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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今日说法观后感5篇 《今日说法》:剖析社会现象,化解困惑

看今日说法观后感5篇 《今日说法》:剖析社会现象,化解困惑

今日说法是一档以现实问题为核心的热点辩论节目,由央视打造,以其深入挖掘问题背后的真相、公正客观的立场而备受关注。本篇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对节目的观后感和个人见解,探讨其中的亮点和思考点,希望能给读者带来新的思考和启示。

看今日说法观后感5篇 《今日说法》:剖析社会现象,化解困惑

第1篇

暑假里,我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天中午收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今天,像往常一样,我在12点38分按时打开了电视。

主持人说,今天的《今日说法》要跟大家讲的是一个老师找学生要债要了十年的故事——《讨债不为钱》。我很奇怪,老师怎么会向他的学生要债呢,还要了十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带着满心的疑问我开始看节目。

福建的一个教师,十年前为了资助一个偏远地区的学生,在三年的时间里从平日并不多的工资中挤出两万多元用于帮助那个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他们两人平时还以书信交流,老师还常常给予那个学生精神上的鼓励。可就在这个学生毕业后,老师却怎么也联系不上那个学生了。过了一段时间后,老师收到了学生的一封信,信中那个学生不但不对老师心存感激,还满怀委屈,抱怨不该上这三年学,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时光。之后,老师通过法律向学生要钱,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才找到那个学生。学生在法庭上说:“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为他没为我找到一个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断了联系,我知道他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这里,真是气愤!好一个忘恩负义的人,白白在这世上活了这么多年,也白读了那么多的书!他再有知识,再有学问,但他却最缺少一个人最起码该有的诚信和感恩!就像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那样:“我用十年的时间,花费了几万块钱路费,向他要债却不是为了钱,就是想让他懂得诚信,再他给上人生的一课。”多么无私的老师啊!他以宽大的胸怀包容了这个学生,真让人感动,自私的学生和无私的老师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个学生还有一点点感恩的心的话,他就应该懂得老师的良苦用心,在以后好好做人,记住老师的教导。但愿社会上不再有这样的人,变得更加美好!

看今日说法观后感5篇 《今日说法》:剖析社会现象,化解困惑 第2张

第2篇

自从看了《 今日说法 》后,知道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第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卖海洛因超过50克或贩卖鸦片超过1000克就可以判死刑,但也会缓期执行死刑。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偷逃税款达到50万元以上的应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情节更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第三,根据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婚约在法律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只要领了结婚证,虽然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但在法律上已经是合法结婚了。

第四,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在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可以私了。第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一个人把他人打成轻微伤,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也要赔偿他人相应的民事赔偿损失,如果一个人把他人打成轻伤、中伤或重伤,除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他人赔偿相应的民事赔偿。还有许多的法律,如《反虐待动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已及《药品管理法》等等。

看了《今日说法》以后才发现,原来有这么多的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啊!看来,我还是一只井底之蛙呀!

第3篇

这个世界上,有的东西实在是太没道德了,才残酷,太残忍了。和往常一样,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电视机前收看我做喜欢的今日说法栏目。今天的节目实在是让我颇有感受,也是满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节目中所谓的“网戒营”,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个“网戒营”的营造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对从远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妇,没时间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这样迷上了网瘾。网瘾给自己孩子带来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让孩子整日沉迷于网络,学习成绩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渊。于是,束手无策的父母看见电视里的广告,说能戒除网瘾,就像见到金子似的,赶忙把自己即将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网戒营”,学费更是贵得吓人,一个月7000。只要能帮助孩子,父母什么都愿意。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送进孩子的第二天里,孩子竟死亡了。这让那对夫妇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的儿子下学期就要上高中了,身体也强壮,怎么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网戒营”开始还为自己开脱责任,最后,经过调查与取证,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在铁证如山山下,“网戒营”不得不承认教官殴打孩子导致死亡,至于是间接致死还是直接致死,还有待进一步调查,目前这家“网戒营”已被查封。

这件事一爆发后,引起了连锁反应,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有许多家类似的“网戒营”不仅没有营业执照,而且设施简陋,根本达不到卫生标准;还有的“网戒营”虽有执照和登记本,可执照上并没有允许可以经营网瘾戒除。但那负责人还振振有辞地说:法律上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而且大部分“网戒营”都是以“军事训练”来戒除孩子的网瘾,按规定“军事训练”,必须要有有关部门进行监督,而他们却没有,我实在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对送进来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国的一家“网戒营”来说,我想我们国家所谓的“网戒营”实在是无地自容,我真不知道那些经营“网戒营”的老板,他们的脸皮是不是用钢铁铺起来的,无日不再赚黑心钱。德国的“网戒营”是用艺术、体育、让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来帮助孩子解除网瘾的,是对孩子们的心灵有益无害的,而我们的呢?再和他们的对照起来,我们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希望,通过此事,能让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种子,也希望国家也能举办一所“网戒营”,来真正帮助那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第4篇

