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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党员干部《国家监察》心得体会精选五篇

2021年党员干部《国家监察》心得体会精选五篇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国家监察》系列专题片,系统介绍了党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国家监察》中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直击人心。今天本站小编和大家分享的2021年党员干部《国家监察》心得体会精选五篇,供您参考查阅,谢谢!
2021年党员干部《国家监察》心得体会精选五篇

2021年党员干部《国家监察》心得体会

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问题多种多样,但是总体来讲离不开权钱二字。因此,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要抓住这两个关键,从三方面发力。一是要靠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设,以更加严格的法律发给为支撑,把村官的权力同样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大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力度,驯服权力,加强基层政务、财务公开,让“小官”的一言一行接受阳光暴晒,不给他们将“公权”转为“私权”的机会,让他们的关注点在干事而不是弄权;二是要把好选人用人关,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擦亮“眼睛”,为农村选好配好带头人,把那些能力突出、党性强、守规矩、想干事、能干事的人选出来,真正为群众服务,为农村基层党建夯实堡垒;三是畅通监督和举报的渠道,构建网络、电话、信函等多种形式的问题反映渠道,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主动接受群众、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保证群众的呼声能传达到位,问题能够真实反映。

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推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基层是权力的“神经末梢”,但绝不是管党治党的盲区、死角, 也不是权力监督的“空白地带”, “微腐败”实际人数不少,潜在数额不低,危害严重,查处不易,就更需引起足够重视。对于农村基层“微腐败”要严加查处,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杜绝小祸程大患,让群众看到党管党治党的决心,夯实党在基层执政的基础。逐步形成村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良好态势。

2021年党员干部《国家监察》心得体会

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的《国家监察》非常好,非常及时。对我们当前全国的反腐形势、廉政风暴是一次有力的配合。从文化根源上对我们反腐倡廉和民族心理进行一次总结和认知,使人民群众增强对反腐倡廉的民族自信心,还有我们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是一次综合性的文化解剖,给全国人民上了一堂很好的历史课。

《全面监督》通过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展示企业高官在利用自己的职权,弄虚作假,贪婪内心,聚敛钱财。

邪不压正,在中国人的价值观、道德观中,腐败从来都是被唾弃和否定的对象。国家的兴衰、吏治的清廉与否,不仅仅决定于高居庙堂之上的高官和企业,而是需要全体国人共同的努力。中华文明的前途,取决于这个文明共同体的所有成员。几千年来,正是无数中国人的坚守和戮力牺牲,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才得以不断发展兴旺。这生生不息的力量之源,就在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之中。

廉洁的对岸就是腐败,当廉洁的意识不能占据主流的时候,人们往往会不自觉的滑向腐败的彼岸。每一个腐败的故事都是从廉洁意识的淡漠开始的。可以说,礼物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但是,并非礼物越重,感情越深。相反,从现实的角度来讲,礼物越重,越容易起到相反的作用,容易将你的恩人变成罪人,容易将原本的好意变成坏心。每一次的腐败都是幕后的那双“温暖”的黑手模糊了廉洁的意识,从而打开廉洁的堤口,一发而不可收拾。

以铜为镜,可以“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今天看《全面监督》,引人深思,让人清醒。要想做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首先我们要做的就是“干部清正”守住自己的节操。同时加强制度建设,真正“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样才能达到政治清明、国家安宁、和谐向上的治国目的。

2021年党员干部《国家监察》心得体会

治理基层腐败,要坚决铲除“苍蝇”栖息的场所,对基层“蝇贪”不能有一丝一毫地纵容。不让“离群众最近的人”危害群众,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着力破除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将其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方面,广大基层干部要有清官为民的思想觉悟。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既然担任公职,就应全心全意为民谋福利,牢牢守住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另一方面,要有“一步一个脚印”的实干精神。

基层反腐是治理腐败的“最后一公里”。治理基层腐败是整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基层腐败的治理是反腐败漫漫征程中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最关键的‘一公里’,是决定反腐败能否赢得民心的‘一公里’,也是决定反腐能否最终取得胜利的‘一公里’。”基层腐败是最基层的贪腐泛滥,若不能杜绝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微腐败”就会一步一步酿成“大祸害”。因此要抓好基层腐败“最后一公里”问题,真正发扬基层干部的实干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党员干部《国家监察》心得体会

正在热播的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揭露了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的案情。赖小民搞政治投机,捞取政治资本;讲排场、摆阔气,挥霍浪费国家财产;任人唯权、任人唯利、任人唯圈,严重污染企业政治生态……其案件违纪违法数额、危害程度、犯罪情节、犯罪手段让人触目惊心、瞠目结舌,一度刷爆了朋友圈。

金融领域腐败涉及范围广、链条长、方式复杂,隐蔽性和传染性较强,监管制度和措施存在不少空白。且金融领域腐败往往与市场风险、政治风险交织在一起,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对金融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国家监察》以赖小民为反面典型,正是因为赖小民案反映了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的突出特征。

党的十九大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去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紧盯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对存在腐败问题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数据显示,2019年金融领域反腐成为亮点之一,2019年1至10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金融系统违纪违法案件5500余件。

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审查调查信息,2019年接受审查调查的中管干部中,金融领域案件涉及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和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中,从年初通报的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总经理李杨勇,到年末通报的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陶晓峰,共18人接受审查调查。在省管干部中,涉及金融领域24人。这些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分别来自银行、保险、信托、担保、投融资等多个部门,覆盖金融领域的方方面面。

严惩赖小民们背后,是改革释放出的治理效能。在2019年派驻机构改革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各大国有银行,以及国开行、中信、人保等总计15家中管金融企业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并赋予相应监察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指导意见,明确对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其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之间商请协助的办理程序等作出细化规定。派驻“一行两会”和15家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上下功夫的同时,也加强了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办案的力度。比如,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去年底相继通报的内蒙古监管局刘金明、贾奇珍案件,就是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的。据悉,2019年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37件,对22名主要涉案对象采取留置措施。

金融领域反腐败不只是“打虎”“拍蝇”,更要标本兼治,“三不”一体推进。刚刚闭幕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全会将金融领域反腐败作为2020年一项重点工作,要持续有效消减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特别是对于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深化改革大局、危害金融安全的行为和腐败案件,坚决亮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21年党员干部《国家监察》心得体会

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腐败问题需要聚焦重点难点精准发力,围绕制度措施落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任务目标进行再明确,对有关纪律进行再强调,进一步提振基层干部作风,坚决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要严格自查自纠。我们党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正确的看待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谨记“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全力做好“集中整治”查漏补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到位,避免侥幸心理。

二是要严格责任追究。责任传导要到位,强化担当,狠抓关键。“第一责任人”要强化执纪问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狠抓落实;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级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责任清单,切实耕好“责任田”。

三要严防源头腐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沉下心来深入群众,及时把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期。需要两把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一把锁用来锁住民心,实实在在地走近基层,倾听民心,与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让“老虎”、“苍蝇”都无处可逃;第二把锁用来锁住党员干部的私心,应把“常”、“长”二字贯彻于整治工作中,这样才能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扼杀萌芽期的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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