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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5篇 《严明纪律,严格执行: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5篇 《严明纪律,严格执行: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这是一份关于纪律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主要涵盖了机关职工、干部、党员等方面的纪律监督检查情况。通过本次自查,不仅可以深入了解当前纪律执行状况,也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机关纪律建设工作。

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5篇 《严明纪律,严格执行: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第1篇

xx月28日,柳堡镇召开了全镇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部署会。

通过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我镇在财经纪律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设立“小金库”情况。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是否列入规定账户、账簿。

(二)20xx、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收入方面:是否存在非法收入,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入账,票据收费是否合法,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被截留和转移。预算支出方面:是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津补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三)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账簿是否依法设置,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四)公款私存情况。银行账户个数是否异常,对账单余额和会计账面余额是否一致,银行对账单每笔业务与银行存款账目是否一一对应。

(五)其他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资产管理台账是否健全,财政专项性资金是否被擅自改变用途以及被挤占、挪用和外借,政府采购是否无预算或超预算。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6日-6月8日)。各村(居)、各部门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连同自查自纠表格一并报送至镇纪委和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行政中心2406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阶段(6月9日-6月30日)。对城区部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结合已开展的城区部门联合执纪、交叉监督工作,一并进行;对各镇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检查组,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7月3日)。由县纪委、监察局梳理汇总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形成检查报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同时,对发现的轻微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各部门党(总)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村(居)、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本部门(单位)迅速开展检查。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最终检查结果签字背书。

2、积极主动配合。这次开展的检查,是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各村(居)、各部门要严肃对待。检查前,要主动与检查组进行对接,做好工作准备。检查过程中,要积极支持配合检查组工作开展,不得设置检查障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严肃责任追究。县纪委、监察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检查不认真走过场、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制度不健全或不严格执行制度的,将严肃追究、严肃问责。对检查整改后再发生类似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5篇 《严明纪律,严格执行: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第2张

第2篇

市委、市纪委财经纪律执行、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专项检查2个文件下发后,江都区委、区政府、区纪委高度重视,将2个文件作为当前“正风肃纪立规、完善制度‘笼子’”的重要抓手,成立由区纪委牵头,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检查工作组和专项整治工作组,强调凡不按要求组织检查或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制度不健全或执行制度不严格的,一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区纪委制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扬江纪发〔20xx〕12号)和《关于在全区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扬江纪发〔20xx〕15号),绘制《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表》和《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随通知一并下发,要求各镇、各部门(单位)、各重点园区对照排查,如实填表,经本单位盖章,党组织、纪检组织、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背书后上报。针对各单位自查上报问题,两个工作组逐一下发《整改督办单》,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报结果。

结合全区87家单位自查情况,检查工作组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部门日常督查工作,经研判会商,分别对部分单位开展实地检查。通过查阅账册、盘点现金、调查谈话,检查有无“小金库”、公款私存及近年来公务(商务)接待工作等情况。

除实地检查外,区纪委案管室、信访室、党风室对20xx年以来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廉政评估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涉及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的问题线索、信访反映进行“回头看”,发现公款吃喝案例2件,分别是邵伯镇劳保所违规公款吃喝和丁伙镇高桥村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对7名当事人立案查处。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检查组进行分类处理;对尚不构成违纪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督办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嫌违纪的问题,交财政、审计部门进行跟踪检查,结果报区纪委、监察局;对自查报告无问题、实地检查中发现问题的3家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约谈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正视存在不足,抓好问题整改,压实压紧“两个责任”。

第3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源头治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泉港纪〔2012〕10号《关于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我校认真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在接到通知后,便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我校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工程公开招投标、工程款拨付方面。20xx年,为规范学校物品采购行为,我校制定《泉港二中校园校舍检查维修制度》,同时我们也严格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3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及修缮项目建设申报办理流程》,

