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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8篇 创造优化营商环境的精准方案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8篇 创造优化营商环境的精准方案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的内容。通过对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我们将探讨如何建立一个更加友好和便利的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发展支持。这一方案将涵盖法律框架的改进、行政审批的简化、税收政策的优化等多个方面,旨在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8篇 创造优化营商环境的精准方案

第1篇

根据县营商办下发的《有关做好20xx年度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馆结合工作实际,对我馆20xx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了问题导向,进行了专题研究,全面分析原因和解决办法,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在档案接收工作中,没有根据《档案法》规定要求的时间节点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接应交的档案移交档案馆。其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单位对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根据《档案法》规定按时将档案整理好移交档案馆;二是我馆上门督促的力度不够,导致被动接收档案多,主动上门征集接收档案少,档案征集接收数量不多。

力争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的大部分档案应接尽接,及时入库,以完善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馆藏全宗档案完整性,充实丰富馆藏。

1、根据新修订《档案法》的规定向县委办以县委办名义下发有关全县档案资料征集接收工作相关文件。

2、依法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整理移交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档案整理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使档案整理更加规范化。同时主动上门督促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规范收集、整理档案和移交档案。

总之,我馆要夯实责任意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当前一项重要业务工作来抓,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要强化“一盘棋”意识,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坚持真抓实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

营商环境创建实施方案8篇 创造优化营商环境的精准方案 第2张

第2篇

为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全面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9个专项行动。现结合全县,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xx县经济和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大会提出的要求,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市委“苦干三年,全面挺进第一方阵”的重大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实现“大美古城,小康xx,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对表省市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先进做法,聚焦“产业、企业、企业家”,打造“六最”营商环境,针对项目落地难、实体经济融资难、企业经营难、涉企合同执行难、群众办事难等突出问题,以实行无审批管理为突破口,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度,开展9个专项行动,增强行动自觉,蓄积前行动力,谱写xx发展新篇章。

1、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专项行动。深化xx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同时,将开发区以外的县重点转型项目也纳入试点范围,实行备案制无审批管理,20xx年7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县发改局、环保、规划、住建、国土、水利、消防、人防等各相关部门以清单形式确定项目准入条件,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产业、环境、用地、节能、消防、人防等标准和要求。企业按照设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部门预审、公示和联合会审备案,企业开工建设,竣工后自主验收。项目实行先建后核,相关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项目落地开工实行属地管理、保姆式服务的联动管理机制。县级层面的项目由县长负责,主管职能单位牵头落实。力促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达产。(牵头单位:县投促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2、开展机关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专项行动。强化对优势企业、转型项目的常态化帮扶功能,配置专职队伍,建立入企服务长效机制,完善服务企业平台。通过网上平台、入企服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及时推送宣传惠企政策,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问题诉求。要兑现承诺、主动对接,在突出企业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强化政府引导与推动作用,实行部门联动,努力建成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触角、做实服务事项,重点建设一批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产业转型项目,带动产业集聚和企业群发展,推进全县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县经商粮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各部门)

3、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专项行动。切实贯彻省、市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化解各类矛盾,全力解决我县20xx年46个重点工程在建项目存在的六类突出问题,实现无障碍施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妥善解决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在资金、用地、征地补偿、劳资纠纷、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在建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4、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县委建设“大美古城,小康xx,国际旅游城市”的奋斗目标,加快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加快联合惩戒系统建设,强化部门合力,严密惩戒网络,积极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力争达到“四个基本”: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实现涉企合同执行不难成为常态。(责任单位:县法院,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各部门)

5、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切实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行为,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进一步维护我县信用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稳健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打击部分企业借改制悬空银行债务、借破产逃废银行债务、借困难恶意拖欠银行债务等多种恶意逃废债务,以及拒不执行生效法律判决等行为,帮助金融机构维护合法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县法院、xx银监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6、开展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最大限度缩短担保链、压缩担保金额和落实有效担保措施,避免资金断裂引发连锁反应,化解潜在的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对涉及去产能、盲目扩张、负债率或民间借贷依存度高、企业主户籍和资金转移国境外的企业重点排查。做大做强县域政策性担保公司,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完善对政策性担保公司考核办法,坚持微利经营,调动政策性担保公司积极性,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功效。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管理,退出一批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无融资担保资格的机构,净化全县融担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府办、人行xx县支行、银监xx办事处;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各部门)

