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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3篇 拥抱绿色新年,远离烟花爆竹!

新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3篇 拥抱绿色新年,远离烟花爆竹!

新年将至,为了保护城市的大气环境和公共安全,我们在此发起“新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呼吁广大市民共同支持,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让城市更加清新、宁静、安全。

新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3篇 拥抱绿色新年,远离烟花爆竹!

第1篇

在全体市民朋友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xx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向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5.1%,创20xx年以来新高,共有4个月进入全国重点城市前10位。

虎年新春将至,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虽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据监测数据表明,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加重空气污染,影响人体健康。

为使我们xx的空气更清洁,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平安祥和、健康环保的文明春节,我们倡议:

一、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尽量选择联欢、贴春联、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绿色、节俭、喜庆的方式欢度春节。

二、对周围人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时劝阻、制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居住环境。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从每个人做起,爱护环境,绿色过节,共同守护xx市的美好蓝天!

新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3篇 拥抱绿色新年,远离烟花爆竹! 第2张

第2篇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广大居民群众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噪音、固体垃圾和资金浪费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燃放烟花爆竹“有百害无一利”,引发的事故也不胜枚举,禁燃禁放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自20xx年12月1日《x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修订施行起,我县城区试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得到了广大居民的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适应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更高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所带来的噪音、大气、地面的环境污染,减少城乡居民无效的资金浪费,保障公共安全和城乡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破除陈规旧习、倡导文明新风。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倡议如下:

从自身做起不运输、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各种节日、婚丧嫁娶时采用庆典音乐、电子爆竹、鲜花绿叶等低碳、环保、安全的表达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和火险等安全隐患。

全镇领导干部、青年党员、团员、少先队员们应当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号召,走在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居民队伍的前列,为我县文明生活城市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广大居民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善意规劝他人,倡导低碳、环保、节约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健康、为了安全、为了我们美丽的`家乡,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爱护环境,文明过节。

1、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经查实举报的线索,每起举报奖励100元。

2、燃放烟花爆竹不听劝阻者,公安部门将严厉处罚。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出现燃放烟花者则上报纪委、监委并做相应处罚。

同呼吸,共命运,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定会让家乡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第3篇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我市制定出台了《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以下简称《禁放办法》),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放办法》规定我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环翠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张村镇所辖区域,羊亭镇所辖区域内的和兴路与202省道连线以北、以东区域,温泉镇所辖区域内的202省道以东、温泉西路与温泉路连线以北、泉盛路以西区域,初村镇所辖区域内的204省道以东、和兴路以北、双岛湾以西区域;

(二)文登区威青高速公路以南、以东,虎山路以西,小嵛岭水库以及沿线河道、圣海路、秀山路、秀山东路连线以北区域;

(三)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4省道以东,江苏路以南,金华北路以西,303省道、威青高速公路连线以北区域;

荣成市、乳山市的禁放区域由荣成市和乳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为确保安全,《禁放办法》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的下列地点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四)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六)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九层以上或者高于二十四米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三十米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六十米范围内;

(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违反《禁放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安、安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为确保广大市民拥有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生活环境,现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

一、遵规守法,做禁放行动的践行者。严格遵守《禁放办法》,不违规购买、运输、储存、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燃放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烟花爆竹禁放从自身做起。

二、倡导新风,做禁放行动的引领者。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移风易俗,选择鲜花、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环保、低碳方式传达节日的喜悦,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烟花爆竹禁放从现在做起。

三、宣传劝导,做禁放行动的推动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积极响应倡议,不违法销售、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放办法》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踊跃参加禁放志愿活动,烟花爆竹禁放从身边做起。

威海,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为了生命安全,为了碧海蓝天,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从现在开始,从每个人做起,共同营造安全、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共度温馨和美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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