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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期货商品买卖协议7篇 "协议精解:期货商品代理交易"

代理期货商品买卖协议7篇 "协议精解:期货商品代理交易"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代理期货商品买卖协议,该协议是在期货交易中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签署的合同,用于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了解该协议对于期货投资者和交易员具有重要意义。

代理期货商品买卖协议7篇

第1篇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本协议中的网上公证平台特指由_________公证处运行、管理和维护的网上公证平台,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该公证处制定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2.本协议及其相关联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由甲乙双方通过国际计算机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各自使用由_________市公证处审核发放的电子证书(用以表明和确定各方身份),在网上直接签订。

3._________市公证处的网上公证平台,通过对签约双方或多方使用电子证书的验证,对各方的签约行为进行实时公证——核发公证编号,并将公证编号及签约内容存储备案;同时将公证编号通过互联网实时反馈给各签约方。

1.甲方通过其经营的_________网站将乙方合法商品对外进行出口销售。

2.乙方通过互联网经网上公证平台公证向甲方提交在_________网中销售的合法商品信息,确定本协议的年交易规模(年度交易总金额上限),确定单项商品的年度交易总量。

3.甲方基于本协议接受乙方使用电子证书提交并经过公证的《商品报价单》的全部内容和对已经提交给甲方的商品信息的修改内容,甲方在使用或公布该内容时,不能对乙方提交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加工(甲方只使用乙方提交的最新内容)。

4.乙方通过互联网对已经提交给甲方的商品信息进行修改,并对修改结果使用电子证书加以确认。

5.乙方在签署《新商品出口商品购货协议》时,以确认书的方式作出承诺,对甲方基于本协议及乙方《商品报价单》产生的《购货商品订单》以下简称《订单》和《购货商品订单生效书》以下简称《生效书》予以全部接受,并出具《购货商品订单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该确认书随本协议统一签名公证生效,不再单独签名公证)。

6.《新商品出口商品购货协议》文本部分、《购货商品订单》、《商品报价单》、《购货商品订单确认书》、《购货商品订单生效书》共同构成本协议,上述文件不可分割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只执行由《生效书》确认生效的《购货商品订单》。

1.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为甲方向乙方提供供货方交易保证金担保,由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新商品出口商品交易履约交易保证金担保单》。

2.甲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为甲方向乙方提供付款担保,由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新商品出口商品交易履约付款担保单》。

3._________公司仅对《购货商品订单》项下批量采购提供付款担保,对样品采购不提供担保。

4._________公司对《购货商品订单》项下商品的质量及质量问题引起的付款纠纷不予担保。

5.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网出口商品交易履约交易保证金、付款担保条款》作为本协议附件随本协议统一由乙方签名公证,不再单独签名公证。

1.乙方在_________网中销售的出口商品质量必须是符合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的合法商品(产品)。

2.乙方承诺承担由于其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订单》将甲方购买的商品委托当地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公司)完成商检、出口报关手续后进行出口运输。乙方将货物交中货公司后,填写《新商品出口货物发运交割单》(简称《交割单》)并签章,乙方对《交割单》上所载明的商品数量和品种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上述出口报关费用、商检费用、运杂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将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乙方对由于其不适当或不良的包装所导致的任何破坏和损失负责。

4.乙方须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尺寸、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5.乙方在装运期限前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运输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包装材质等信息。

6.乙方同意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为乙方出口的货物提供从乙方工厂或货物所在地至货物出口启运港口的公路货物运输保险(保险条款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行条款执行),该保险受益人为乙方,甲方为投保人,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单自乙方将出口货物交给当地中货公司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邮寄给乙方。

1.本协议中的退税款是指出口商品符合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由甲方在_________市国家税务局办理退税事宜,并已取得的退税款。