7、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专项行动。要抓常态、保长效,通过严厉查处巧借名义到企业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行为;向企业强揽工程建设、强卖强要等获取非法利益行为;以拦截车辆、封堵断路、损害企业财物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的行为;无正当理由干扰、阻碍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行为;无正当理由干扰政府依法征用土地、拆迁,或在征用土地过程中以威胁、暴力等手段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非法行为。实现全县各类企业周边以及重大项目、经济园区驻地治安秩序得到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营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社会治安环境。积极强化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强力推进警企联防、联建、联治工作,查出并消除一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隐患,增强企业自防自卫能力。强化警企配合,确保企业周边地区无重大治安案件和滋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案事件,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8、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需要,以服务便民利民、创新创业为导向,在不断更新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基础上,对县本级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幅精简申请材料、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牵头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9、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项行动。优化我县医药领域营商环境,提升生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医药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升我县制药行业整体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强对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引导,及时提供国内省内一致性评价相关信息。动态把握全县药品生产企业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企业在一致性评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全县两级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资质申报、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培养一批具有一致性评价技术的医务人员。(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监局、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1、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起步好、开头好。

2、细化工作措施。县直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围绕打造“六最”环境,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任务要求具体、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合理、实施路径清晰的四位一体路线图、时间表。

1、广泛宣传推广。各新闻单位及相关政府网络平台要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方式广泛宣传,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曝光一批破坏营商环境、阻碍发展的负面典型,汇聚优化营商环境的正能量。

2、狠抓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点位、环节,精准施策,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难点一项一项整治、问题一个一个解决,事项一个一个销号。

1、注重整改完善。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实行台账式管理,对照台账进行挂单对照整改,按照时间表的要求,逐项跟踪落实。

2、总结评议。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的分阶段总结,及时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县委、县政府将适时派出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对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情况进行客观评价,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带头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冲锋陷阵。要成立相应机构,围绕中心任务,尽快组织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主动运用多种舆论工具进行多角度、多维度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三)注重密切协作。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在始终坚持把标志性、引领性任务牢牢抓在手上的同时,以法治思维、改革精神、创新办法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建设、早见效。

(四)严格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明确各专项行动方案的每一项措施实施到位,每一项要求落实到位。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没有成效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第3篇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精神,全面优化税收服务,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沈阳振兴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服务升级:积极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税时限,拓展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制度,全面推进办税服务便利化改革。管理增效:通过进一步明晰职责,规范执法,提高基础事项和风险事项管理效能,为服务升级和形象提升提供支持。形象提升:夯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根基,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星级”评比等活动,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能力水平切实提高。

1、完善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具体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

2、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按照总局、省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措施,持续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让纳税人感觉到春风拂面的温暖。

3、畅通服务咨询渠道。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公开咨询电话,优化完善办税服务厅咨询岗功能。

4、推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项目。积极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和“掌上办税服务厅”,探索更丰富、便捷、惠民的“互联网+税务”项目。

5、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的业务范围,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6、全面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七个方面66项内容,实现“同城通办”。

7、放开发票领用限制。对信用等级a级、b级纳税人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放开发票领用限制。

8、完善拓展“网上申领、线下配送”发票服务项目。纳税人通过网上申领发票,由ems邮政快递送票上门,进一步减轻征纳双方负担,真正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全天侯完成发票领用业务。

9、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和影像扫描系统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

10、规范进户执法检查。统筹规范税收进户执法检查工作,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杜绝随意检查等行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的纳税人除专案、专项检查及金税发票协查等检查外,原则上一年内接受国税机关的入户检查不超过1次。

