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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机关党委岗位职责4篇 "地税局机关党委职责解析:精细化管理与领导力提升"

地税局机关党委岗位职责4篇 "地税局机关党委职责解析:精细化管理与领导力提升"

地税局机关党委是地方税务局内部的党组织,负责领导和协调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组织生活等工作。岗位职责主要包括加强组织建设、发挥党员作用、提高党性修养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地税局机关党委岗位职责4篇

第1篇

一、全面负责和指导高潮党委(集团)和村委的各项工作,包括政治、组织、思想、经济、计划生育、治安民调、妇联、民兵、青年、信访等全面工作。

二、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落实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针对实际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党委建设工作,重点抓制度建设与组织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负责二级党组织的组建,落实二级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同时对团组织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五、负责积极分子、重点积极分子培养与选拔以及党员的发展工作,做好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一人一事”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督促落实好党员责任区制,做好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工作。

七、负责督促组织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数据库管理,负责督促查询、统计与上报工作。

八、组织党委成员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委民主生活会活动。

九、负责组织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日常随机性工作。

十、全面指导落实高潮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年目标纲要,使老百姓名副其实过上小康生活。

地税局机关党委岗位职责4篇

第2篇

(1)负责收文的签收、登记、分办工作;(2)负责文件的清退及销毁;(3)负责接收及发送传真;(4)负责接发会议通知;(5)负责印信管理;(6)负责网上传送公文;(7)负责担当公文管理员;(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建议提案拟办,报主任审核、局长审批;(3)负责建议提案交办、督办、审核、答复;(4)负责建议提案反馈工作;

(9)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0)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落实保密措施,开展保密检查、保密宣传教育;(2)负责确定本单位所产生国家秘密的密级及变更有关密级及保密期限、解密和内部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等工作;

(3)负责制定保密工作计划,报主任审核、局长审批;(4)负责督促泄密事件查处工作;(5)负责密码设备的管理工作;

(6)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7)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整理、装订工作;(2)负责公文的排版、打印、装订工作;(3)负责文印设备的保养工作;(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2)负责全局的车辆交通管理工作;(3)负责全局的伙食管理和公务接待工作;(4)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5)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全局办公用品计划编制、购买、发放工作;(2)负责全局固定资产领用、采购、维修、报废申请的填制、提交及管理工作;

(3)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4)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春雷 联系电话: 办公室副主任:刘元猛 联系电话:

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任免、考核、调配、奖惩工作;劳动工资、职工福利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负责工勤人员考工晋级工作;负责工伤工亡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扶贫帮困、基层窗口建设工作;负责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学历教育、专业人才库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

作;负责监督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组织调查共产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负责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对干部管理权限内拟晋升干部的廉政建设情况提出意见。

人事监察科岗位设置为16个:科长岗位、副科长岗位、综合岗位、日常管理岗位、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岗位、调配任免岗位、离退休工伤工亡伤残鉴定管理岗位、劳动工资管理岗位、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岗位、考核管理岗位、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岗位、党建工作岗位、工青妇工作岗位、行政监察岗位、党风廉政建设岗位、信访检查岗位。

(1)负责人事监察科内全面工作的计划、协调、组织指导、落实和考核;

(2)负责人事监察科内基础建设的指导工作;(3)负责人事监察科内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审核人事监察科起草的有关文件,报分管局领导审批;(5)负责审核人事监察科工作计划、总结、中长期规划,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6)负责审核人事监察科业务工作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7)负责人事监察科统计事项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8)负责审核干部职工请销假;

(9)负责审核各项评先评优指标,审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立功受奖推荐结果,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0)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事项,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局长审批;

(11)负责审核拟选送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党校培训学员,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2)负责审核人事档案管理晋级申请,报分管局领导复核,逐级上报审批;