3.甲方不承担因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更导致的无法取得退税款责任。

4.出口业务取得的每笔出口退税款项,由甲方扣收该款10%部分后将所剩款项汇入乙方账户。

1.为保证本协议的执行,乙方按其确定总交易额的4%交纳交易保证金。

2.该保证金汇款时必需在银行单据上注明本协议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3.该保证金使用期限和本协议有效期限相同,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企业活期存款利息)归乙方所有,本协议自然结束或提前终止后随同交易保证金余额(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发生违约,甲方将扣罚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一次退还乙方。

4.乙方交易保证金循环使用,可根据业务需求追加交易保证金。

5.本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交易保证金汇至由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1.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购货商品订单》货款总额5%的金额作为交易费用。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第九条付款及付款期限条款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购货商品订单》向乙方支付该《订单》货款总额95%的货款(扣除5%的交易费用;如乙方发生违约按违约处理条款处理)。

代理期货商品买卖协议7篇

第2篇

12.1.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其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利的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行使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一方在任何时候放弃追究其他各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违约行为,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追究其他各方今后的违约行为,且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其在该等规定项下的权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权利。

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与编号,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本协议任何条款或权利义务的依据。

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合同中明示,否则亦为重大违约。

第3篇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就甲方通过互联网销售由乙方直接提供的品牌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1、 甲方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在上,开设网上特卖会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域名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并在该资料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证明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 乙方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并拥有品牌的合法经营权的企业法人。并应向甲方出具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原件并留存影印件。甲方无义务对乙方的或出示的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如乙方出示或提供的是虚假、无效或失效的证件,一经查实,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3、 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书面委托授权书或其它能证明其具有合法缔约资格和能力的书面文件。

4、 乙方需变更签约公司或签约人的,乙方须出具书面申请及相关文件给甲方审核,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变更手续费人民币伍仟元整。

5、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乙方须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涉及特殊品种的商品时,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商品销售的合法性文件(例如,销售化妆品时乙方应向甲方具备或提供化妆品检验检疫ciq标志、入境货物检疫证明、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等)。

6、 签约同时,乙方需提供授权甲方的网络经营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一。

1、 上线售卖期:双方根据情况,商定网上售卖期,如有变动,双方需在商定时间前15天,书面提出。

2、总货量:具体的货品采购的品种、数量及货款的结算以双方共同订立的《货品清单》为有效依据。

1、 乙方须在售卖期前 15-18个工作日内,将供应给甲方销售的《候选货品清单》提供给甲方,清单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款号、品类、商品条形码、颜色、尺码、商场零售价、折后价、可供货数、材质、详细尺码对照表、产品说明以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等。(具体可参考甲方提供的《货品清单》模板)

2、甲方在收到《候选货品清单》及乙方提供的样品后三(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沟通确定将安排销售货品(下称“采购货品”),并列货品的明细订货数据及相关文字资料于《货品清单》中。经双方盖章确认后,《货品清单》即为确定采购货品的具体情况及售卖期的书面凭证;

3、双方确认《货品清单》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货品清单》中所列货品1件/款·色的货品作为大货品质样品,发送至甲方办公地点。如甲方有样品尺码上的需求,双方具体沟通。乙方提供的货品应当与样品的质量一致且符合同种物的质量合格标准。甲方认为样品品质不合格可以取消当次的订购。样品不列入大货的收货数据中,仅作为甲方的验货标准。甲方收到乙方发送的大货,并确认大货品质合格后3-5个工作日内,将样品退回乙方。4、甲方确认乙方样品品质后,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按照《货品清单》中,所列全部货品,以货品采购总金额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公司帐户,作为采购货品定金。

5、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定金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提供以定金金额为准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

1、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货款后二(2)个工作日内,乙方按《货品清单》上所列货品的款式及数量,一次性送达甲方仓库。甲方仓库为乙方向甲方交付货品的法定地点。

2、 乙方向甲方交付货品时,与产品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损坏或变质风险)在交付时同时转移给甲方。

3、 乙方交付货品时,需于交货前二(2)个工作日内,提供明细的货品清单及装箱单,提供方式仅限于以下三种方式:

