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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值班的管理制度5篇 "升级值班管理,提升工作效率"

最新的值班的管理制度5篇 "升级值班管理,提升工作效率"

值班管理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方式,它主要用于规范组织内值班人员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流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值班管理制度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最新的值班管理制度不仅能够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更能够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工作安全。

最新的值班的管理制度5篇

第1篇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天4点30前收集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不稳定因素每日一报。遇有情况,立即向办公室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指示及时处理,同时上报给公安局。

二、值班人员须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值班情况在当日未处理完的,须向接班的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的同志必须按照交班人员的交待继续完成,交接班时间为早上9点整。交接班人员要双方签字生效。

三、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用品,搞好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

四、值班期间,做好值班记录,重要情况信息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按时限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不得贻误。如发生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如超时限,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如因值班人员撤离值班岗位或因带班领导处置不力,造成维稳信息情况漏记、漏报,未及时处理而酿成重大影响、后果严重的维稳事件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因事、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值班时,要事先向办公室领导请假,并由办公室领导安排调换。

最新的值班的管理制度5篇

第2篇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监管和督察,确保学校及教育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在“双休日”、节假日前,保卫处必须制定出带、值班人员安排表,提出具体要求,通知到带、值班人员本人,并上报教育局、镇政府、派出所等(双休日不需报)。

2、带、值班人员要按照带、班制度及职责要求,按时交接班,完善交接手续。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值班纪律,坚持24小时吃住在校,坚守工作岗位,做到及时接听电话,传达信息,做好记录,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确保万无一失。带班人员要到校在岗,领导和检查值班情况,巡查校园,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确保校园平安。若发生较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组织施救。

3、带、值班人员必须确保值班电话畅通有人接听。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严禁把值班电话串在手机上,脱岗脱职。

4、按责任归属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保卫处没有及时安排,通知带、值班人员并上报带、值班安排表,由保卫处负责带、值班。带、值班人员若没有按带、值班要求守岗,尽职尽责,无人接听电话、离职不在岗、值班电话串在手机上、巡查记录不及时不认真不完善,被上级口头通报者,扣当月岗位考核10-20分,被上级文字通报,本人要在教职工会上做检讨,并扣除当月岗位考核20---50分;若发生较大不安全事故,在教职工会上做检讨,当月岗位考核以0分计算,年中考核和晋职按有关规定执行。构成违纪和违法的按有关法纪执行。

第3篇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

四、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某酒店员工培训手册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市场调查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第4篇

为确保厨房在收市后,部分客人的特殊要求以及厨房后期收尾工作,特规定以下值班制度。

第二条: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抵达工作岗位,保证准时上班

第三条:交班人员必须与接班人员详细交代交接事宜,并填写交接日志,方可离岗

第四条:接班人员就认真核对交接班日志,确认并落实交班内容

第五条:值班人员应自觉完成交代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值班人员应保证值班期间用餐宾客菜品的及时供应

第七条:值班人员要妥善处理、保藏剩余食品及原料,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八条:值班人员下班时要填定写好交接班日志,及时关闭水、电、气阀,锁好柜、门,交还钥匙,在规定的时间离岗

第九条:厨师长抽查值班交接班工作,发现问题当值人员有责任解释清楚,并及时改进

第5篇

第一条:本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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