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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汇报

关于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汇报

根据教务处的安排, 20XX年7月13日至7月17日,我到邢台市电大进行了为期5天的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在巡视工作中,先后听取了市校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会,召开了两次监考人员的座谈会(邢台市电大教师座谈会、“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外聘邢台市8中的几位教师座谈会)。此外,还深入到邢台市电大下设考点――巨鹿分校考点进行了巡视工作,并与该校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度座谈,对“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进行了全程式巡视,我们还重点监考了《法律文书》、《国家税收》、《货币银行学》、《经济合同法》、《税法》、《英语(1)》等若干场的考试。在进行监考巡视工作中,还就部分电大师生关心的网络教学、教学辅导、开放教育学员的学习方法等问题进行了咨询解答,并就教学、考务工作与邢台市电大的部分教师、巨鹿电大管理人员进行了交流,还随机对4位考生进行了访谈调查。基本上完成了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下面从三个方面做一些简略汇报。

关于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汇报

一、邢台电大期末考试工作的基本情况

1、邢台电大整个考试工作从7月13日至7月18日,共6天。参加考试约为9870人次。邢台电大共分5个考点,除市电大直属班为主考场外,还分设了巨鹿、临西、柏乡、隆尧4个考点。全校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赵志印校长任考点主任,董书全、胡云义副校长任考点副主任。并成立了考点办公室,任命了10名巡视员,市电大考点有2名巡视员,4个下设考点共派出8名巡视员,每个考点分别指派2名学校中层干部担任巡视工作。此次考试,市校主考场共251场次,“留考”共有10场,考试高峰在15日、16日、17日上午。

2、本次邢台电大组织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共有650余人报名参加。由于人员较多,邢台电大校内考场有限,将考点安排在邢台市第八中学进行。考试共安排了23个考场,监考人员全部聘请第八中学教师担任。

3、为掌握和了解县级电大考点的情况,在邢台市电大董书全副校长的带领下,我们到巨鹿电大进行了为期1天半的巡考。巨鹿电大是邢台市电大下设4个县级考点中最大的一个考点,本次期末考试有共30科次,参加考试人员共627人。其中,巨鹿电大的学员有430人,巨鹿职中的高职高专学员160名,南宫电大学员37名。

巨鹿是个贫困县,但是,为了实现建立电大分校的目标,在县教委的大力支持下,投资100多万元,建起了电大的教学楼,有了自己的校园,近年招生增长较快,有成人大专教育、开放教育、“双沟通”教育、中专教育。巡考人员到达巨鹿时,正赶上计算机考试,由25台崭新的计算机组成的微机室在县级电大中还不多见,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据该校陈校长介绍,原省电大何校长去年到该校进行县级电大调研时,曾指出巨鹿电大是河北南部硬件条件最好的县级电大之一。在巨鹿县级电大设考点,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学员的考试。此前巨鹿曾设两个考点,一是巨鹿电大、二是巨鹿职中。因20XX年1月份的考试中巨鹿职中考场出现雷同卷,巨鹿职中考点被撤销。

4、由于市电大考试领导小组比较重视考前的培训会,考点负责人再三强调了考试纪律问题,并制定了严明的奖惩制度,多数监考人员都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制止了一些未遂的作弊行为,查处了一些违纪行为。特别是在“全国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中,外聘的第八中学监考人员发现第一考场第24号位的一名考生利用手机作弊,及时向巡视人员汇报后,将其立即驱出了考场。其作弊人员叫张**,身份证号是:130502********1517;准考证号为:20XX02130500010124。巡视人员其准考证带回了石家庄,请见附件。

5、我在数年前曾多次到邢台巡考,总的感觉是本次考试工作较以前相比,有了进步。表现在各项制度相对规范了,管理人员、监考人员的工作态度有了明显提高。领导小组、监考教师、以及接待人员等,为巡视人员提供情况不再掩盖问题和回避问题,认真征求和听取巡视人员意见,能改的马上改,谦虚、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给巡视人员留下较深印象。

二、邢台电大考试管理中一些值得肯定的做法

我认为邢台电大在考试管理制度上的几点新做法值得肯定:

A、电脑编座位号。随机编排本考场考生的座次,克服了以往按固定学号编排考生座位顺序的弊病;考一场换一个位置,每场都不固定,有效地抑制了部分考生提前串通传递纸条的行为。

B、电脑编排每场监考教师的组合。每场与每场的监考教师不固定。

C、建立了发放考试通知单制度。以往在邢台电大常出现“通知时间不准”、“考生记错或忘记考试时间”而影响考试的情况。此次建立的通知单制度,受“双沟通”考试的启发。通知单上标明了考生本次考试的科目、详细时间、具体考场。不仅解决了上述经常耽误考生考试的问题,而且也使考生有了考试依据,避免了因“是否报名参加某门补考科目”而与管理人员发生纠纷,有效地保护了考生的权益。希望市校领导小组能把这些好做法,也贯彻到下属的4个县级电大考点。