(13)负责审核管理权限内中层领导干部竞聘结果,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14)负责审核管理权限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及正式任职的意见,报局长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15)负责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干部所犯错误,审核管理权限内领导干部职务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16)负责审核非领导职务人员的晋升、确定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17)负责审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工晋级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18)负责审核年度调配工作计划,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19)负责审核职工在本局范围内的调配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20)负责审核本单位职工辞职事项,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21)负责审核本单位职工辞退的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22)负责审核年度离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的工作计划和经费支出计划,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23)负责审核本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变动事项,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市局审批;

(24)负责审核在职人员各类奖金、各项福利,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25)负责审核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26)负责审核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用工计划、用工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27)负责审核干部职工退休、提前退休、病退、工伤、工亡事项,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逐级办理病退鉴定及审批手续;

(28)负责对各种先进典型进行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29)负责对各种竞赛、考核、评比报告、结果、通报、表彰决定进行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30)负责对文明创建推荐单位和人选进行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31)负责对本单位组织业务培训、竞赛事项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32)负责具体落实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腐倡廉教育、纠正不正之风、信访案件查处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等工作。

(1)协助科长开展处内工作;(2)根据科内分工负责具体工作;(3)根据科长授权负责有关事项的审核;(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起草人事监察科业务工作规程、综合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2)负责起草由人事监察科承担的领导讲话材料,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3)负责起草人事监察科年度(半年)工作计划、年度(半年)总结、中长期规划,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4)负责起草人事监察科综合性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5)负责起草人事监察科内跨岗位的综合性文件材料,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6)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完成综合性文件材料,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7)负责对涉及人事监察科的会签会办文件提出建议,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根据科室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8)负责对征求人事监察科意见的文件材料提出建议,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根据科室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9)负责承办办公自动化、科室网站、涉及本部门的业务等信息化工作;

(10)负责起草人事监察科专业会议的综合材料,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承办会务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人事监察科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目标考核等具体工作;

(13)负责组织落实人事监察科文件资料收集、立卷、归档等基础资料建设;

(14)负责人事监察科印鉴管理;(15)负责人事监察科备品、设备管理;

(16)负责根据人事监察科意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工作;(17)负责局机关安排活动的具体组织落实;

(18)负责提出领导班子理论武装、执政能力、党性修养、民主集中制、用人导向、作风等方面建设的具体措施,报科长审核,主管局长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负责组织落实;

(19)负责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筹备工作;(2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负责实施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年度考核结果;

(4)负责根据立功受奖指标,组织推荐立功受奖人选,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逐级上报审批;

(5)受理管理权限内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事项,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局长审批;

(7)负责起草年度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用工计划,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8)负责根据用工计划组织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的用工考试、考核,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用工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9)负责与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协调劳动部门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10)负责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其他日常管理,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提出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11)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2)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管理范围内干部人事档案的接收、借阅、转递、转出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档案材料的接收、整理、甄别、归档装订工作;

(2)负责人事档案室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晋级的具体工作;

(4)负责人事办公自动化系统及人事管理软件的信息更新、维护及数据整理工作;

(5)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6)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受理干部职工在本局范围内的调动申请,提出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办理调配手续;

(2)负责受理辞职人员提出的申请,提出初审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办理辞职手续,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3)负责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及干部职工所犯错误,提出干部职工辞退的处理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办理辞退手续,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4)负责组织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公布职位、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竞聘演讲、民主测评、计票、组织考核、任前公示等工作,并根据党组决定起草任免文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报市局主管部门备案;

(5)负责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提出正式任职意见,报处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根据党组决定,起草任免文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报市局主管部门备案;

(6)负责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干部所犯错误,提出领导干部职务处理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根据党组决定,起草任免文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报市局主管部门备案;

(7)负责组织非领导职务竞聘上岗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公布职位空缺、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竞聘演讲、民主测评、计票、组织考核、任前公示等工作,并根据市局党组的任免决定起草任免文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8)负责提出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晋升意见,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审批结果起草任免文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9)负责组织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参加职称考试(评审)或考工晋级报名、报卷工作;