并依据此制度严格管理我校日常校舍基建维修工作。20xx年以来我校没有大型的基建工程项目,只有个别50万元以下的校舍小型维修项目,如教学楼宿舍楼部分门窗更换及部分围墙翻修工程、大会议室装饰工程等。此几项工程均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款的拨付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进行。本年度我校正在申报尚未开工的项目有:学生宿舍楼拆除重建工程、教学楼办公楼粉刷工程、校史展览室装修工程及学生临时宿舍改造工程等,我们也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政府采购执行方面。20xx年,为规范学校物品采购行为,我校制定《泉港二中物品采购制度》,同时我们也严格认真贯彻执行泉港教综132号《泉港区教育系统物品采购管理补充规定》文件精神,并依据此制度严格管理我校日常物品采购工作。在对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前,都要召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对大笔采购项目进行认真研究编制。对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临时急需采购的教学设施、设备及教学仪器装备,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并根据我校财力在保障教学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安排和上报采购。我校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做道了依法实施采购,无违法违规行为。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为供应商提供了透明、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3、规范工资、福利津贴方面。我校的一切费用开支能认真贯彻执行“严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学”的精神,各项开支均符合费用开支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学校自定的除国库统发工资外发放给教职员工的各类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各类过过节费、加班费等福利奖励,由总务处每月根据发放的项目、标准汇总制表,每月一次一表发放(统一委托国库统发工资的代发银行发放),不存在滥发钱物和赠送礼品等铺装浪费现象。我校于20xx年12月制定《泉港二中财务管理制度》,对学校日常各项津补贴的审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4、往来款清理、固定资产登记方面。我校一直以来注重往来款清理及固定资产登记工作。20xx年底,我校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对本校的往来款项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查,所能理清的全部理清,个别因年份较为久远的也在努力清理。20xx年我校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泉港二中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和办法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工作,每次的财政资产清查我校都尽力做到。

5、招待费支出方面。我校对招待费支出方面控制得极为严格,不该支出的绝不浪费,该支出的也而且严格定额标准绝不铺张。不存在违反规定列支招待费。

6、教育收费方面。我校严格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更无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现象。学校进行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事业性收费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动接受物价、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实施“阳光收费”。学费、住宿费标准按达标中学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严格执行;课本、簿籍费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严格遵循“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期末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同时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校园网、价格服务进校园、校长公告等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7、帐外设帐和私设“小金库”方面。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8、20xx年“两节”期间财经纪律执行方面。“两节”期间,我校教职工严于律己,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同时,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安排好节日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

近年来,因财务的各方面工作措施得力、执行到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成效显著,我校于20xx年6月被泉州市教育局、财政局评为“泉州市20xx-20xx年度教育财务工作先进集体”。但我们仍感肩上责任大,任务重。今后,我校将更加严格地执行财经纪律。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做成学校的品牌,努力形成保持财经纪律执行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力争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4篇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县教课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就学校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自查总结,具体汇报如下:

建立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相关领导成员具体负责,责任明确。

学校在全体教师动员上部署此项专题工作,落实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意义,提高认识,确保了工作不走过场,治理彻底。

1.机构方面。学校按照“河南省中小学职工编制和河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实施办法”和《舞阳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机构设置方案》的文件精神,没有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没有擅自增(分)设内设机构等问题。

2.人员编制方面。学校没有超编制限额补充人员,没有擅自聘用临时人员,没有人员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现象:无停薪留职人员、脱产学习逾期未归人员、长期病假人员、未经组织批准长期脱岗人员;无人员死亡、任职变动、调出调整、离退休变动后单位未办理编制、工资调整或核销手续;无人员受党政纪处分、司法处理后单位未按相关处理意见办理编制、工资调整或核销手续;无单位或个人不符合条件领取遗属补助;无单位擅自批准人员内退等问题。

3.职数及组织人事方面。学校无擅自配备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无职数(乱设置职务名称)配备干部,实任职务与备案职务不一致现象;无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现象;无干部职工在企业违规兼职现象;无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等问题。

4.学校没有其他违反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的问题。

第5篇

1.严守政治纪律,不得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得制造、散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严守组织纪律,不得违反组织程序,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目无组织、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得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得搞家长制、一言堂、独断专行;

3.严守财经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职务便利和影响干预、插手财务活动、工程项目、招生考试、干部人事等工作,不得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不得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

4.严守工作纪律,不得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不得工作时间参与打牌、炒股、玩游戏、上网聊天、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工作日饮酒,不得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得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5.严守生活纪律,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或健身活动,不得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6.严守廉洁纪律,不得违规配备公车、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不得用公款相互吃请、送礼、娱乐,不得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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