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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读书作文通用8篇

的读书作文通用8篇

为了提升个人的语文成绩,作文这一部分是绝对不能忽略的,大家可以通过思维的整理,写出优秀的作文,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的读书作文通用8篇,供大家参考。

的读书作文通用8篇

的读书作文篇1

?天蓝色的彼岸》是艾利克斯・希尔的代表作。这本书不是偶然写出来的,也不是幻想出来的。有一天,他和一个日本演员聊天时,谈到自己为什么写这本书。他说:“其实我也从小就失去了父亲,小孩子和大人的感受是不同的,当他们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人时,这时会懂得了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外,任何人都不能依赖。直到有一天我的母亲也去世了,我才把多年来积压在心里的压力释放出来,所以我决定写这本书来告诉人们生命里我们应该重视什么,对待死亡我们又该如何去面对。”他的这段话让我知道,在简单、有趣的文字背后,这本书隐藏着。读完这本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活泼的小男孩哈里。故事是以哈里和姐姐吵架后骑车去买笔,没想到途中遭遇车祸,让他到了另一个世界开始的。这另一个世界叫做"天蓝色的彼岸",它是这里每一个人最终的目标。但在去之前,每个人必须完成自己未完成的心愿。哈里最后悔的就是车祸之前,他对姐姐雅丹说的气话。他也不敢想象,自己死后姐姐会多么地难过,因为那时她也狠狠地说,如果他死了她高兴还来不及。他心里清楚那时他们说的都不是真心话,因为他们都非常爱对方。他很想回去跟雅丹道歉,告诉她,他是多么后悔和她吵架。

他也想念着他的亲人、朋友还有老师。他想知道没有他,他们会怎么样。后来,他碰到了一个叫阿瑟的幽灵,他跟阿瑟偷偷溜到了“活人的世界”,然而看到的情况却出乎他的预料:自己生前的朋友在跟他的“死敌”一起玩;他以为他的死会让全班十分悲伤,可是同学们却还和以前一模一样的在上课,而且他的位置已经坐着另外一个人了。哈里忽然意识到生活不会因他而改变,他死了,但别人的生活还在继续。

但更出乎他意料的是,以往的死对头,其实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坏,他一直想要和自己当朋友。哈里非常后悔,想要回去和他做一次朋友,但却早已来不及了。

他最后走到了自己的坟地,遇见失魂落魄的爸爸。他和爸爸一起回到了家里,看到的却是悲伤的姐姐和妈妈,哈里心里无比难受。他一遍遍地大声喊着他们的名字,一遍遍地说,我爱你们我爱你们,可惜他们不可能听到。他最后能做的就是集中所有意识竭尽全力让圆珠笔写出字来,对他姐姐说句对不起。在完成了自己的心愿后,哈里离开了人间,这个他一直惦记的地方,然后去往了"天蓝色的彼岸"——每个幽灵的最后一站。

的读书作文篇2

记得鲁迅先生曾教导我们: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的花,这才酿出蜜来。是啊,只有我们博览群书,才能把石头变成金子。下面,我就讲讲我的读书故事。

小时候,我就常听妈妈讲的《白雪公主》,《小红帽》,这些童话书虽然很普通,但是读书的种子已经在我的心里慢慢生长着。

后来,我渐渐地长大了,告别了童话,进入了美丽的文学殿堂。我体会到了朱熹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境界,感受到了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的含义,我渴望得到书的熏陶,渴望得到书的精华。

现在,我四年级了,读的书也越来越多,生动有趣的《柳林风声》,富有真情的《青铜葵花》,惊心动魄的《老人与海》……认识了许多着名作家,鲁迅,冰心,莎士比亚,高尔基。

书已经成为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我独处在冰山雪岭中,《爱的教育》,《冰心全集》就是那暖暖的春意;当我迷失于茫茫雾海时,《意林》,《少年文摘》就会为我拨正生活的航向;当我困陷于荆棘丛林,《光辉的旗帜》,《雷锋日记》则会给我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动力。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确实是这样啊!记得一次,我正在看《一千零一夜》中的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故事,妈妈做好了饭,但我却好像被磁铁吸引住了一样,一心只想着如何才能帮助阿里巴巴战胜那四十名强悍的匪徒,真是既紧张又刺激,却不小心忘记了腹中的饥肠辘辘,也听不到妈妈不断催促的声音。真的,书的魅力可以使人忘却所有的感觉,给人力量,一种精神上的力量。