(10)负责通过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等程序,提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工晋级的初步意见,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审批结果起草任免文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11)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2)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拟定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2)负责建立离退休人员管理台帐,对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数据信息进行完善、更新、统计、分析、接收;

(3)负责拟定年度离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的工作计划和经费支出计划,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4)负责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党组织生活和各项文体活动;

(5)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日常服务工作,听取、了解、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

(8)负责提出市局干部职工退休的初步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办理退休手续;

(9)负责受理市局干部职工提前退休、病退的申请,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科长审核,局长审批,上报省局主管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10)负责受理提前退休、病退申请,提出初步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全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11)负责受理干部职工工伤、工亡申请,提出初步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全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12)负责受理干部职工伤残鉴定申请,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全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13)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4)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岗位)工资、级别工资的核算、申报;

(2)负责在职人员晋升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后,涉及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核算、申报;

(4)负责受奖励、受处分人员涉及的工资变动的申报;(5)负责试用期满转正人员的工资定级、申报;(6)负责取得高学历后兑现的学历工资的核算、申报;(7)负责各类人员变动后工资的核算、申报;(8)负责更改工资序列人员工资的核算、申报;(9)负责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核算、申报;

(10)负责在职人员退休(职)时工资的核算、申报;(11)负责津贴、补贴的核算、申报;(12)负责抚恤补助金的核算、申报;(13)负责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核算、申报;(14)负责工资基金管理的核算、申报;

(15)负责工资软件数据的录入、更新、日常管理、应用、接收、上报;

(16)负责在职人员的各类奖金、各项福利的管理工作;(17)负责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管理工作;(18)负责有关保险业务的政策指导工作及相关工作;(19)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20)负责本岗位涉及的其他统计和调研工作;

第3篇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和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年,也是全面深化全省地税系统党建工作的关键年。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和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工委的有关要求,制定机关党委2011年度工作计划。

2011,机关党委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按照省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地税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紧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努力开创全省地税系统党建工作新局面;不断丰富机关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良好机关氛围。

一是创新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中央、省委以及省直机关工委的有关要求,2011年,把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精神作为加强学习教育活动的重点,在学习内容上,联系地税工

1 作改革发展的实际,进行理论和实践创新,在学习形式上,将联合有关处室,开设“山东地税大讲堂”,每季度通过视频形式举办一次讲座,邀请有关领导、全国知名学者和专家教授等各方面精英主讲,从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党的建设、历史文化、依法行政、廉政建设、身心健康等多个方面,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给党员干部传授知识、信息、答疑解惑。通过开设“山东地税大讲堂”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和发展。配合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在“七一”以前,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优秀征文评选活动,用活动成果检验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效。

二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在新一轮基层建设中和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工作中,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地税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的要求,在全系统,积极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用文化理念凝聚、激励和引领党员干部锐意创新、奋力创优,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红旗就扛,有第一就争的创先争优氛围,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通过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促进

三是典型带动,全面深化。总结经验,培养典型,扎实推进系统党建工作的开展。2011年,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建工作调研,并充分利用系统内党建工作指导组片区协作会议等形式,搞好党建工作的经验交流,在工作调研中发现典型,典型培养,通过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系统党建工作的开展。年底,将全面总结全省系统党建动员会以来系统的党建工作经验,表彰全系统先进党建集体和个人。

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 一是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营造机关和谐气氛。健全完善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等有关制度,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健全落实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局领导与全体机关干部交流平台,及时了解大家在想什么、要做什么、期盼什么,使局领导的决策更加切合实际。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不安定因素,更好地促进机关和谐。

二是努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围绕省局工作重点,坚持把学理论与学知识、学业务紧密结合,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的同时,广泛学习现代化建

3 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国际和税收业务等各方面知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向书本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先进学习的浓厚氛围。机关党委将充分利用山东地税内网“党建工作园地”栏目平台,交流学习体会,展示活动成果。

