找和纠正财经违规问题,保障单位良性发展和稳定经营。报告内容包括违规行为的分类、具体案例及整改措施等。该报告是单位自律机制的重要体现,也是其履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信力的必要措施。

单位执行财经纪律自查报告3篇 《坚守财经纪律,强化自律监管——单位自查报告鲜明成果》

第1篇

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邻纪发[20xx]27号文《县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巡查方案》的通知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汇报如下:

我局将财经纪律执行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局党政办公会议,对方案进行了学习,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组织部署了实施的方案,张贴了执行财经纪律的群众监督告示,鼓励职工对我局的资金情况进行监督。

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队长为成员,其余人员为监督员的工作小组,设立了日常工作机构。

(一)我局落实了举报制度。我局将县纪委监察局公布的举报电话张贴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组织干部职工对20xx年以来的财务帐务情况进行了自查。一是自查了20xx年至20xx年6月以来是否违规使用的公务车辆、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二是自查了是否存违规报销通讯费、违规发放奖金及津补贴情况。通过自查,我局不存在上述情况;

(三)我局对执行财经纪律、财经制度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情况。

(四)对20xx年至20xx年6月份的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的保障金发放情况是否落实进行了自查;对4050人员工资发放情况是否落实进行了自查;对是否拖用救灾救济款、捐赠款等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局不存在拖用专项资金情况。

(五)对治理“小金库”进行了自查。一是自查了票据中是否存在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会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情况;二是自查了是否存在假的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情况;三是自查了是否有罚没收入用过期发票收费及未开据罚没情况;四查有无依据向单位工会划拨补助经费情况;五是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了自查。我局成立比较晚,所用办公楼为政府调剂解决,办公楼比较狭窄,办公显得拥挤,无多余房屋、门面出租,也无大型的设备出租,因而无出租收入;不存在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通过自查,我局不存在上述情况。

(六)对收费、罚款情况进行了自查。我局收据采用的是《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省行政、刑事处罚罚没票据》,收费、罚款收入都是采用的该票据收费,采取罚款人到银行缴款后凭盖章后领取收据联,罚款及时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不存在以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单位执行财经纪律自查报告3篇 《坚守财经纪律,强化自律监管——单位自查报告鲜明成果》 第2张

第2篇

市委、市纪委财经纪律执行、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专项检查2个文件下发后,江都区委、区政府、区纪委高度重视,将2个文件作为当前“正风肃纪立规、完善制度‘笼子’”的重要抓手,成立由区纪委牵头,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检查工作组和专项整治工作组,强调凡不按要求组织检查或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制度不健全或执行制度不严格的,一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区纪委制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扬江纪发〔20xx〕12号)和《关于在全区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扬江纪发〔20xx〕15号),绘制《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表》和《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随通知一并下发,要求各镇、各部门(单位)、各重点园区对照排查,如实填表,经本单位盖章,党组织、纪检组织、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背书后上报。针对各单位自查上报问题,两个工作组逐一下发《整改督办单》,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报结果。

结合全区87家单位自查情况,检查工作组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部门日常督查工作,经研判会商,分别对部分单位开展实地检查。通过查阅账册、盘点现金、调查谈话,检查有无“小金库”、公款私存及近年来公务(商务)接待工作等情况。

除实地检查外,区纪委案管室、信访室、党风室对20xx年以来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廉政评估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涉及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的问题线索、信访反映进行“回头看”,发现公款吃喝案例2件,分别是邵伯镇劳保所违规公款吃喝和丁伙镇高桥村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对7名当事人立案查处。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检查组进行分类处理;对尚不构成违纪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督办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嫌违纪的问题,交财政、审计部门进行跟踪检查,结果报区纪委、监察局;对自查报告无问题、实地检查中发现问题的3家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约谈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正视存在不足,抓好问题整改,压实压紧“两个责任”。

第3篇

根据甘财办[20xx]17号的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研究部署此项工作,为了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履职尽责 奋力发展 全面完成各项财税改革管理任务的意见》(财预[20xx])62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川财办[20xx]16号文件工作部署,针对我乡财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乡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财政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20xx年7月6日经乡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在资金管理方面我乡认真抓好财政资金安全警示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建全资金管理台帐严格各项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乡分以下几个方面对我乡的资金管理进行了自查整改。

1、对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以低保、五保、粮食直补、草原补助奖励等各项惠农资金进行了专项自查自纠。

2、对是否存在小项目、大预算、虚假立项或重复立项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3、对是否严格执行预算编制,是否严格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规定执行绩效工资发放,是否存在挪用预算资金购买商业预付卡和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进行了自查。

4、对滥发钱物,设小金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了自查。

三、通过自查,我乡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严格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工资发放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自查中未发现我乡贪污侵占、收受贿赂、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公款消费、损失浪费、滞留闲置、随意调项等现象。我乡未存在无正当理由随意变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对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和管理,不存在擅自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无滥发钱物和私设小金库的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四、在以后的专项资金使用问题上将一如既往的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等各项资金发放工作中,将严格程序,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管措施、完善使用机制,保证我乡各项资金按时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农村建设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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