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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责任书5篇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签订责任书,从源头把控安全!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责任书5篇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签订责任书,从源头把控安全!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责任书”是针对我国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推出的一项政策文件,旨在规范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的保障,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文将详细解读该计划的内容与实施效果。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责任书5篇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签订责任书,从源头把控安全!

第1篇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春湾镇人民政府(甲方)与(乙方)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

(二)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收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设施建设,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统一领导、指挥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针、政策,统筹领导、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可对乙方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并对乙方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情况组织年终考评。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机构,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部署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大力宣传、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检查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检查督促。对容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及相关食品药品,要明确防范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发现事故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限期消除。

(四)制定本辖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严格执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五)积极支持、配合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开展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保证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六)完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布置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责任书5篇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签订责任书,从源头把控安全! 第2张

第2篇

为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加强施工工地的食品安全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北京市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在施工地食堂的食品采购、储藏、运输、加工等方面的安全。必须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设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在施工地设立食堂(包括临时食堂)必须在开工前向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四、食堂炊事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体检证及相关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从业。

五、食堂必须建立健全下列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保证严格执行。

(三)食堂烹饪加工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环节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病患调离卫生管理制度等

(一)必须设置独立的厨房操作间和食物储存间。具备禽肉、蔬菜分开的清洗池。

(二)食堂顶棚、墙壁、地面必须使用防霉、防潮、防水材料,墙面材料到顶并便于清洁,地面做硬化和防滑处理。制作间灶台及周边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小于1.5米。食物储存间内粮食存放台距离墙面和地面要大于0.2米。窗户排风口距地面2米以上。

(三)食堂必须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保洁等设备设施,配备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符合卫生条件的垃圾处理实施并及时清运。

(四)不得加工和使用变质、有毒、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

八、食堂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应从取得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与之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并索要购气凭证,建立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在食堂设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液化石油气设施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监控,防止发生爆炸及火灾事故。

九、食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立即向县卫生局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3篇

为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二)以粮、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各生产企业、大型商场(市场)、学校(厂矿)集体食堂、餐馆为责任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重点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和个体业主的管理,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行为。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有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要督促各食品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召回、封存报告、依法销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建立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五)村委会应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企业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六)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为执法人员办案提供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为当事人说情,不干扰办案,不搞地方或部门保护。

(七)协助镇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第4篇

为顺利完成展览活动,切实做好展区内的食品安全,保障参展人员及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规定,参展人特签定本承诺书,并按承诺执行。

一、参展人承诺:参展人参展的产品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参展人承诺:参展人参展的产品不存在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情况。如产品受到涉嫌侵权的投诉,科普庙会的主办方有权先予暂停销售,经查确属侵权的,参展人对侵权产品立即下架撤展。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由参展人承担。

三、参展人参展的产品随时接受主办单位和庙会组织管理方的检查,经营活动全程接受庙会管理单位的监督。四、参展人在参展过程中做到文明经营、合法经营、安全经营。五、参展人利用科普庙会的场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参展人与消费者(庙会游客)独立建立交易关系,由参展人独立享有承担权利义务,庙会主办方和组织管理方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参展人在经营中发生的纠纷,与科普庙会的主办方、组织管理方无关。

六、参展人承诺:在参展过程中,服从科普庙会主办方、管理组织方的管理,配合主办方创办一场和谐的盛会。

第5篇

为了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教发[20xx]235号),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特制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把食堂、超市(小卖部)的管理列为常规管理工作,明确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有关人员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第二条 学校要组织食堂、超市(小卖部)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及安全卫生知识、食品营养知识培训,提高食堂、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及专业知识水平。对食堂工勤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工勤人员全法权益。注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工作。

第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凡进入学校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企业所供食品要有生产许可证标志(qs)。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第四条 学校食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①五无(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食品生产许可、无保质期、无食品标签)产品;

②腐败变质、渍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⑤豆浆、鲜牛奶、四季豆、马铃薯、野生菌、芋荷杆、酸菜、凉拌菜、袋装食品、亚硝酸盐、青西红柿。

第五条 食堂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间,配备必要的食品储存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超市(小卖部)、食堂和学生餐桌。

第六条 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七条 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各种菜肴价格实行明码标价。

八条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宗食品原材料四统工作,严把食品原材料质量验收关、储存关和食品加工关,努力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等值、优质食品。

第九条 本乡(镇)各校(园)要与食堂、超市(小卖部)有关人员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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