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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速生丰产桉树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佛冈县速生丰产桉树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佛冈县速生丰产桉树改造工作方案

佛冈县速生丰产桉树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林业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科学实施我县速生丰产桉树林分改造工作,优化林业产业结构,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健康发展,提升佛冈生态优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我县速生丰产桉树种植的基本情况

根据最新森林资源“一张图”更新成果数据,佛冈县现有林地面积90606.71公顷(合135.91万亩),森林覆盖率为69.37%,其中生态公益林36万亩,商品林99万亩。全县桉树种植面积约43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31.6%,其中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树林约2万亩,占比6%;商品林中的桉树林约41万亩,占比41.4%,商品林中桉树种植比例偏大。我县种植的桉树林大部分为单一树种的纯林,林分结构单一,生物多样性简单,抵抗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的能力不强,群落的稳定性和抗逆性差,其水源涵养、保护水土、改善小气候等生态功能对比常绿阔叶混交林较差,未能充分发挥其生态功能。

二、我县速生丰产桉树改造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生态发展区和粤北生态屏障的定位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实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强化监管、逐步优化”的基本思路,禁止大面积新种桉树纯林,突出抓好水源涵养区桉树改造,引导林农对商品林中的桉树纯林开展改造退出工作。在确保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和目标发展责任制考核,确保上级下达我县的森林覆盖率和活立木总蓄积量增长任务目标基础上,大力提升森林林分质量和管护水平,推动山水宜居城市建设,打造绿色生态佛冈。

(二)工作目标和改造重点

1.工作目标。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采用小范围试点、加速推进的方式,先慢后快,以点带面,在2030年底前完成13333公顷(20万亩)桉树纯林改造工程,使全县桉树纯林比例减少到20%以下。将县域范围内农田、重要水源涵养地(水库)、生态公益林地、道路两侧、水岸河边的速生丰产桉树纯林进行清退改造,解决因种植桉树纯林带来的林相单一、生态功能等级不高等问题。对其余的商品林,通过引导林农开展桉树纯林改造工程,间种或改种其他树种,进一步调整林分结构,形成阔叶混交林,确保我县商品林布局合理、科学经营,达到改善森林景观,提升佛冈生态优势、造福佛冈百姓的目的。

2.工作重点。现状重要水源涵养地(水库)、生态公益林地桉树纯林19991.85亩,其中高岗镇3006.9亩,迳头镇7885.5亩,水头镇1697.25亩,石角镇3110.25亩,汤塘镇1793.7亩,龙山镇2498.25亩,按生态公益林400亩/年的采伐限额科学进行清退改造;商品林内的桉树纯林通过采伐申请环节和清退激励机制引导林农逐年开展改造工作。

(三)改造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底前)。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改造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改造工作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报道,广泛宣传实施桉树纯林改造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营造良好的氛围。

2.启动实施阶段(2021年7—12月)。7—9月县林业局完成全县桉树纯林种植摸底调查,将改造任务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10—12月县林业局完成重要水源涵养地(水库)、生态公益林地的速生丰产桉树纯林改造方案编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改造实施方案需详细列出每年的改造地块、改造措施、改造预算和改造期限等。

3.全面改造阶段(2022年1月—2030年12月)。根据全县桉树纯林经营特点和造林对季节的要求,以及每年采伐指标的安排,分10年进行改造,每采伐一批改造一批,到2030年改造结束。

(四)改造措施

1.镇政府主导改造。对重要水源涵养地(水库)、生态公益林地桉树纯林的改造。由各镇根据县林业局编制的改造方案,在取得采伐许可后,进行皆伐的迹地,发包至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改造地块上的速生丰产桉树纯林进行皆伐,采取除萌灭芽措施,改种乡土阔叶树种,实现改造目的。

2.林农自行改造。对于商品桉树纯林,承诺50%套种其他乡土阔叶树种开展桉树纯林改造的,优先安排采伐指标,林农完成间伐后,开展套种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和套种验收工作;桉树纯林一次性整体改造的,除优先安排采伐指标外,还与林农签订造林协议,采伐迹地由县林业局从第二年的造林任务中安排开展人工造林,造林后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仍属原业主所有,后续管理由林农负责。