三是抓好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省局机关党员干部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继续深化文明机关、和谐机关建设活动,以构建友爱型、服务型、法制型、文化型、廉洁型机关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公平正义、关系融洽、政令畅通、清正廉洁、充满生机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作风、文化、廉政建设,逐步创建文明向上、充满活力的和谐机关、文明机关,树立省局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丰富载体,发挥作用,不断提高党群组织的凝聚力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和包村扶贫、帮扶困难职工等扶危济困活动。扎实做好机关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为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好职工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让广大干部职工真正体会到党的温暖。

二是充分发挥团组织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调动团员青年无私奉献、岗位建功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组织机关妇女同志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参与争创“巾

4 帼文明岗”、“三八红旗手”等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健身、美化环境、献爱心、送温暖等活动和庆祝国际“三八”妇女节活动。按照有关章程,对省局机关妇委会进行改选,根据省局机关人员变化情况,对各妇女小组进行调整。

四是不断丰富机关文体活动载体。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健全健康养生、摄影、游泳、读书等兴趣小组,落实各兴趣小组活动场地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织省局机关乒乓球、羽毛球比赛;认真选拔队员参加省直机关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汇演、书画摄影交流活动,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使机关干部在参与中提升理论修养、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良好机关氛围,培养良好的精神情操,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

第4篇

9、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岗位 (1)负责系统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2)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计划、经验总结、典型推荐等工作;

(3)负责认真组织落实《辽宁省地税系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意见》;

(4)负责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上级机关及本单位开展的各项文化体育竞赛活动;

(7)负责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服务十佳”办税窗口、巾帼文明岗、优秀税务工作者等创建活动的评比、总结工作;

(8)负责发现、推荐、培养先进典型工作;(9)负责开展宣传先进典型工作;(10)负责扶贫帮困工作;(11)负责双拥工作共建工作;

(12)负责窗口建设工作,规范窗口服务标准开展政务八公开工作;

(13)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4)负责本岗位涉及的其他统计和调研工作;(15)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及方案;(2)负责迎接上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工作;

(2)负责组织本单位日常及年度考核、评比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表彰通报;

(4)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本单位日常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表彰通报;

(6)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7)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起草教育培训长、中、近期规划和计划,并认真落实《全省地税系统“十一五”教育培训规划》;

(2)负责根据本单位及上级机关年度培训安排,分级分类组织业务培训班;

(3)负责根据本单位及上级机关组织业务竞赛的具体安排,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竞赛活动;

(4)负责兼职师资队伍的选拔、培养、培训、管理工作;(5)负责向市局推荐委托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人选工作;(6)负责收集专业人才相关资料,形成专业人才库和梯次专业人才结构网;

(7)负责鼓励干部在岗自学取得学位,优化干部学历学位结构;(8)负责掌握干部参加律师、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

(9)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0)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的调研、典型推荐、工作总结;

(2)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3)负责组织开展“三先两优”活动;(4)负责做好党员发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5)负责组织好发展对象的集训、日常培养、发展前的考核、发展中的程序性工作;做好党员转正工作;

(7)负责中心组学习资料的准备,学习记录、登记等工作;(8)负责“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9)负责收缴党费、评议党员、开展党日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10)负责机关党委换届改选工作;(11)负责筹备机关党委工作的各种会议;(12)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组织职工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工会工作、青年 工作、妇委会工作;

(2)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各种活动;(3)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负责“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5)负责管理工会经费;

(6)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7)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调研、协调工作;(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具体负责对税收执法、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人员录用、干部提拔选举测评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4)具体负责市局转办的省政府民心网、市政府政风行风热线等外网网站群众诉求的办理工作。

(5)具体负责反腐倡廉教育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具体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2)具体负责廉政目标考核工作。

(3)具体负责廉政责任状的签订与管理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具体负责人民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工作。(2)具体负责信访件的初查核实、信访件结案、信访件保管工作。