三、巡考中发现的一些主要问题

1、在考点环境上,营造考试氛围的力度不够,仍有待加强宣传工作。虽然市校考点在主楼上悬挂了一条横幅,但是由于字迹的颜色不鲜明,横幅使用多年没有洗涤而略显陈旧,令人感到不太醒目,缺乏视觉上的冲击力。在邢台电视大学校门口没有设置“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邢台考点”的标志,特别是在考点内也未张贴任何具有激励应试的标语。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较大的遗憾。

15日举行的全国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可能是租借邢台市第八中学为考点的缘故,整个考点竟然没有一条横幅和宣传品。其他23个考场内的黑板上全部都是今年高考时留下的口号、考卷页码、高考举报电话等字迹。这些都与保险代理人资格的全国性考试环境氛围极不相称。特别是“东楼”、“西楼”的示意图,因与实际建筑物不符,令不少考生辨别不清,致使延误了进入考场的时间。考点环境氛围的营造,不仅有助于体现考试的严肃和庄重,也有助于考生的应试发挥,同时也是向社会展示和宣传电大的重要时机,各级电大的管理者都应学会利用考试、招生、入学等学校重大事件,造势、借势来宣传自己,我以为营造庄严认真的考试气氛也是一种重要的宣传展示。

2、考生身份验证工作存在宽严不一的现象。主要反映在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严,电大考试宽;市校直属部考试严,下设考点考试宽。巡视中发现,在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中,凡准考证、身份证不全者一律被取销资格,有的拿出结婚证、驾驶证、户口本等加以佐证,都被考点负责人拒绝。由于个别人在报名时没有身份证,持户口本也报上了名,在考试时依然持准考证、户口本参加考试,却被赶出考场,有几例险些酿成肢体冲突。

而在电大的以往的考试中,学生证、准考证不全者却大有人在,有的请班主任证明,有的以其它证件证明,均被准予了参加考试。问题更严重的是在下设的巨鹿考点,在同一个考场中竟然有六名考生既无学生证、又无准考证,仅凭一张没有照片的考试证明就参加了考试。考点负责人告诉省校巡视人员,在巨鹿职中就读电大高职高专的学生没有办理过准考证,我们立即转告市电大巡考人员,回去务必抓紧研究解决准考证问题。为了不给替考、作弊者以可趁之机,希望邢台电大能制作全校统一的塑封准考证。

3、未能按规定将各场考试中查处的违纪考生学号及时地在“违纪考生揭示板”上予以公布。虽然在邢台市校主考点设置了考试教育宣传板,张贴了考生守则、考场规则,但是,却没有按规定将各场考试中查处的违纪考生学号及时在“违纪考生揭示板”上予以公布,希望今后能够改正。如能坚持“公布举措”,不仅能及时教育违纪者本人,对其它抱有侥幸心理的违纪者也有警示作用,对邢台电大考风考纪工作会大有裨益。

4、个别考场没有指定存放物品的地方。《邢台电大考试监考工作程序》第三项“考前十五分钟”中明确规定:“除必要的文具外,考生所带物品全部集中存放在考场指定地点”。但在巡视中发现,一些考场根本没有指定存放物品的地点,考场内除讲台之外,没有任何存放物品的地方,加上监考人员要求不严,学员们便将所带的书包、学习资料、课本放在桌斗里。这样就极容易为某些人的作弊行为提供一些人为的便利条件。虽然此情况是个别考场,亦要引起监考人员注意。

5、考场安排上的问题。在考场安排上,虽然市校直属部能够保证足够数量的桌椅,实现了单人、单桌且间距亦符合要求。但是,在下设的巨鹿考点17日上午的考试中,我们还是发现了安排的考场人数明显过多,桌间距小于规定80CM的情况。或许这是偶然出现,经省校巡视人员指出后,做了补救措施,但这一情况的出现,暴露出考场安排工作中的明显失误。因为当天上午整座教学楼都空着,偏偏只安排了一个考场,为什么不能将考生安排到两个考场或三个考场呢?是考虑不周,还是故意为之,或有他原由不得而知。

6、个别考场存在桌斗方向未倒置的情况。《邢台电大考试监考工作程序》第一项“考前准备”的第三条明确规定:“考场的课桌要桌斗朝前”。但在监考中仍多次发现个别考场有些桌斗并没有倒置,经省校巡视人员指出后,立即予以了纠正。考场监考人认为形成此问题的原因有二:其一,有些桌子的桌面是斜的,桌斗朝前不利于考生答卷;其二,考生自行将朝前的桌斗调换为朝后。我们认为,这两点理由都不能成立,无法实现桌斗朝前的个别斜面桌子应在考前予以调整;考生自行调换桌斗是不允许的,监考人员应以制止,既便当时没有发现,发现后就应马上纠正,主要原因在于责任心不强。

7、考场条件及卫生问题。考试期间,天气炎热,教室没有电扇和其它降温措施,考生和监考人员都很辛苦。特别是西楼的考场更加闷热,有几名考生身体出现明显的不适,影响了考试的正常发挥。随着办学条件的好转,学校应适当改善教室的学习条件,如安装吊扇或采取一些防暑降温的措施,还可以事先多往地面洒些水,准备一些饮用水等,为考生提供尽可能好一些考试环境,以提高教学效果和学习成绩。