(五)工作方法

按照“经济效益归业主,生态效益归社会,企业应有社会责任”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面加强监管,加快推进桉树纯林改造工作。严格落实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制度,对积极配合改造工作的林农,优先安排采伐指标。要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等角度,特别是敏感区域内受冻害、风灾、病虫害影响较大的桉树纯林,积极引导林农开展改造工作,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公职人员要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带头开展桉树纯林改造工作。

(六)其他技术措施

1.造林树种推荐。桉树纯林林分改造重点推荐树种:红锥、枫香、黑木相思、黎蒴、米老排、乐昌含笑、灰木莲、木荷、樟树、杉木等树种。

2.造林技术标准。参考《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广东省造林管理办法(暂行)》、广东省林业厅《关于修订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技术要点的通知》(粤林函〔2018〕251号)、《广东省高质量水源林建设技术要点》。

3.桉树萌芽条处理。要求结合人工、覆土、药物处理等方式处理桉树萌芽条,防止桉树伐桩再次萌芽成林。

4.幼林抚育措施。松土除草追肥是林木幼林期主要的抚育管理措施,抚育时必须结合人工除杂清除桉树萌芽条,要求每年抚育两次,连续抚育三年,抚育后林木保存率85%以上,苗木平均高不低于1.8米,第五年林分郁闭度达到0.5以上。

三、我县速生丰产桉树改造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桉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桉树纯林改造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组成。各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1.县林业局:负责统筹全县桉树退出和改造的指导、检查、监督;负责牵头组织改造后的核查验收工作;负责退出和改造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负责宣传、培训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耕地和基本农田范围的确认,负责对因种植桉树纯林产生水土流失引发的山体滑波等地质灾害的予以处罚,负责耕地种植桉树的退出和改造工作。

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用地种植桉树的退出和改造工作,对占用农田开展桉树种植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4.县水利局:负责1000人以下饮用水源地的确认,负责河道两旁、水库周围非林业用地种植桉树的退出和改造工作。

5.县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负责道路两旁非林业用地种植桉树的退出和改造工作。

6.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负责1000人以上饮用水源地的确认,协助县林业局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桉树退出和改造工作,加强涉及桉树纯林项目的环保管理,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7.县发改局:协助推进桉改工作。

8.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桉树改造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及各镇公益林桉树改造资金。

9.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负责查处和打击利用涉黑涉恶手段阻扰桉树退改工作行为,对聚众闹事、纵火烧山、破坏林地林木等涉及桉树退改工作的案件,要加大侦破力度,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0.各镇政府:(1)负责统筹辖区内桉树纯林退出顺序,定期向县林业局递交资料申请林木采伐指标;(2)负责辖区内桉树的退出和改造工作,确保无新增桉树种植面积;(3)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各自然村、村小组制定桉树退改村规民约;(4)负责做好林地权属所有人和林木权属所有人的动员、引导工作;(5)负责调处桉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6)负责本辖区桉改工作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7)协助做好更新改造的验收工作。

(三)制定措施,有效推进。

为确保我县桉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如期实现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如下:

1.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各镇政府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各自然村、村小组制订禁止新增种植桉树和桉树退出改造的村规民约,强化林地所有者、经营者配合支持桉改工作的意识,助力桉改工作的推进。各镇政府、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方案出台后办理林地、林木经营权流转等相关手续时,对新增种植的桉树林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梳理林地承包经营合同。各镇政府负责梳理辖区内林地权属所有人与林地承包经营者签订的《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对约定不得种植桉树的合同或可种植桉树但村民意见较大的合同通过法律途径或协商的办法予以解除。

3.实行更新改造承诺制。林木权属所有人在申请采伐桉树时必须签订《桉树采伐迹地更新改造承诺书》(主要明确在本次采伐后承诺更新改造树种为非桉树纯林或其他树种)。

4.实行核批采伐一次的制度。林木权属所有人向相关审核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申请采伐本方案实施前种植经营的桉树纯林,相关审核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只能核批一次,林木权属所有人采伐后必须开展更新改造,不得继续经营桉树纯林。对采伐后不履行承诺仍继续经营桉树纯林的经营者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再受理和核批其采伐申请。

