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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回50万元年薪 申思申请仲裁

为讨回50万元年薪 申思申请仲裁

为讨回50万元年薪 申思申请仲裁

  
  
   原中远足球俱乐部与球员工资纠纷一事有了新的进展,日前申思已经递交了申诉书,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为讨回50万元年薪,他拿起了法律武器。
  
  随着中远向上海永大股权转让的成功,原中远足球俱乐部拖欠球员工资一事似乎早在年前就尘埃落定,而事实上按照申思和俱乐部签订的两份合同,后者与申思之间有50万元的工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根据合同,申思认为应该从中远俱乐部那里拿到250万元的年薪,但俱乐部认为,申思没有达到一定的出场数,所以支付了200万元的年薪。
  
  申思也曾经拿着俱乐部写给他的欠条和双方签订的合同寻求中国足协的帮助。由于中国足协采取限薪政策,基本上各个俱乐部与球员之间都有两份合同,一份做样子的合同留底给中国足协,而另一份高额合同则由俱乐部和球员私底下签署。中国足协一般只承认足协留底的那一份,而双方私底下签的那份合同则很难被正式认可,所以通过足协仲裁这条路也行不通。
  
  无奈之下申思只能寻求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据悉申思是上月中旬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他本人希望通过合法的途径寻求一个公道。
  
  谁来为他们讨说法
  
  当年巩俐主演《秋菊打官司》,将一个不为钱、而为讨个说法的农村妇女形象塑造得活灵活现。而十几年过去了,秋菊的故事在已经职业化十一年的中国足坛也发生了。
  
  在中国,足球运动员是一个很风光的职业,动辄上百、上千万的年薪让别人对他们羡慕不已,尤其是他们的职业水平还不怎样。可表面上风光无限的球员和俱乐部相比,则显得有些弱势,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命运几乎完全掌握在俱乐部手里。今天俱乐部高兴了让你成为百万富翁,明天不高兴了随时随地可以和你翻脸,随意地封杀、欠薪也时有发生。由于没有适用的法律作为武器,谢晖打赢了和重庆力帆的官司,却经不起潜规则的折磨,最后只能选择妥协;如今申思又走上了同样的一条道路,结果怎样还不得而知。
  
  当然,法律也不是与生俱来的。早在10年前,一位默默无闻的比利时球员博斯曼为了争取自己的自由转会,与RFC列日俱乐部、比利时足协和欧足联打了长达五年多的官司,在欧盟政治家们的干涉下才最后胜诉,此后出现了改变欧洲足球游戏规则的著名的《博斯曼条例》。而中国足坛在谢晖事件后除了媒体发表了一通感慨之后,仍然没有适用的法律出台,类似于申思追薪的事件仍然时有发生。
  
  还有值得提出的是,最早的博斯曼事件、以及后来的NBA球员劳资纠纷等等事件,都不是由运动员单枪匹马和俱乐部、联盟进行短兵相接的,不同形态、不同规模的球员工会起到了为球员撑腰说话的作用,并且提供法律、资金上的必要保障。而在中国,由于这方面的缺乏,球员最终只能屈服于生计而和资方妥协。 [1][2]下一页
  
  
  
  电影中最后秋菊讨到了说法,那还得归功于法律的保障和人民公安的撑腰,而中国球员既没有专业的、针对性很强的法律可以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工会这样的组织来帮忙说话,自然难以顺利地讨个说法。
  
  申思不是第一人
  
  “为了不影响司法公正,我实在不方便向你透露更多,但我相信是非曲直总会有一个定论。”电话那头的申思多少有些无奈,因为按照以往的事实经验,要想讨回最后的欠薪实在是比登天还难。
  
  其实在中国足坛,申思并非通过劳动仲裁机构维护自己利益第一人。如今效力于申花的谢晖就曾经发誓要做劳资纠纷中的中国球员维权的第一人。200X年2月5日,谢晖与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因薪金支付出现争议,经双方多次协商末果,向重庆江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后来虽然重庆市江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裁决原力帆足球俱乐部应该向谢晖给付工资、补偿金、滞纳金等共计400万元,但力帆在仲裁法庭的裁决下来后,当即就表达了“宁可把400万花在打官司上,也不会给谢晖一分钱”的决心。考虑到自己还想踢球,如果官司旷日持久地下去,他没法在中国足协注册,自己的运动生涯就活活葬送了,所以谢晖从重庆方面拿到了70万元赔偿金后就草草收场。
  
  如今申思的命运和当年的谢晖颇为相像。不同的是,谢晖在和重庆方面私了后甩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真是后悔当初呀,当什么维权斗士,真是坑了我自己。”而申思的举动更有些“偏不信邪”的味道。在队友祁宏、江津纷纷和俱乐部和解的前提下,他毅然而然地选择了要讨个说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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