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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6篇 《安全第一,责任在我》——学生目标责任书

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6篇 《安全第一,责任在我》——学生目标责任书

学生安全一直是我们非常关注的话题,为此,学校和家庭都需要加强管理和关注,确保学生的安全。《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可以帮助明确学校和家长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的责任和承担,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保护和支持。

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6篇 《安全第一,责任在我》——学生目标责任书

第1篇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xx学年第一学期的安全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和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要自主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禁到池塘洗澡、戏水或玩耍。(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虽在家长的陪护下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虽在家长的陪护下也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注意交通安全。探亲访友或出门旅游,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外出要乘坐正规车辆。教育孩子不在公路上爬车、追车、违规搭车,不骑摩托车、电动车、电动助力车上下学,按国家规定12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如骑自行车,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的,需家长自己承担安全责任),不在公路上玩耍、逗留、打闹等。

4、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去网吧上网,不玩无益的网络游戏。要学会使用“110”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5、要注意防止触电防地震。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禁止到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内活动。

6、防食物中毒。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偷摘别人的果实,以防喷洒农药,发生中毒,不要随意吃不卫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7、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

以上条款自签订之日起,如不遵守此条款,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本人承担。

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6篇 《安全第一,责任在我》——学生目标责任书 第2张

第2篇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包括擅自翻墙外出、请假未按时间回校销假等)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

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心理、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沟渠池塘,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

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a、不准骑摩托车、电动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b、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

3、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锋利的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此责任书至学生本学年结业前有效。)

第3篇

为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结合。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6、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7、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利器具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10、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后果学生自己负责。

11、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第4篇

1、如实向学校(班主任)提供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特殊体质学生,家长必须书面告知。

2、严禁将刀具、鞭炮、火具及其它危险品带入学校。严禁任何学生和社会上不规人员交往。

3、不准随便逛街;严禁进入网吧、游戏厅、台球室等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严禁到河滩等危险区域玩耍、严禁带手机进入校园。

4、住宿生不准将现金存放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应有伙房或交亲友保存;住宿生应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5、汛期、雷雨、大雪等异常天气来往学校请家长接送,不准独自行动;有事有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家长到校接孩子回家,返校有家长送交班主任处,如家长不接、或不送造成不良后果,有家长负责。

6、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骑车安全,不骑车带人,不骑快车,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含电动车)。

7、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抽烟、喝酒,严禁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以强欺弱。

8、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不食用过期、变质食品,不接受陌生人给予的食品、饮料等。

9、不玩手机,更不能使用家长手机,不能玩网络游戏。

1、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孩子自我保护能力。

2、了解学校作息时间,班主任及学校联系电话,经常到校与老师沟通,了解孩子思想动向,不向孩子提供无必要的优厚条件,限制孩子零花钱。

3、家长应教育学生不得外宿,不得让孩子与社会青年交往。

4、严禁给学生提供手机,严禁家长把自己手机给孩子玩耍。

1、学校及班级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警钟长鸣。

2、学生在校外发生一切意外事件学校不负任何责任,(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除外)

3、因自身原因,学生出现旷课、出走事件,学校有责任通知家长,但对发生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学生之间因斗殴引发伤害事件,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协调家长处理,但不做结论性意见,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5、以上安全要求,如因家长或学生疏忽引发不安全事件,后果自负。

尊敬的各位家长,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切实保障孩子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下一代打造美丽的明天。

第5篇

你们好!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对孩子在校外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整个家庭的幸福,真是一个孩子一个家庭。生命可贵,但是,各位学生家长,你为孩子的生命负责了吗?莫要等到失去才后悔。农村孩子的家长,有很多只顾挣钱,往往忽略孩子的安全,总以为自己的孩子没事,有很多血的教训你反省了吗?各位家长,如果你漠视孩子的安全,孩子有一天也有可能会永远离你而去。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孩子的生命,希望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希望家长叮嘱孩子注意安全,强化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孩子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不要乘坐不安全的车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遇到恶劣天气,家长一定亲自接送孩子入校。不要让孩子单独出行,不要在外与陌生人接触,不要在同学、朋友家住宿;教给孩子一些应对突发灾害天气的知识,教育孩子发生事故时,要果断冷静处理,不要盲目行动,要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

学生在家时,家长们要妥善保管好家里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可能危害孩子的器具,不要让孩子带危险品和任何刀具进校园。要对孩子进行防火、防触电、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止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的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防护、自我救助的技能教育。

二.学生在上午7:30前,下午14:30(夏秋季)或13:30(冬春季)前不准进入学校,凡不遵守此时间规定者,学生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均与学校无关;上午放学后(11:30后)下午放学后(夏秋季17:30冬春季16:30后)及周六、周天,学生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与学校无关。

三.一至三年级学生按上级规定不允许骑自行车入校,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凡是让孩子骑车入校、乘坐他人接送学生车辆的或者让孩子独自入校的,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与学校无关。高年级学生不提倡骑自行车入校,凡是不遵守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与学校无关。

学生在家期间,希望全体家长加强与孩子的交流,倾听孩子的诉说,通过亲情接触,相互交心,增进了解,营造和谐、融洽、平等、亲密的家庭氛围,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作出最大的努力。

同时,家长要以身作则,不参与任何黄、赌、毒活动,在孩子面前不要打麻将,说脏话,猜拳行令,要给孩子以正面的影响。对孩子的学习既不能不管不顾,也不能在学习上给孩子造成过重的心理压力,更不能以棍棒代替教育;家长要经常与孩子沟通,了解孩子的交往范围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他们心理上的变化,纠正孩子的不良倾向。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孩子远离网吧,一定不要让孩子沉迷于网络不可自拔,另外家长不要随便给孩子零花钱,不要让孩子买零食,喝生水,吃不卫生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凡在校外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均与学校无关。

注:为响应上级号召学校实行全程全方位封闭式管理,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进入校内,有事请与班主任电话联系。(如果您的电话号码有变动请及时告知班主任老师。)

贵校发放的上述信件已收到,并详细阅读、了解了有关内容,我一定对孩子在校外的一切活动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6篇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提起诉讼。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生学)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分割。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分割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与家长: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不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4、严禁学生骑摩托车,在校园内使用手机,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5、严禁玩炎、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6、不按规定乱吃乱住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17、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8、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后方可出门,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9、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21、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2、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3、凡走读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家长负责。

24、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5、学生入校后,自行车一律存放在规定处,禁止乱摆乱放;严禁在校园骑自行车,如有违背出现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转学或毕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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