11、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派单制”。制定推行《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派单制实施方案(试行)》,将依纳税人申请的需由税收管理员完成的工作事项和依税务机关职权发起的日常管理和风险管理事项纳入派单范围,税收管理员根据派单内容开展工作。

12、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13、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行使税收执法权。

14、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总局、省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制定履行法定程序。

15、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全面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

16、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网上办理。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17、提速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指南(金税三期操作版)》的工作要求,承诺:“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税务机关业务全部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注销申请即时办结。

18、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国地税根据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申报、纳税等情况,联合开展2016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19、推进诚信建设。发挥信用等级的激励作用,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扩大“银税互动”范围。

20、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建立和完善规范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查阅工作流程。

21、实行纳税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按照市发改委信用办要求,及时向“信用沈阳”上报公示信息。

22、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网站、微信平台、电视、报刊等多渠道向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公开办税指南。

23、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窗口服务质效、进户检查不规范、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4、着力整治税务人员工作作风。制定《沈阳市国税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治理。

25、严肃监督执纪、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按照《沈阳市国税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的规定,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定期通报曝光。

26、加强涉税中介的服务和监管。按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

27、健全服务投诉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制度(试行)》的要求,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28、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标厦门等先进城市工作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听取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分别负责的责任体系,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认真总结、积极宣传打造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阶段成果,大力宣传在服务群众、服务纳税人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充分展示国税形象。

(四)强化考评问责。要把握时间节点,紧盯问题整改,强化督办落实,对于各种违反禁令的现象和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依纪及时查处,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第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创建“省环境优美示范县城”任务要求,结合3月31日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增添设施、塑造风貌、健全机制为突破口,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环境明显提升的环境卫生示范乡镇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集中治理“脏乱差”,坚持标本兼治、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软硬件建设,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员、经费、职责、制度”四落实,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深化和巩固治理成果,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突出人民群众在城乡环境建设和容貌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注重培养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健康素质,让城乡居民成为环境优美示范工程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到9月底,全面完成县上下达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以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全面建立,基本建立适应治理工作需要的清扫保洁队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全面提升。

1.完善方案。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制定镇规划方案,并严格按规划方案推进环境优美示范工程。2.加快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和规范新建和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池,添置并更新垃圾桶、垃圾手推车辆。3.改善环境面貌。切实抓好“五乱”的治理,突出抓好场镇及“中-马路”“中-禾路”“中-北路”沿线,以及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工作。4.提升城镇形象。坚持“四注重、四提升”原则,注重风貌塑造,提升城镇整体形象。5.提高居民素质。联系治理工作实际,努力提高全镇居民文明卫生素质,通过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爱护和科学利用公共设施,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6.示范要求达标。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所确定的指标。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上旬)。召开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动员大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宣传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工作,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1日至7月31日)。按照县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健全、规划体系完善、设施建设加快、环境面貌改善、居民素质提高、示范要求达标等方面的任务全面推进我镇创建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及时总结、宣传,全面总结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工作,做好创建工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底)。接受省级专家组的检查验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支书主任等为成员的创建优美示范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实施该项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目标管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大力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切实抓出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中心内,具体负责创工作,保障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实行网格化创建管理。以村(居)为单位将全镇划分为10个创建片区,每个片区确定相应的责任镇领导和镇干部,督促各自片区内环境卫生、广告规范、环境秩序等,以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标准。

(三)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镇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资金投入。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镇财政要将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的必需经费纳入预算。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供资金保障。

(五)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建立行政监督机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认真处理投诉问题。镇综治中心牵头,组织人员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对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重点督导检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进展、有成效,圆满完成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

第5篇

依据《xxx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城建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xxx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为依据,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四化工程”和城区整体整体秩序,规范各项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完成承担的任务,保障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的实现,为最终实现建设古城与滨海特色鲜明、生态型、国际性现代化的历史文化名城的总目标而努力奋斗。

(1)、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城市垃圾收集、运输设施,集中运输到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2)、推广垃圾袋装化,推广垃圾分类储存,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防止白色污染。 责任单位:爱卫办、环卫处

