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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租地合同农村租田地合同范本5篇 【范本】完整农村租地合同,保障租地权益

农村租地合同农村租田地合同范本5篇 【范本】完整农村租地合同,保障租地权益

本文提供农村租地合同范本,包括农村租田地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等,详细介绍合同内容和注意事项,以供农村租赁双方参考和使用。

农村租地合同农村租田地合同范本5篇 【范本】完整农村租地合同,保障租地权益

第1篇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和土地所在地村委会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甲方租赁给乙方通海县杨广镇古城村委会耕地总面积约 亩,具体位臵及面积如下:

租赁时间共 年,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性调整,协议另行协商。

按 照先缴费 后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为每年元,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

结清。本协议期满重新议价时,如租地价格不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的土地,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需对土地进行基础设施添臵,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等政府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等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租地合同农村租田地合同范本5篇 【范本】完整农村租地合同,保障租地权益 第2张

第2篇

为了活跃我村民组经济,使村民得实惠。村组决定将在姜垌村民组寨南(岗庄村寨子南面)40亩承包地,(西至周庄二队地边,北至岗庄寨墙,东至大路边,南至大路边)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合法的情况下,可以在这块地上种植各种花草及作物,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租给乙方的用地是可耕地,有机井一眼。不会因天气干旱而造成粮食欠收,无论在此地做什么都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在租用期内归乙方合法经营范围使用,承包期限为:1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亩地10年的租金合计为 元,租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人民币: 元)。

三、甲方给予乙方提供水电的方便,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相关的事宜。

四、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征地费归甲方所有,这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归乙方、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还需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另立协议,土地租金根据当时情况商定。如果甲方不与乙方另立协议,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归乙方所有,此合同终止。

六、不得以任何手段或名目转租他人。更不得在此土地上搞大型建筑。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3篇

为对土地进行科学合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

土地租给乙方经营种植养殖等非有毒有害化工生产项目,为预防在承租期间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 ,东西长 米,南北宽 米,总面积 亩(水田 亩, 旱地 亩,后附农户地标图)。东至 ,南靠 , 西邻 ,北接 。其中包含山地坡约亩免费给乙方使用。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每两年一交,每四年按第一年租金3%递增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一年按水田每亩租金 元,旱地每亩租金 元计算。合计 元于当年 月 日前结清(直接由乙方支付给农户),下一次租赁费须在第三年 月份前全部结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须提前向甲方说明,以求甲方谅解。

1、甲方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有权制止。

2、土地租赁期间,国家政策调整不得影响双方合同履行。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由乙方作为受益主体,由乙方自行申请,如需甲方出具合法手续及另行签定格式合同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并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3、乙方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基本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种植养殖大棚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4、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对土地进行改造,如蓄水养鱼、在山地建房进行农业副产品加工等。

5、乙方租赁期内不得在所租土地上进行有毒有害化工生产,也不得转租他人进行类似有毒有害化工的生产。

6、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基础建设征地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进行有毒有害化工生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的,土地补偿部分归甲方所有,地上设施及种植、养殖、青苗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且甲方需退还乙方已支付国家建设所征部分土地的租金。

5、在租赁期间因乙方所租土地分属多户农户所有,在租赁期间如有争议应由所有农户商量出统一意见与乙方商议解决,不能单独退出或者采取堵路、破坏生产等违法行为,否则由甲方负责赔偿。

6、如果甲方违约中途单独退出合同的,应赔偿乙方的损失,数额按乙方投入的资金总额两倍计算。

7、乙方中途退出的,所交租金不退还,并需将土地恢复原貌,如因生产有毒有害产品导致土地受污染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第4篇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甲、乙双方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方(代表全家人)将位于沂南县铜井镇燕子湖村西南1.7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面积大小为1.7亩,土地性质为农村按人口分的耕地,三十年不动,目前还剩15年,目前地里种植小麦,租赁期从割完麦子算起(大约从20xx年6月1日),北面地头有房屋一座,按总价800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土地具体位置见附图

租赁期限为14.5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年租金300元/亩,租金共计:300元/亩*1.7亩*14.5年=7395元整。

总价:7395+800=8195元整(大写:捌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甲方出具收到条为依据。

甲方(代表全家人)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或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因本地块是农村按人口分的耕地即为农村所说的“口粮田”,按国家的政策要颁发“农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暂按此名称),如颁发后此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应归乙方,甲方不得用该证为抵押或转让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如违反此规定,甲方将所得收入的5倍赔偿给乙方。

如颁发“农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后,甲方应给交给乙方或复印给乙方作为本合同附件,特此说明。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或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九、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1)如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甲、乙双方合同目的的实现。

(2)如因政府征用土地造成的协议变更,政府赔偿乙方一定的青苗费用,待乙方清理完后甲方才能将土地征出。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收取500%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标的金额的500%违约金。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沂南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第5篇

为了支持城乡边际的发展经济,甲方决定将自己在: xx位置的非耕地一块,面积将近贰亩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可在这块地上建立轻钢厂房及辅助设施,用于做钢材制品的加工及环保性防腐涂料的生产。

甲方租给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压实的场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应有适用于货车进出的通道。搭接水电源方便、价格合理。在租用期内归乙方合法经营范围使用,承包期限为: 年,从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贰亩场地的租金为15000元/1年(人民币:每年壹万伍仟元),签订合同时给付1000 元(人民币: 壹仟元);在租用场地条件符合要求时后,乙方给付甲方两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后期的租金将在两年期限之时分期给付。

三、甲方给予乙方提供水电的方便,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相关的事宜;乙方负责交纳自已的水电费。

四、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征地费归甲方所有,这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归乙方、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还需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另立协议,土地租金根据当时情况商定。如果甲方不与乙方另立协议,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归乙方所有,此合同终止。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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