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简历谷 >

热点 >其他文案 >

宝丰县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宝丰县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宝丰县水利局

宝丰县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宝水行许字〔202151

许可事项:关于批准宝丰滨河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宝丰县大地园林大酒店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1年3月25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报批宝丰滨河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管理规定》的规定,许可如下:

一、宝丰滨河小区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城区,人民路东段南侧,属新建房地产工程。项目以通湖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个区,总占地面积68571.9m2,总建筑面积209783.99m2(其中地上159303.14m2,地下50480.85m2)。北区建设内容包括3栋11F住宅楼、6栋18F住宅楼、2栋27F住宅楼,1栋2F商业楼,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建筑密度23%,容积率2.5,绿地率35.1%。南区建设内容包括4栋7F住宅楼、2栋11F住宅楼,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建筑密度25%,建筑容积率1.7,绿地率35.1%。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68571.9m2,合6.86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建设土石方总挖方量14.70万m3,总填方量14.70万m3。本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土建投资385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本工程已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1年10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项目区位于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北方土石山区(Ⅲ)-豫西南山地丘陵区(Ⅲ-6)-伏牛山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Ⅲ-6-2th),地貌类型为浅山丘陵区;属亚热带与暖温带过渡区;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4.6℃,极端最高气温44℃,最低气温零下21℃;多年平均降水量747.3mm;多年平均无霜期为215d;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1631.8mm;日照2134.2h;多年平均最大风速为13.8m/s,多年平均大风日数约20天;土壤类型主要为褐土;植被类型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林草覆盖率为22%。

项目区属河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水土流失强度以微度侵蚀为主,侵蚀类型主要以水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km2·a,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190t/km2·a。建设单位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对防治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十分必要。

二、同意方案的编制深度与主体工程一致,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方案编制原则正确,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较全面;方案实施进度、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确定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届时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应全部按设计要求建成并发挥作用,达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要求。

四、同意水土保持预测内容、方法和结果。经预测,本工程在方案服务期内征占地面积6.86hm2,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332.77t,新增土壤流失总量为306.17t。

五、同意本工程采用建设类项目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时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7%,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7%。

六、同意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面积6.86hm2。

七、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建筑物工程防治区、道路景观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和临时堆土防治区共4个防治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措施体系。

1、建筑物工程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防尘网对施工中的临时裸露面进行临时覆盖。

2、道路景观工程防治区

施工时,采用密目防尘网对施工中的临时裸露面进行临时覆盖,并在施工道路一侧修建土质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顺接沉砂池;根据主体工程的施工时序布设雨水管网,对广场等实施透水铺装;施工结束后对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和景观绿化。

3、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时,修建土质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顺接道路景观区沉砂池。

4、临时堆土防治区

场内的临时堆土区,可直接堆放,采取临时拦挡、覆盖措施进行防护。施工后期,场内临时堆土区随主体工程进行硬化。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釆用实地调查量测、地面观测和资料分析等三种监测方法。

十、同意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860.13万元(工程措施25.4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723.0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53.84万元);独立费用48.28万元(其中科研勘测设计费14.00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6.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5.84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12.00万元);基本预备费1.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2286.4元。

十一、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落实《水土保持法》规定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方案落实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具体措施,将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纳入施工合同管理,加强施工单位的管理与监督,保证方案的依法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设计需要变更的,应经原审批部门同意。

2、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工程监理工作。委托有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单位承担监测任务,及时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同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积极主动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联系,依法足额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4、定期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5、依照水利部16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结果按规定及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报备,并接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核查,水土保持设施不按期验收或抽验不合格的,我局将依法查处。

 

 

2021326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jianligu.com/redian/qitawenan/q610vd.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