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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安全简单协议书3篇 保障中学生安全,从这份简单的协议书开始

中学生安全简单协议书3篇 保障中学生安全,从这份简单的协议书开始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份“中学生安全简单协议书”。该协议书主要围绕着中学生常见的一些安全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安全问题解决方案,旨在提高中学生对安全问题的认知和应对能力。我们希望通过这份协议书为广大中学生保驾护航,让校园更加安全和稳定。

中学生安全简单协议书3篇 保障中学生安全,从这份简单的协议书开始

第1篇

寒假将至,为了过上一个平安、快乐、文明、祥和、健康、有益的春节,特制订寒假安全公约如下:

1、 不得到河边、水库、方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玩耍、滑冰。

2、 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3、 不要玩火,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1、 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

2、小学生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教育好弟弟、妹妹)

4、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

5、 文明乘车,乘车主动让座,不得在车厢内大声喧哗。

1、 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2、 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3、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干净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严禁吸烟、喝酒。

网络世界对青少年具有强烈的诱惑力,长时间沉溺会导致人际交往、社会适应能力的下降,会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孤独焦虑、食欲不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睡眠障碍,甚至犯罪或消极自杀。所以希望同学们要远离网吧,不登录不健康的网站,不在网络上查看色情、淫秽的内容。也不要涉足营业性电子游戏室、台球厅、录像厅、卡啦ok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邪教活动。不购买、不借阅内容不健康的书刊、报纸、光碟、录像带;不看低级趣味的电影、电视。多读健康的书刊,多看乐观的节目。要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2、 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

3、 观看比赛、演出或电影时,排队入场,对号入座,做文明观众。比赛或演出结束时,等大多数人走后再随队而出,不可在退场高峰时向外拥挤。

4、 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

5、 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安全。

7、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禁止到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玩耍

八、在家要帮助父母做家务和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制定好寒假学习计划,认真完成寒假作业。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意识要警钟长鸣。尤其是寒假期间,不安全因素较多。因此,更要强化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是为家庭为社会节约了宝贵的财富,就是为自己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定了基础。以上诸条,保证做到!

中学生安全简单协议书3篇 保障中学生安全,从这份简单的协议书开始 第2张

第2篇

为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确保学生在上下学及参与道路交通过程中不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根据福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与学生家长签订此安全协议书。

一、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知晓交通安全常识,懂得交通安全的责任性和重要性。

二、由学生家长单独或联合雇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承担,联合雇车的由组织者负总责,学校负有监管责任。学校建议学生家长:要雇用合格车辆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要雇用:1实际驾龄不满三年的;2在一个年审期内扣满12分的;3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员。

三、学生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及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及“黑车”,乘坐符合要求车辆时要讲公德,服从组织人员指挥,严格遵守乘车规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

四、学校和学生家长教育学生步行或骑自行车上下学时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在公路上追逐、嬉闹、勾肩而行,严禁骑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驾驶任何机动车辆,学生和家长要明确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对因个人原因或行为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或造成的伤害自己负责。

五、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学校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第3篇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祠堂铺中学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的共同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学生在校期间,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校纪校规。若未经请假私自外出,则一切后果自负。

三、初中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确保乙方子女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对子女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四、乙方要教育子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禁子女上下学时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严禁子女上下学乘坐无证车辆、超载车辆、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严禁乘坐残疾车和三轮车,严禁乘坐无营运资质的非法车辆。

五、乙方要向孩子宣讲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杜绝孩子进入河、塘、堰、水库玩耍、游泳。

六、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规定,如违反,后果自负,学校概不负责。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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