考试的第一、二天,市校直属部考点个别教室卫生不太好,地面、桌斗里有学生丢弃的很多废纸、字条、复印材料等,经巡视人员提示后,自15日上午后,有了较大改善。

8、有关回避问题。在邢台电大有关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中,明确规定“有亲属和熟人参加考试的,要主动回避”。由于大家几乎都有动员了一些熟人参加电大学习,都回避不参加监考工作又不现实,我认为应在此规定基础上中,增加“有担任本考场考试科目面授课程或担任班主任的,监考人员应主动回避”的规定。

9、试卷装订及检查的环节问题。在邢台电大有关考试管理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试卷装订要按要求装订,装订完后要检查,看是否有倒装或漏缝”。我在巡视中,发现在执行上述规定中有一个环节漏掉了,即监考人员自行整理试卷、装订、检查,在操作上并不能保证倒装和漏缝现象的彻底杜绝。自己的错误自己往往不容易检查发现,“装订完后要检查”是句空话。装订完后,根本无法检查出是否排错号码的问题。这里的重要环节应是由监考人员整理好并检查完试卷之后,交考点接收试卷人员先行检查人数、是否倒装、错装,经查无误后,再由监考人员装订。我在巡视中,发现邢台电大的实际作法是一切由监考人员把一切作完之后,才将密封好的试卷向保管者交接,缺少了接收者在密封前的检查。

四、几点看法和建议

1、考区设置及巡考人员安排问题。在省校考区的设置安排上,全省只有1个考区囊括了两个市级电大,即邢台、邯郸考区。此次负责该考区和保定考区监考巡视的教学处,共有6位巡视人员,两个考区各安排了3位教师。我们作为南路的3人,是兵分两路?还是分为前、后两段,先去邯郸后去邢台?我们是左右为难,兵分两路人力不均,分前、后两段的话,两个电大的监考过程都不完整。幸好临近出发前,李刚同志决定加入到邯郸,才使巡视工作方案分为两路进行。

根据监考巡视经历看,目前在考风考纪上,可能这里还不是最好的市级电大,需要投入的工作力度起码不应低于其它市级电大。鉴于此,今后应该妥善安排人员,以便尽快改善市级电大考试工作的局面,以更好地完成考试工作。

2、逐步建立轮换交流监考的制度和方法。建议学校研究一种在全省电大考试工作中,逐步实现市级电大之间轮换交流监考的制度和方法。随着办学形式的增多,考试任务愈来愈多,愈来愈艰巨,特别是有些电大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与考核任课教师、班主任的工作相联系之后,使有些工作变得很微妙复杂了。在一些县级电大,学员常向监考教师公开表示,“低头不见抬头见”等。从另一角度说,轮换交流监考有取长补短的益处,往往在一个地方按一种习惯方式工作,难以发现自己的不足,有些问题只要在工作环节上略做调整,就会迎刃而解。因为操作上的经验不便于通过文字、口说来传播,而实行轮换交流监考是传授和学习考务工作中好方法、新经验的最佳捷径。轮换交流监考可以是多种形式的,最简单的莫过于在考区之间先只轮换一名考点办公室人员。

3、关于考生入场的身份证检查手段应该简洁科学。工作人员不仅要严肃认真的态度,更需要借助科学的检验方式,希望在不远的将来能够借助指纹检验的科学手段,以避免假冒遗漏和失误冲突。

4、考点设立“物品寄存处”。考试中出现学生将违禁品如书本等资料带入考场的情况,是由多种原因形成的。从完善考试管理制度出发,我认为应该像设立考点办公室、保密室、医务室一样,今后应规定在每一个考点必须专门设立一个为学生服务的“物品寄存处”。现在人们进入超市购物都会在入口处将自己所带的物品保管在存包处,超市免费存包既是为防范超市物品被盗的一项措施,也是为顾客着想、为顾客服务的一项便民措施。我们的不少外地考生,到市级电大参加考试携带的日用品较多,放在旅馆或宿舍不放心,只好带在身上。学生随身携带的物品在进入考场后有时无法找到合适的地方,只好放在身旁。有的考场监考教师硬性将考生物品临时堆放在考场前面的一张桌子上或椅子上,但是,考生答卷存在先后之别,先走的考生有意无意错拿物品的情况时有发生,近年有关此类纠纷苗头已经出现。现在学生携带的物品价值越来越高,如摩托车头盔、手机、传呼机等。物品安全问题也是影响或牵涉考生精力的因素之一,单从为学生服务着想,“物品存放处”也是有必要的,我们的学生到自己的学校参加考试,学校有义务为学生保管好携带的物品,更何况这也是防范某些有不良念头的考生将书本、复习资料带入考场的措施之一。这项措施出台,肯定会缓解一些矛盾,为考生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为防范考场作弊现象出现提供一道强有力的保障。

以上汇报,仅据本人巡视中记录的心得整理而成,因时间关系,尚未与其他同志交换意见,有些情况未能一一核实和论证,仅供领导参考,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20XX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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