上述资料的交付邮箱、传真号、地址,仅限于《附件三:双方文件及货品往来联系方式》中规定的,双方商定的邮箱地址、传真号及速递地址,交付情况,以乙方提供的邮件存档资料、传真记录、速递单号为准。

4、 甲方不接受任何非《货品清单》上所列的货品(包括超出双方商定的单款订货件数的货品)。

5、若甲方发现到货数量短缺的情况,会在全部货品交付后的七(7)至十(10)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件数,乙方有责任应在收到甲方反馈数据后三(3)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部分货品的数据确认工作。

6、 在任何情形下,乙方接受以甲方的收货数据为准。

7、 不合格货品、货品吊牌资料不全或表面瑕疵等情况(甲方收货标准,参考本合同附件四《采购货品的交付标准》),甲方有权将此部分货品列入次品范围内:

8、 对于乙方提供的下列货品,甲方有权在收到货品后,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此部分货品退回乙方,退货运费乙方承担:

1> 非《货品清单》所列货品 2> 不满足甲方收货标准的货品。

9、到货货品的不合格货品率(包括非《货品清单》货品)高于30%时,甲方有权将全部货品退回乙方(退货运费乙方负责),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上线售卖期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前将此批货品按甲方标准重新打包出货,因此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不能在约定的上线售卖期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前重新提供货品或再次提供的货品不合格率仍高于30%的或因路途耽误导致该批货品不能在约定的售卖期开始前运到甲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乙方发送样品及大货的送货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由 乙 方承担;

2、 售卖期结束后,样品及其他货品的退回,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由 甲 方承担;

3、 售卖期内,甲方有补货需要,补货货品的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由 乙 方承担。

1、 乙方需提供品牌的官方品牌介绍,及的形象图片。

2、 乙方需按照货品总件数的1:1,一次性免费提供印有合作品牌logo的品牌专用购物袋给甲方。购物袋必须随备货货品一并发送至甲方仓库。

如销售期内,甲方有补货需求,双方沟通货品情况后。甲方向乙方提供《补货申请单》,乙方需在收到《补货申请单》的 24 小时内反馈货品情况,并保证 48小时内货到甲方仓库,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到货,甲方有权拒收货品,并追究因货品的到货延迟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八条 退货、回购及结算

甲方有权将售卖期内未售出的其他合格货品退回乙方,乙方同意按《货品清单》中所列的采购单价进行

回购。在合作期间,因产品的上线售卖期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甲方有权随时决定将产品下线停止

售卖,并将未售出的货品退回乙方,乙方应按《货品清单》中所列的采购单价进行回购。如乙方提供货

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甲方不能上线出售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将货品退回乙方。

1、退回时间:次品、质量不合格货品可以在开售日前退回也可以在售卖期结束后连同未售出的货品一并退回。合格货品在售卖期结束后十四(14)个工作日运回。

2、数据核对:乙方在收到甲方运回、退回的货品后,一(1)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的清点确认工作,如乙方对数据有异议,需书面告知甲方,超出前述期限视为乙方对退回的货品无异议,差异数量及金额协商解决。

3、发票开具:双方核对退货、回购数据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除去前期已经开具的,定金部分的发票外的增值税税率为 17%的全额明细发票,乙方未能按约定向甲方开具相应税率发票的,应赔偿甲方不可抵扣税款的两倍经济损失。

4、货款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核对无误后将剩余的货款于五(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公司帐户。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商品售后服务的相关规定,对通过甲方网站售出的采购货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三包服务,并提供书面的《售后三包书》,此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具体格式及内容,可由乙方自行提供,或参考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五《售后三包书》)

1、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对于本合同之签署、履行及协议内容以及一方在合作过程中因签署及履行本合同而知悉或收到的有关协议其他方的商业秘密、专有信息、客户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及其员工、关联企业、顾问、代理人或承包商仅可就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之目的而使用该类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保密信息,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1)有书面证据表明接收信息一方先前已知悉的任何信息;