我愿化作一只小鸟,在书的蓝天中飞翔;我愿化作一条小鱼,在书的海洋中遨游。这就是我读书的故事。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愿意不断丰富自己读书的经历,能够更上一层楼。

的读书作文篇3

我们在生活中总会遇到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去问爸爸妈妈,他们也讲不出来。然而。《十万个为什么》总能破解这一个个谜题。

这本书分别介绍了“有趣的植物”,“可爱的动物”,“奇妙的人体”,还有,“神奇的科技”,和“浩瀚的宇宙”,帮助我认识这个世界,使我养成了爱动脑筋,爱探究的好习惯。

从“浩瀚的宇宙”中,我知道了太阳系中,并不是只有我们地球一个天体,还有水星,火星,金星,土星,木星,冥王星,海王星和天王星,我还知道了九大行星中除了水星和金星,其它的星球都是有卫星的。

想知道为什么秋天树叶会变黄吗?告诉你吧,树叶是绿色的,是因为树叶里面含有叶绿素。除了叶绿素之外,叶子里含有花青素,叶黄素之类,还有其他颜色的色素。平时这些色素在叶子里的含量很少,所以叶子所显出的绿色都是叶绿素的功劳。可是进入秋天后,天气渐渐变冷,在低温的情况下,叶绿素会遭到破坏,但叶黄素却不受影响,所以此时的叶子就显出叶黄素的黄色啦!这可是我在“有趣的植物”中得到的答案。

我在家里常常很疑惑,为什么肥皂能洗掉衣服上的油污?那是因为肥皂是由一串排成长链的分子组成的。长链的一头喜欢水,另一头喜欢油。当肥皂分子遇到油污时,喜欢油的那一头钻到污渍里使它分解,喜欢水的那一头负责把油污“拖”到水里,衣服就干净了。还有,人为什么老了头发就会变白呢?那是因为人的头发黑是有一种叫黑色素的东西。当人年纪大了,黑色素就会越来越少,人的头发就会开始逐渐变白了。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它是无声的老师,给我带来了许多的'知识,就像藏克家说的:“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是啊!《十万个为什么》就是我身边的益友!

的读书作文篇4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人为财死,鸟为食网,古今一也.只是大凡做点事情,总得有面旗帜,应和那所谓人类文明之说!水浒传,好就好在写得实在!历史上的哪次革命,不是从无法生存开始的?民以食为天,革命革命,说俗点,就是改革现实中不佳的命运.水浒中的人物,都是普通的人,跟我们周围的人一样,他们的所作所为,很容易理解

的读书作文篇5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的读书作文篇6

因为作业的缘故,抽时间读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听说这是文青们必读的一本书,作为文青与愤青间杂的普通青年的我,从初中开始听说这本书,一直没读过,原因很简单,在初中还在读郭敬明的我,听说书中涉及性描写,就没了读的念头。现在想想自己是多么的肤浅,当然现在也还是很肤浅。

告子讲,食色性也。不肮脏,不可耻,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对于生物来说,生存是大道理,吃饭,是为了个体生存,上床,也是为了生存,为了种群的基因生存。之前有人跟我说,年轻时对于情色的偏爱是理解感情的一种障碍。其实,性对于人来说是一种欲的快乐,对其的适度描写应该是人类走向文明的进步。

?挪威的森林》有几处对于性爱的描写,其中我认为最美的描述是直子夜间把自己的身体展现在渡边面前的情景。“我伸出手,想要摸她。直子却倏地往后缩回身子,嘴唇略略抖动。继而,抬起双手,开始慢慢地解开睡衣的纽扣。纽扣共有七个,我仿佛继续做梦似的,注视着她用娇嫩的纤纤玉指一个接一个解开。当七个小小的白扣全部解完后,直子像昆虫蜕皮一样把睡衣从腰间一滑退下。她身上唯一有的,就是那个蝶形发卡。脱掉睡衣后,直子仍然双膝跪地,看着我。 沐浴着柔和月色的直子身体,宛似刚刚降生不久的崭新肉体,柔光熠熠,令人不胜怜爱。每当她稍微动下身子,实在是瞬间微动,月光投射的部位便微妙地滑行开来,遍布身体的阴影亦随之变形,恰似静静湖面上荡漾开来的水纹一样改变着形状。这是何等完美的肉体啊,我想。”星光下的直子仿佛就是一座雕像,是上帝的完美的艺术的杰作,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容亵渎的,我想每一个人都会从直子的身体而探寻到艺术的内涵,而并非是仅仅认识到那是女人的身体。看《挪威的森林》中性的描写,让我有些感觉到性融于生活的本意。村上春树没有像中国一些书籍对性描述采用隐语的方法,而是自然地象山涧水一样叮咚流淌,不回避,不夸张。

