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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代理协议书代理服务费协议样本4篇 "协议样本:代理服务费支付条款"

服务代理协议书代理服务费协议样本4篇 "协议样本:代理服务费支付条款"

这是一份服务代理协议书代理服务费协议样本,旨在明确服务代理商与客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关键因素。该样本适用于各种服务代理场景,为服务代理双方提供有效的合同依据。

服务代理协议书代理服务费协议样本4篇

第1篇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议,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会计代帐服务(会计业务以会计电算化方式进行)、公司各项证照年检及变更服务。为使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合作协议中所商定之责任及义务,特拟定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在每月最后一日前向乙方提供当月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原始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票据必须合法)

(二)甲方每月在纳税银行账户中,应存有足够税费金额。

(三)甲方需要乙方办理的相关财税方面相关事宜,须向乙方提前通知。

(四)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接受有关执法部门的检查。

(一)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票据、凭证,按照现行颁布的新“财税”法规制度和准则等规范建账、记账、编制财务报表、填报纳税申报表等。

(二)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及财务数据并将有关资料按类别分装成册妥善保管。(并履行向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报告相关财务数据的原则)

(三)甲方需按规定购买税务局要求的账册、凭证、税务报表。(此部门由乙方代甲方购买,发生费用凭购买发票向甲方报销。)

(四)乙方需在次月报税期间代理甲方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将有关财税信息通报甲方。随时配合甲方审计工作。

(五)对受委托工作范围内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依据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并向甲方提供地方性相关法规咨询服务。

(六)乙方在接受甲方通知办理事项时,必须履行认真、快捷办理义务;

(七)甲方须办理公司其他事宜时乙方有义务积极地配合甲方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及办理事项须支付的费用由乙方凭发票向甲方报销。)

(八)协议终止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办好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一)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日期到期时,若甲乙双方为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费用标准为 元/月;乙方需提供国家正规发票。以上协议规定的乙方服务费全包括在此范围内,(不包括证照年检及变更事项的交通费)如有超过双方协议范围内的服务要求,价格另议。

(四)支付方式:季度预付现金或采用银行结算支付票据。

(一)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上报会计报表进行纳税申报,以及未能在规定缴款期限前前一天将纳税缴款单交付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如甲方在协议期间因业务开展变动等需要与乙方提前终止协议,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甲方不需承担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服务代理协议书代理服务费协议样本4篇

第2篇

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参与甲方与 纠纷案的诉讼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介绍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解除代理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代理费外,还应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的协商,甲方于本委托代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向乙方交纳诉讼代理费元。并另行承担办理本案必需的差旅费和文书打印费(凭据结算)。

(二)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及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时止(终结是指判决书、调解书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书的送达、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具体内容均由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遵照执行。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在此授权委托乙方就本公司及招商客户的相关财务会计工作提供服务,乙方具备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的合法资格和能力,并依此向甲方收取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用。

1、为甲方招商客户提供办理工商、税务登记证等相关公司注册、变更服务。

2、为甲方招商客户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包括:办理会计核算业务、税务申报、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3、担任财税顾问,为甲方提供相关财税顾问服务及培训服务。

4、办理其他甲方委托的业务,具体内容需双方提前协商。

(一)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信息,作为乙方进行各项代理服务的初始依据。

(二)甲方有责任按合同约定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三)甲方有责任按照乙方所要求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相关财务凭证,以此确保财务及税务申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四)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财务工作和代理服务工作实施监督和核查。

(五)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代理服务享受有知情权并对不明事项提出质询。

(六)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在代理服务中涉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

(一)乙方在甲方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有责任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行业通行的惯例,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代理会计服务。

(二)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及财务数据并将有关资料按类别分装成册妥善保管。

(三)乙方有责任按合同中所规定的时间,为甲方提供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财务代理服务事项。

(五)乙方对受委托工作范围内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依据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并向甲方提供地方性相关法规咨询服务。

(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各种检查工作,并确保在代理服务范围内的各种数据和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七)乙方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或其他客户利益,有向客户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不得向客户作任何投资保证或各种不合实际的承诺;

(八)甲方须办理公司其他事宜时乙方有义务积极地配合甲方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及办理事项须支付的费用由乙方凭发票向甲方报销。)

(九)协议终止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办好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一)协议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合同日期到期时,若甲乙双方未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招商客户的公司注册、变更及代理记账费用,具体以《公司注册、变更代办收费标准》及《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准。乙方于月后1个工作日制作《费用结算对账单》以邮件发给甲方对账,甲方收到对账单2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发回乙方,乙方凭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开具代办费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国家的正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乙方30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因乙方会计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甲方30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会计师执业规范的;

3、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一)在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各种条款以及相关事项中,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均构成违约,并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二)若出现与本合同中条款严重相违的情况下构成严重违约,另一方将保留终止此合同并通过相应法律途径解决违约事项的权利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服务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

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服务费、未报销的相关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五)乙方与甲方招商客户之间的居间服务关系要清晰、合法,如产生纠纷,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反映给甲方,对于乙方与客户间发生的纠纷,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均应对合同中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在未经得另一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具体细节和相关条款,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招商客户的任何客户资料,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前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4篇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北京联络处,并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为甲方在京业务提供联络、预约、订单管理等商务秘书服务。

2.为甲方在京期间提供交通、住宿起居以及娱乐等生活秘书服务。

3.为甲方来京拜访名人、院士或科研院所等重要公关活动提供联络、预约服务。

4.为甲方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代理咨询服务。

1.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和文件资料。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个月,协议期满后可以延长,具体细节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万元/年,当年费用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以后年度费用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无意义,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终止。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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