在近日收看的几期央视《今日说法》中,涉及到我们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现,给人一种非常压抑、忧郁的感受。仅举几例:

在8月27日《追凶19年》中,19年前农民妇女何爱红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报案却遭遇冷漠,此时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却不认真究查他为何自首?与真凶有何关系?结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结果错失了办案良机。公安靠不住,何爱红历尽艰辛自己追凶19年!终于在异地找到真凶时,她拾急慌忙地赶回去再报案,不料想公安人员竟说:几年来领导不断地变换,侦查员也不断地更新,这个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进行时》中,郑州市民胡广兴由于身份证号码与一名网上通缉犯的相同,结果几个月内分别被本市三家基层警方分别反复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个市局领导,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间就不沟通和交流!算官僚渎职?还是算荒唐可笑?有资料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估计有近百万人身份证重号,那么要以这三家警方的态度办案,就不知该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运呵!

在9月10日《寻女》中,陕西被骗女子小霞失踪后,其父母找警方寻求帮助,却被派出所拒绝。自己四处探寻无着时有人捎信说在山西某地,赶到去屡次扑空(人被转移),在山西报案还是遭遇派出所拒绝。历尽艰辛,小霞的父亲差点哭出声来,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能反复尽心地帮助他,而两地的警方却几乎无所作为。

在9月11日《烂尾楼烂在谁手》中,建筑商齐女士投入了百万元建造的一栋楼房,因建设方的破产而停建,她奔波了7年没要回一分钱,建筑工人的工资也一分没有兑现。在无法讨回债务后她上诉到区法院,虽然胜诉了,下达的判决书却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其后可笑又滑稽的是:同属一市的县法院因建设方曾欠有其辖区某单位20万的债务,就大胆地将此楼180万给拍卖了,钱到那儿去了至今都还在闪烁其词,其间还出现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办了假房产证(已潜逃)拐走了100万,个中缘由可想而知,而伤害最深、苦难最重的倒是齐女士和工人们。

虽说“十个指头不一般长”,我们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鱼水,公安都像任长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写入《人民-警-察法》第3条中的。尤其是在第21条里更加明确的申明了职责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这应该说是每一个端这个饭碗的人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然而在现实中,类似上面几则例子中的情形却屡屡出现,的确令我们忧心忡忡,在法定职责面前的渎职不作为,甚至于违法乱纪,是基本的失职失责。难怪现在许多人眼见危难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却缄口不语,听见盗贼偷窃邻居自己却赶快闭门熄灯(防盗门业现时成了一大行业)……,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是:当人们对正义与安全保卫的渴望与呼唤变成失望时,那曾经疾恶如仇、奋不顾身与邪-恶斗争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愤怒和辛酸,抑或是对执法疲软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担忧!

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某些执法部门,纵容与不作为就为黑恶势力和沉渣泛滥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与活动经营的温床,这些情形难道媒体报导与我们耳闻目睹的还少吗?如今,一些类似电影里的情景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南霸天”式的欺行霸市和胡作非为、有当街持刀(枪)抢劫杀人、有“小姐村”的公开营业,这些与社会主义社会极不和-谐的现象,许多人已经见怪不怪了,个别警-察还伦为土匪(如不久前才见报的四川南部县某某,还是由受害者而非警局监督、监察出来的)。因此最高人民检查院最近明确指出:查办渎职罪案重中之重是严惩“黑保护杀!

当然,在媒体中报导的也好,在我们周围耳闻目睹的也好,日常为人民群众慷慨解囊、排忧解难,抗险救灾中舍己救人、舍生忘死,跋山涉水扶贫救困,不畏恐吓勇揭黑幕、拒绝利诱“得罪”权贵、铁面无私惩恶办案,特别是与邪-恶势力和歹徒斗争中冲锋陷阵,中弹挂彩,流血牺牲的英雄的人民-警-察也是不乏其人,据报导,近几年来,每年牺牲的人民-警-察平均达到了四百人之多,在他们面前,我们只能肃然起敬!只有情不自禁地撒下我们珍贵的眼泪。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改革开放与社会转型期,因此真善美好与假恶丑坏同生是必然现象,于是清纯浊杂共处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这样,我们的党才确定了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在以法治国中大大地扩充了人民-警-察的队伍,不断改善着物质装备条件,千方百计在加强他们素质的培训提高,党的要求,人民的重托,都寄望于所有人民-警-察都能勇往直前地挑起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呵!

第5篇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 3万=减刑 ,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无可厚非。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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