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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关于最新《今日说法》观后感范文

精选关于最新《今日说法》观后感范文

我们日常生活中对观后感应该都很熟悉吧,当你看完一部优秀的作品后,可以通过写观后感将感受记录下来,以下是本站小编和大家分享的精选关于最新《今日说法》观后感范文,以供参考。

精选关于最新《今日说法》观后感范文
精选关于最新《今日说法》观后感范文

前段时间,中央台《今日说法》栏目,谈到某省市,一个小孩掉进污水井里,被摔伤内脏某器官,小孩的妈妈状告市政管理局,市政管理局推到其下属企业市政工程队,市政管理局与其下属市政工程队踢皮球的故事。看后许久,至今让我不能忘怀,摔人前那个破烂的污水井盖和换盖后的封闭场景,都深深震撼着我的心灵,由此我联想到国家的体制问题,此刻政企不是分开了吗为何某省市的政企还是一家,也想到了在工作中遇到的类似状况,下面我也借题谈谈,我所明白的。

我们那里各区的市政工程管理局和其下属的市政公司,其实也是一家,在施工中实际的管理人员,也都是市政工程管理局的人员,施工队伍都是挂靠的,这种现象的存在,无形之中,在施工中会出现超多的不作为事件,带来了许多的弊端。举个小例子,若是市政工程管理局下属公司的工程,工地现场肯定是一片狼藉,没有什么地上地下构筑物,一切为了施工,一切为施工开绿灯,该保护的也不保护,该挖坏的,不该挖坏的,都挖坏了。自来水、煤气、通讯电缆等管线部门都是给他们擦屁股背黑锅的,等着他们挖坏后进行维修。我明白的山师东路,历下市政施工的不到两千米的路段,煤气、电缆、通讯都挖坏过,给水管线我明白的比较详细,不完全统计,也挖坏不下30多处次,有的地方是重复挖坏,有的管线明着,他们施工的就能给挖坏,给居民生活,给企业单位,给和谐社会带来的是不和谐的音符。别的我不明白,我明白给水管线都是免费维修的,而且我还明白供水单位每月还得给市政工程管理局必须的资金,做为挖掘路面的修补费用,倘若不然,路面挖掘手续不给办理,就是抢修也行不通,也得罚钱,真是县官不如现管,谁管你企业多大的损失,带来多坏的社会影响,谁管你喝不喝水,用不用水。不说了,说了也白说,还不够生气的,气坏了

身体自己受罪,且还要耽误工作。————

5月19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播出了安徽六安陈台小学学生手拉手抢救同学的新闻,令人不胜悲伤。五个逝去的幼小生命,五个破碎的家庭,看着那悲惨的场景,禁不住泪水夺眶而出。

这件发生在4月26日新闻,我已经读过有关报道,并写了自己的感想,但此次新闻报道再次唤醒我沉痛的神经,我再次提起笔,坦陈自己的看法。《今日说法》节目总结了学校、家庭甚至河道主管部门的各自行为及应负担的职责,我深以为然,但作为一位父亲,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明白这些原因的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职责——中国素质教育的缺位。

我们的教育只是围绕考试,只注重分数,而没有根据孩子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进行引导、教育和培训,没有进行相应的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从而无法应对各类风险。报道中那位介绍状况并参与救人的孩子能够安然无恙,重要的一点就是会游泳。我的孩子今年15岁,去年到澳大利亚读书,每周的课程里有三分之一是学习社会生活中需要的技能,全部都是实践课,有一系列的操作资料。比如,人人都要会做饭,要学会游泳,务必掌握火灾逃生的方法,还要积累野外生存的经验以及学习如何摆脱坏人的技巧。一次,她寝室的隔壁房间失火,她不仅仅自己从容脱身,而且还帮忙其他人减少了损失。

精选关于最新《今日说法》观后感范文

今天,在网上看了往日的《今日说法》,一个话题深深的吸引了儿童的父母不知道孩子的要求,更不懂得孩子的自尊心。这些家长就没有想到这样做只能是孩子对前途失去信心,导致他们离家出走,加深与父母的恨。

我们虽小,但也知道人与人之间都应互相尊重。如果家长树立了正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合格么?》

一个叫小兵的17岁男孩,他几次因考试分数低,怕父母毒打而离家出走,每次都是公安人员把他送回家。他对记者说:“一拿到考试分数,我就想到回家一定挨顿打,所以每次就偷偷离开。”

浙江侦破了一组犯罪团伙,大的16岁,小的12岁,他们都是学习成绩差,怕挨父母毒打,就离家出走或有的父母离婚没人管他们,他们各自就走向犯罪的道路,两年内作案100多起。当闪亮的手铐戴在他们的手上时,各个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其实,我们也有自尊心,也需要别人的尊重。犯罪确的教育观念,那可以挽回多少悔恨的岁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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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 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 3万=减刑 ,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 ,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 。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 、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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