(1)、控制二次扬尘。对城市区内的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扬尘较大的施工现场,要采取洒水抑尘及设置围布、围板等措施;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裸露地面采取绿化及地面硬化等措施,控制扬尘,确保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2)、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严禁夜间施工,对打桩机、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防噪声措施。

(3)、禁止建设垃圾随意倾到、堆放。建设垃圾由建设单位运往指定地点进行统一处置。

(4)、协助区环保局做好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控制新污染,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未经环保审批项目不予立项、开工。 责任单位: 建管科

3、加快城市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建设 在2005年底前完成大龙道旧城改造集中供热工程,完成xxx集团居民小区燃气供热工程,削减每户分散取暖,确保2005年底前集中供热率达40%以上。完成xxx集团居民小区集中供气工程,继续扩大城市居民液化气用户,确保城市气化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综合开发办、热力公司、液化气公司

4、储煤场调查 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储煤场调查,实行储煤场审批许可证制度,对储煤转运企业合理布局,搬迁或取缔城市中规划不合理的储煤场数量。 责任单位:规划办、拆迁办

5、控制河流污染源 石河及石河下游不再建设有污染的项目,不再增加新的排污口。对城市河流实施综合治理,通过工业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建设,使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 责任单位:规划办、建管科

6、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协助市城建局办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 责任单位:规划办、建管科、排水处

1、加强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及协调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 (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xxx (建设局副局长) xxx (建设局副局长) xxx (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xxx (拆迁办主任 ) xxx (环卫处主任) xxx (排水管理处主任)

xx (建管科主任) xx (热力公司经理) xx (液化气公司经理) xx (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xxx (综合开发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x

2、 落实任务,强化责任,做好配合。 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根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信息交流,以创建模范城市为主要内容,加强宣传,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树立全局观念,从全区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大局出发,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我区创建目标的实现。同时,园林处和城管中队要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出《城市绿化方案》和《城市容貌综合治理方案》。

第6篇

建设新农村首先要有新环境、新面貌。当前,我乡环境容貌“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与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为彻底解决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特制定我乡环境容貌脏乱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增强农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为着力点,以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保证,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面广量大,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今年要年全面完成环境卫生整治任务,使环境面貌发生明显改变,居民生活条件环境。

(一)清洁农村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场所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粪便。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充分有效利用生活污水冲厕洁厕,逐步解决村内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基本实现污水沟渠排放,不上路、无溢流。

(二)治理清运垃圾。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聚的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科学建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垃圾箱);及时清运农村垃圾,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三)治理乱堆乱放。清理村内柴草、杂物,清除街道两侧的私搭乱建。全面整理收拾主街道、小胡同内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物堆料,打扫庭院内的卫生,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结合村庄开展的植树建绿活动,以绿治脏,以绿挤乱,选择成长快、易管护、适宜当地的植物进行绿化,逐步提高村庄绿化美化水平。

(四)整治道路沿线卫生。清楚107国道、京港澳高速、乡级主要干道沿线视线范围内的各类垃圾,拆除杂乱无章的违规建筑,并搞好两侧绿化。

(五)建立管护制度。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宣传,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和维护制度,加强日常的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的环卫保洁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各村要按300人配备1名的标准设立专职的环境卫生保洁人员,负责清扫保洁、清运垃圾、绿化管护。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有效机制,调动全体村民参与村庄整治,吸纳有一定代表性的村民进行监督,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主要是为改善广大居民的居住和出行环境提供条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环境卫生基础。必须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一)全面部署,全民动员。各村支书要负总责,加强领导,抓好部署,要动员到村中,宣传到户内,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打一场全民参战的农村

环境卫生整治战役。要结合农村开展的党员主题教育活动,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农村党组织进行教育、改进工作、联系群众的重要主题和重要实践,切实负起责任,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带头参加整治活动,率先垂范。