5.实行监督举报制度。一是群众监督,通过公开镇政府、县林业局的举报电话和邮箱,设立举报信箱,切实加强对桉树已采伐但未更新改造或仍继续经营桉树纯林的林地经营者的监督,收到举报信息后,由县桉改办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核实取证后建档立卡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二是民主监督。县人大、县政协每年组织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全县桉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视察;三是纪律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职能部门及村(居)委会在推进桉改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6.实行桉树退出和改造激励机制。对自愿退出和更新改造的林地经营者,在签订《桉树采伐迹地更新改造承诺书》后,根据改造方式,采取优先安排采伐指标,或由县林业局进行迹地更新造林的方式对林农进行激励。

7.实行考核和奖惩制度。县桉改办在每年6月份对各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上一年度的桉树改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落实责任、改造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责任不到位、改造工作成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大投入,保障资金。

重要水源涵养地(水库)、生态公益林地桉树纯林的改造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大力争取省更新改造和抚育经费补助。商品林桉树纯林改造费用由林农自行负责,县林业局可结合高质量水源涵养林造林、中央财政资金抚育、中央财政造林补贴等项目协助部分林农开展更新工作。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佛冈融媒体等县主流媒体要为桉树纯林改造提供义务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编印简报、广发倡议书、设置宣传栏、悬挂固定标语等形式,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桉树纯林改造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规定,增强全社会积极参与桉树纯林改造工作的意识。县桉树改造办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推动桉树纯林改造工作。

 

附件:1.桉树采伐迹地更新改造承诺书

      2.速生丰产桉树桉树改造退出倡议书


桉树采伐迹地更新改造承诺书

 

佛冈县林业局:

本人位于               小组     林班     小班的林地,小地名为            月种植的桉树约    亩,已成熟,现申请采伐。为保护佛冈县的青山绿水,改善森林生态环境,本人自愿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采伐后自觉执行佛冈县桉树退出和改造的决定。本次采伐后的迹地保证不再经营桉树纯林,改种其它非桉树的乡土阔叶树种。

二、采伐后自觉对采伐迹地按下列的造林技术要求进行更新改造:

1、对桉树桩基采用药物进行喷杀,确保桩基无萌芽条或有萌芽条的桩基不超过10%(采伐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

2、林地的迹地造林树种为非桉树的乡土阔叶树种;非林地的迹地改造为农作物或其它非桉树经济作物;

3、造林技术标准:参考《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广东省造林管理办法(暂行)》、《广东省高质量水源林建设技术要点》。

4、完成造林时间:20    4月30日前。

三、同意以下验收办法:

1、验收时间:20    8月1日——20    9月30日。并在6月30日前向采伐迹地所在村委、当地林业站提出验收申请。

2、验收人员:由县桉改办组织相关人员对本人的采伐迹地更新改造工程进行验收。

3、验收内容:清杂、整地、造林密度、苗木规格,造林成活率,完成时间

4、验收结果:达到第二款要求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四、如本人对采伐后的迹地未进行更新改造或仍继续经营桉树纯林,愿意接受佛冈县林业局对本次采伐迹地上继续经营的桉树和本人所经营的其它林业用地上的桉树的采伐申请不予受理和核批的决定,也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林业局、所在地村委、承诺人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名(指模):            身份证号:

 

林权证号: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退桉倡议书

 

各位林农,你们好!近年来我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绿化佛冈行动,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全县的森林覆盖率上涨到了69.37%,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绿化成果。但是,通过大数据对比分析,我县目前存在着林分结构单一,桉树纯林比例过高的问题。随着人们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意识的增强,对人工桉树纯林退出的呼声日渐强烈。为大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推动我县生态旅游乡镇建设,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现向全县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在重点保护区域内种植桉树

不在耕地、农用地内新种植桉树;不在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地、自然保护区以及高速路、公路沿线等生态公益林区种植桉树。

二、主动发展特色经济林树种

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种的原则,村民可根据当地自身实际情况灵活种植特色经济林。如:红锥、枫香、黑木相思、黎蒴、米老排、乐昌含笑、灰木莲、木荷、樟树、杉木等优势特色林业经济,实现产业发展、保护耕地、改善生态、增加收入的目的。

三、积极参与桉树清理引退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参与桉树清理引退,不再新种植桉树,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的相关规定,拒绝乱砍滥伐,拒绝偷炼山,保护我县森林资源有序发展。

保护佛冈生态环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付出和努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保护生态环境,改造桉树纯林,种植特色经济林种,筑牢粤北生态屏障。

 

佛冈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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