说到人物,书中的渡边和绿子都是很有人格魅力的人物。让我感受强烈的是渡边的真实,他不会故意让别人去理解他,他真实地生活在自己的天地里,一旦有人因好奇进入他的城堡,他也不会改变自己,还是把自己真的一面原汁地展示给别人。他面对直子和绿子的感情时也是真实而且真诚的。绿子也同样如此,真实坦率,不矫揉造作,对渡边的感情也好,对自己的性情的展示也好,都那么的真实可爱。我喜欢村上春树笔下的人物,喜欢他描述的那种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既是保护着独立空间的尊严,又以无比的真诚与他人相连。

除此之外,村上春树在书中能够很坦然平静的叙述生死这件事,也是我看下去的理由之一。如他在书中所言,“死并不是生的对立面,只是生的一部分”。人们往往在生死这件事上显得很忸怩,要么是大肆渲染大无畏的英雄主义,要么就是避之唯恐不及。能够坦然谈及生死的不多。这让我想起来自己很喜欢的作家吴念真,不同的是除了坦然之外,在吴念真的笔下,生与死都被温柔地对待。

在书的结尾,渡边和绿子通电话,绿子问渡边在哪里时,渡边环顾四周“我现在哪里?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全然摸不着头脑。这里究竟是哪里?目之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作者想表达些什么呢?大概是如他自己所说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的读书作文篇7

边城此文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因为从小也是长在乡土气息重的县城有关。读此文,就如闻到了故乡的气味。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但是作为一个水平有限的学生,分析它的象征,实在一件过于高难度的行为,况,70年来,人们所通读透解,加上沈从文先生自己也提过一二,具体他指的是何物,所以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故此,我将试着谈论我的感受,沈先生的作品所弥漫出的沁人泥土味道。

边城,写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翠翠所象征的文化,到了今天,真的得到好的出路了吗?或许,得到了拯救,或许,只留下了残迹而已。

或许,只有沈先生的碑文永留世间-------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

的读书作文篇8

猫算是一种可爱的动物,作者郑振铎也曾三次养猫,他最后一次养猫,更让他心痛,更让我们深思。

在《猫》课本中讲述了郑振铎家中养了三次猫,第一次养的白猫,他和三妹都极为喜爱,可最后猫先是由于忧郁而懒散,最后猫死了。过了几天,母亲又给三妹带回来一向黄猫,它更为活泼可爱,可有一天,大家都找不到它,最后从周家丫头那里明白,原先被过路人捉走了。冬天的时候在门口收养了一只瘦弱的猫,大家都不喜欢它,春天的时候它壮起来却也只明白吃喝,大家就更不喜欢了,有一天妻的鸟少了一只,郑振铎就断定是猫吃了鸟,就用棍子打它,可最后发现并不是它,两个月后猫又突然死了,他觉得自己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于是,他家永不养猫。

有人说,三只猫的悲惨结局都是因为地位造成的。我的心也似乎靠了那边去,如果他们一家人都把猫当做家人,当做朋友,或许它们就不至于失踪不至于死了。他们可明白,猫的世界只能是他们,而那些人的世界里猫是若有若无的。能够想象,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猫竭尽全力让自己的朋友开心,心都快跳动了,而它们所谓的朋友却只是像一只硕大的手从它们的身上抓取快乐的果实,他们只是把猫当做合成快乐的工具而已。就像影子一样,隐隐约约地穿过了人的生命。

第三只猫又是最让人怜惜的。它只但是长得丑了点,不大活泼,没有很大的本事,身上却聚集了大家厌恶的目光,这似乎很不公平,更加的是,它只但是对鸟感兴趣,却被人诬陷吃了鸟。它就应也拥有一个尊严,拥有一个权力为自己辩解,可惜它不会说话。没有一个的证据能指向它。

或许在生活中,像这猫一样的人很多,并且我们没有投去平行的眼光。清洁工、保姆、电工、工人。每一个人都有其存在的好处,并非是让人踏践的。请回忆一下,是否当清洁工顶着大汗刚扫好的时候,就把垃圾扔下去;请回忆一下,当有人帮忙的时候却弄丢不重要的东西,是否就斤斤计较;请回忆一下,当东西没了的时候,就平时的印象就把这罪名加在不相干的人的头上。请扶起一把心灵的秤,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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