(二)成立组织,加强指导。为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乡里成立专门组织,由乡长王本富同志任组长,副乡长张中程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各包村干部及各村支书。政府将抽调专门人员定期深入各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乡财政设立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对完成整治任务、达到整治要求的村实行定额补助或以奖代补,对垃圾集中清运、处理进行补助。

(三)周密安排,联片推进。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制定具体而周密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和行动计划,要明确责任,掌握好推进的进度和节奏,确保有序稳步推进。要突出整治的区域效果,采取连片、连线整治的办法,全面推开,整体覆盖,做到村村有行动,村村有变化。要注意工作方式,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对有一定基础的村庄鼓励提前完成,对那些底子薄、面貌差的村庄,要积极往前推,早着手、早整治,争取早日改变脏乱面貌。

第7篇

狗街社区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精神,全面改善村社环境,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结合村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整治旧村和整治环境卫生要紧紧围绕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这个关键点和出发点,抓住重点,稳步推进。通过整治,使村容村貌整洁优美,达到“安全卫生、环境优美、舒适文明”的基本要求。

1、村内道路全部实现硬底化,确保村内道路平坦、整洁、通畅。

2、完善村内排水设施建设,进一步查漏补缺,实现“三化”即雨水排放明渠化,污水排放暗渠化,排水系统的各种管渠硬底化,保证排水畅顺。

1、加强道路保洁管理。主干道路要保持洁净,要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定时清洗路面。路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

2、加强村内道路门前管理。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

3、加强禽畜圈养的管理。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制订出相关的奖惩制度,确保辖区内无禽畜放养。

4、加强除四害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灭蚊活动,要定期进行灭鼠、蝇和蟑螂活动,以控制鼠、蚊、蝇和蟑螂孳生繁殖。

5、加大对乱倒垃圾、乱拉挂、乱挂衣物、乱停放、乱摆卖、乱张贴等现象的清理和打击力度。

第8篇

以教育部《中小学环境教育大纲》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为指导,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环境教育课程计划,通过创建"绿色学校",广泛开展环境教育活动,切实培养学生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行为习惯,促进中小学生素质全面提高。

2、坚持环境教育、养成教育、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与校本课程的开发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环境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技活动相结合的原则。

1、全面落实课程计划。根据《教育部三项专题教育大纲》中对环境教育开课情况的要求,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使用省编的环境教育教材,开展课堂教学,保证每学年4课时。

2、广泛开展环境教育系列活动。以环境纪念日的宣传主题为内容,每学期开展1-2次有规模、重实效的环境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3、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和评选活动。本着整体提高、分类推进的原则,指导3-5所学校争取20xx年迈入市级绿色学校行列;指导2-4所学校申报20xx年省级绿色学校;指导1-2所省级"绿色学校"达到国家级标准。

4、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20xx达到87%;到20xx年各级绿色学校达到30%。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环境教育是全面提升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的重要性。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全面落实。

(二)确立运行机制,组织有效实施。各地要按照环境教育方案中提出的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同时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结合地方环境教育资源,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系列活动,努力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典型经验。

(三)采取多种措施,务求工作实效。一是落实好环境教育课程计划。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及学生身心特点,灵活选择多种教学途径与方法,并指导学生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宜的学习方式;二是通过校本课程,专题讲座、学科整合,切实开展好环境教育。同时,采取有效形式(如社会实践、参观、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设立环境监督岗、纪念日等)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三是制定环境教育活动计划,对活动过程做到有记录、有总结,并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一项指标。引导学生对周围的环境现象以及各种层次的环境问题展开调研,思考各种"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对环境的影响,通过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对人与环境关系的反思意识和能力。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争先氛围。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环保知识,设立以环境教育为主题的栏目,充分发挥校园网和学校广播站的作用,广泛宣传环境活动的开展情况。市教育局将制发《中小学环境教育宣传简报》,为各地搭建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各地要注意总结发现典型经验,及时上报有关信息,营造一个全社会都来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定期检查、总结评估。各地要将环境教育工作,列入教育行政、教研对学校整体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同时对在环境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环境教育方案》,并于5月1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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