(3)具体负责起草信访工作总结及上报信访报表工作。(4)具体负责案件检查的初步审核工作。(5)具体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立案、上报工作。(6)具体负责职权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案件查处工作。(7)具体负责案件管理和案件检查的总结和上报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事科科长:陈国涛 联系电话: 人事科副科长:彭继超 联系电话:

负责税(费)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税费登记(不设审批大厅)、纳税人变更税费登记(不涉及迁移主管地税机关)、注销税费登记、税费申报和其他涉税(费)申请及咨询业务,并进行相关计算机处理、资料传递和送达相关税(费)业务文书;负责税款、费款、滞纳金、罚款的征收、销号和对帐;负责清理欠税(费)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发票的发售;负责对受理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环节的程序违章事项实施处罚;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负责计算机涉税(费)信息管理;办税服务厅管理及基层地税所办税窗口业务指导;负责“一窗式服务”办法实施,纳税人涉税(费)事项前台受理登记及向后台传递的业务处理,“值班长”工作制度的实施;负责税(费)计划、会计、统计征收情况和税收票证管理;负责重点税(费)源户报表的呈报和分析;负责地方税收提退、抵缴业务处理及对基层地税所业务指导;负责财务、经费、固定资产

和专项资金管理;负责装备管理;负责编制、审核财务预算、决算,办理各项经费领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有关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编报相关业务表报资料等。

计划征收科岗位设置为18个:科长岗位、副科长岗位、综合岗位、税收计划岗位、税收会计岗位、税收统计岗位、税收票证管理岗位、经费会计岗位、经费出纳岗位、计算机管理岗位、档案管理岗位、涉税事项受理岗位、政策咨询服务岗位、登记岗位(没有审批大厅)、日常申报岗位、现金开票汇总岗位、现金收款上解岗位、发票管理岗位。

(1)负责计划征收科内全面工作的计划、协调、组织指导、落实和考核;

(2)负责计划征收科内基础建设的指导工作;(3)负责计划征收科内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审核计划征收科起草的有关文件,报分管局领导审批;(5)负责审核计划征收科年度(半年)工作计划、年度(半年)工作总结、中长期规划,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6)负责审核计划征收科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7)负责计划征收科统计事项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8)负责测算编制全区税收收入计划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9)负责审核组织收入情况通报和向区政府、人大等部门发送的收入情况简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0)负责审核代扣代缴手续费,报分管局领导审批;(11)负责审核作废、损失、停用等票证和票款损失申请核销的处理意,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2)负责审核税费退库,报分管局领导审批;(13)负责审核财务预、决算,报分管局领导审批;(14)负责审核经费支出,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5)负责审核全局基本建设项目,报分管局领导审批;(16)负责审核全局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的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7)负责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事项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18)负责审批各类纳税(费)申报资料;

(19)负责税务机关内部使用的工本费发票核销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20)负责购票资格认定、超限量文书、购票特批的审批;(21)负责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申请、代开发票的审批;(22)负责发票缴销受理的审批;(2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协助科长开展科内工作;(2)根据科内分工负责具体工作;(3)根据科长授权负责有关事项的审核;(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业务综合性管理办法,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2)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承担的领导讲话,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3)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年度(半年)工作计划、年度(半年)工作总结、中长期规划,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4)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综合性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5)负责审核计划征收科内跨岗位的综合性文件材料,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6)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完成综合性文件材料,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7)负责对涉及计划征收科的会签会办文件提出建议,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根据科室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8)负责对征求计划征收科意见的文件材料提出建议,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根据科室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9)负责承办办公自动化、科网站、涉及本部门的业务等信息化工作;

(10)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专业会议的综合材料,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11)负责组织实施计划征收科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目标考核等具体工作;

(13)负责计划征收科内文件资料收集、立卷、归档等基础资料建设;

(14)负责计划征收科印鉴管理;(15)负责计划征收科备品、设备管理;

(16)负责根据计划征收科意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工作;(17)负责局机关安排活动的具体组织落实;(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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