2)非因接收方的过错而进入公共领域或因其他原因为公众所知晓的信息;

1、“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调整、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补充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约定而致使另一方利益遭受损失,另一方有权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要求其予以纠正并赔偿。如因违约方违反本合同致使守约方发生任何费用、支出、责任或损失,违约方应就此对守约方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保障守约方不受损害。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品牌产品能在甲方的互联网络上销售并不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如该品牌产品被任何第三方提出异议或者主张其他妨碍甲方在互联网上自主销售的权利,乙方应当直接与该第三方交涉直至此事的解决,如最终无法解决,导致该品牌产品无法在甲方网站上销售的,乙方应无条件按《货品清单》中所列的采购单价进行回购甲方未售出的所有货物,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乙方提供的货品存在质量瑕疵导致甲方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而甲方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所受到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处罚金、诉讼费、甲方聘请的律师费及其他相关损失。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 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合同构成双方对本合同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并且应当替代以前的所有协议或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除本合同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合同各方其他权利。

4、 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合同时应被忽略。

6、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供方乙方:需方甲方:甲、乙双方根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商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商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商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商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商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商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商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商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商品或价格有变动的商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商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商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商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第5篇

买方:美国粮食进出口有限公司 卖方:中国上海外贸公司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水分最高8%,杂质最高2%,含油量(湿态、乙醚浸出物)以52%为基础。如实际装运货物的含油量每增减1%,价格应该相应增减1%,不足整数部分,按比例计算。

20xx吨,以毛作净,卖方可比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溢装或短装5%,溢短装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

买方应通过卖方所接受的银行与装运期前20天开立并送达卖方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有效期至装运后15天在中国议付。

保险由卖方代为办理,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水渍险,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为准,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1. 买方在验收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不合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60日内未通知卖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 买方因保管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双方同意以装运港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的品质与数量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项下议付所提出单据的一部分。买方有权对货物的品质与数量进行复验,复验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品质与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但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1.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但以卖方损失金额为限。

1.卖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卖方所交货物品种、包装、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4日内提供事故发生地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事故的文件,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庭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卖方(盖章):中国上海外贸公司 代表(签字): 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下列产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甲方付订金30%(打款到乙方帐户元)后,乙方负责发货到甲方指定地址,货到后在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即支付乙方余款(元),乙方同时开据全额增值税发票.

1.送货日期:11月。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产品5天以上,甲方有权拒收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送货地点:湖北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市汉口区同济医学院职工宿舍307栋1单元202室

1.产品验收当日,双方共同按联想和微软相关产品说明书查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及相关单据,查验无误后双方应在《产品到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对于开箱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在五天内免费更换不低于原配置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原厂商出厂标准的合格产品。上述时间内未予以更换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风险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服务器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器和pc机均为联想原装产品,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所有手续及所附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是合法的、正确的和完整的。

2.并依据联想(中国)公司保修条款提供保修服务与维护,主机免费保修三年,所有配件免费质保三年。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联系厂家服务,直至产品问题彻底解决。

3.乙方到达现场的产品均为未开封的原厂产品,主机内的配件的增减均到现场与甲方的技术人员共同进行,不得私自开封,否则甲方拒绝收货,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联想产品说明书。

2.乙方承诺合同产品的所有手续及所附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是正确的和完整的。

3.乙方交付的合同产品如引起任何所有权、知识产权、或其它权益纠纷,乙方应自行自付费用解决。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且该产品在中国境内可以合法销售、合法使用;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

2.如甲方在使用或管理本合同产品时受到任何第三方侵权指控的,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

第7篇

11.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1.2.本合同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保密信息在披露给接收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接收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保密信息(通过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当出现此种情况时,接收方应及时通知提供方并做出必要说明,同时给予提供方合理的机会对披露内容和范围进行审阅,并允许提供方就该程序提出异议或寻求必要的救济;

(4)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保密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接收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向提供方发出通知,同时应当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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