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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的征集启事4篇 爱心传递之呼唤公益,共建美好社会!

公益广告的征集启事4篇 爱心传递之呼唤公益,共建美好社会!

公益广告的征集启事4篇 爱心传递之呼唤公益,共建美好社会!

第1篇

为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公益广告宣传贴近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进一步丰富完善公益广告作品库,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本次征集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要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紧紧围绕九个方面进行创意设计: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阐发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倡导勤俭、孝敬、诚信、自强、厚德、尚义等道德理念,不断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2、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有中国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志愿文化。

3、加强诚信教育。倡导诚实守信社会风尚,引导人们讲诚信、重信用、守承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

4、培育勤劳节俭观念。倡导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吃苦耐劳戒奢克俭的优良传统,倡导节粮、节水、节电、节约钱物,贬斥好逸恶劳、铺张浪费豪华奢靡之风。

5、传承孝道和孝老风尚。倡导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引导人们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树立家国情怀,使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亲情里生根。

6、倡导文明旅游。引导人们摒弃旅游陋习,践行文明礼仪,遵守道德规范,树立“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

7、宣传保护生态环境。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8、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人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9、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心、关注、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征集作品分平面类(包括报纸、杂志、招贴广告作品)、广播类、影视类三类。作品导向鲜明,格调健康,内容深刻;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易认易记,感染力强,为群众喜闻乐见;创意新颖,表达严谨,清晰准确,画面精美。

1、平面类:分别报送纸质作品和电子版。纸质作品用a4纸报送,电子版按照“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2、广播类:作品制作成音频文件,时长控制在90秒以内,以cd光盘方式寄送(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同时报送电子版。广告词文稿一并邮寄并发送电子版。

3、影视类:影视类作品制作成dvw数字贝塔格式,音频振幅一20db,时长最长55秒,片长为5秒的倍数,以25秒、40 秒、55秒为最佳,有1分钟彩条、3秒片名标题版及3秒倒数显示,每件作品留出10秒间隔,注明作品名称、时长及入点时码,发电子版。为方便评审,请将作品中对白及旁白脚本一并报送。

(一)作品征集阶段。此次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围绕9大选题内容,按照平面类、广播类、视频类3种形式面向各级机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征集时间从3月6日起至6月止。市直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参加评选活动的作品直接交市文明办综合科;各旗县区参评作品由当地文明办汇总后统一报市文明办综合科。

(二)评审评选阶段。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及有关单位专家成立xx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此次公益广告评选分平面类、广播类、视频类三大类,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平面类、广播类奖金5000元、视频类奖金8000元),二等奖2名(平面类、广播类奖金3000元、视频类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平面类、广播类奖金1000元、视频类奖金3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

(三)作品公示阶段。由市文明办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初审后由评委会进行终评。综合专家评委和公众意见,确定获奖名单并在文明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列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级各类媒体无偿选用。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是推进“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观的重要抓手,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开社会资源,广纳社会贤才,积极组织力量创作和推荐优秀公益广告作品。

2、提高作品质量。设计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要选好选准角度,以小见大、寓意深刻、贴近群众、喜闻乐见,直抵人心、产生共鸣,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要坚持正确导向,突出思想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增强传播力和感染力,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要结合好、嫁接好我市丰富的民间文艺形式,突出形象、文化、xx元素。

3、强化版权意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推荐作品严格审核把关,所有参评作品及创意文案必须是原创作品,创作单位和个人要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侵权。凡涉及抄袭、模仿等问题,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资格。作品一经采用,主办单位享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修改、拍摄和无偿刊播的权利。

公益广告的征集启事4篇 爱心传递之呼唤公益,共建美好社会! 第2张

第2篇

为丰富我校vi(校园文化)产品的种类,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教育集团将面向校内外单位、团体或个人公开征集文化创意产品设计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计的产品应为可实现批量生产的文化产品,包括学习用品、生活用品、服饰及配件、手工艺品等方面的各种文化产品。

二、设计应融合文化、特色或vi标识,兼具“人文、艺术、创意和共同参与”的宗旨。

三、设计应具有艺术性、创新性且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

四、需提供产品设计的完整方案,有样品的可提供样品,没有样品的须提供设计效果图或手绘图,一个产品的设计图可以有几张,能体现作品的整体和局部。

五、设计必须是原创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否则由设计者承担所有责任。

六、设计方案及设计说明书(见附件)提交方式:1)发送邮件到,邮件主题为“校园文化产品设计(姓名、团队或公司名称)”;2)将设计方案以及设计说明书送到教育集团vi品牌开发部办公室(北校后勤综合楼四楼),电话:

七、作品评选:教育集团原则上每月将评选一次优秀设计作品,并在教育集团网站、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优秀作品设计者将获得加盟vi产品设计团队的资格。设计作品若得以采纳并投入生产,设计者将获得vi(文化)产品签约设计师资格,并获得产品利润分成。

本启事长期有效,有关此活动的解释权归教育集团所有。

第3篇

为进一步强化xx城市品牌宣传,更好地突出xx城市个性特征,彰显深厚的人文底蕴,提高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xx城市形象宣传语。

4.作品必须原创,并配以200字以下的创意说明。作品字数在8个字左右。例:

1.电子邮件投稿:作品及创意说明通过电子邮件投送至:,邮件主题上注明“xx县城市形象宣传语投稿”。

2.信件投稿:作品及创意说明邮寄(或投送)至xx省xx县天马街道胜利街29号县委宣传部外宣办(邮编:),投稿时请在信封上注明“xx县城市形象宣传语投稿”字样。

3.投稿者必须在邮件、信件中写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届时,xx县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发布。对入选的宣传语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投稿中如出现相同宣传语,以收到时间在先者为准(信件投稿以寄达时间为准)。

2.入选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全部归xx县委宣传部所有。xx县委宣传部有权决定是否最终使用,有权要求作者或委托第三方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入选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可授权任何实体使用。届时,除物质奖励外,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

第4篇

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大会暨香山旅游峰会定于今年9月18日—22日在xx市召开,为切实做好峰会的宣传推广工作,营造喜迎旅游峰会、唱响山水的浓厚氛围,更好地展示xx城市形象,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参与,进一步增强旅游的吸引力,xx市文化委、xx市旅游局、xx市文联等单位,从即日起面向全国开展山水之都•美丽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作品征集时间为x年6月上旬至7月31日;8月上旬进行初评和网上投票;8月中旬进行作品终评。

(一)作品须为x年1月1日以后新创作,未经公开发表、播映,未曾获得市级以上等次奖的作品。

(二)作品应重点围绕山水、温泉之都、长江三峡、世外桃源渝东南、火锅之都、桥梁之都、巴渝古都、不夜之城、渝西走廊等选题创作。

(三)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力求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依据作品质量,特等奖可以空缺。获奖歌曲词曲按4:6分配,奖励补贴均为税前,若因奖金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遴选出20件作品在网上进行网上投票,根据网上投票得票情况,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作品获奖等次。

由作者直接向xx市艺术创作中心提交申报材料,每位作者可申报作品1—2首。

1.规范的作品曲谱纸质件一式10份(a4纸,五线谱简谱均可,乐谱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标记)。

4.《山水之都•美丽原创歌曲征集评选申报表》(详见附件1)1份。

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主办单位不退还所交资料且不承担因作品落选等的任何补偿责任。相关表格可在网、艺术创作网下载。

自作品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至x年7月31日18:00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1. 报送地址:xx市艺术创作中心(xx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72号)

(一)作者须保证应征作品为本人原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应征作品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若应征作品侵犯他人上述权益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二)作者同意提交的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提交的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加工并使用于其他晚会演出、出版音像制品及通过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传播。

(三)主办单位对包括征集启事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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