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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4篇 禁燃烟花爆竹,共享宁静新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4篇 禁燃烟花爆竹,共享宁静新年。

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环境、噪音等问题日益突出,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城市环境卫生,我们倡议全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美好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4篇 禁燃烟花爆竹,共享宁静新年。

第1篇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来,市、区两级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但春节期间,如果固守旧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引起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为落实市、区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党员干部带头抵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3.中小学生积极倡议。广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春节期间不让家长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家长和邻居的工作,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市直、中省驻平各单位,崆峒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市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同时,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5.畅通举报严格执法。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共同坚决抵制,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吧,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美丽的崆峒少一缕尘埃。当你举目一方蓝天、远眺一带青山、俯瞰一泓碧水,一定会感谢现在自己所做的决定。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的空气会更清新,天空会更蔚蓝!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4篇 禁燃烟花爆竹,共享宁静新年。 第2张

第2篇

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

为积极贯彻落实将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xx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做好带头执行我市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向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当文明法治的“传播者”。带头学习掌握《规定》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人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规定》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正能量。

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争当模范守法的“践行者”。要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积极带头禁放烟花爆竹,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领身边群众自觉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在市民中作身体力行、模范守法的表率。

三是积极选择绿色环保节庆方式,争当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带头移风易俗,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低碳出游等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四是踊跃参加平安志愿服务行动,争当城市安全的“守护者”。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举报违法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踊跃参与居民区守护、巡查工作,守卫城市安全、服务人民群众。

第3篇

一、让文明新俗代替陈规旧习,坚决不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特别是大型烟花爆竹。可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窗花鲜花等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

二、让文明新风降低雾霾指数,创建低碳环保的城市环境。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一)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周围 00米区域;

(二)政府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及周围 00米区域;

(四)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油库、仓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周围 00米区域内;

(六)山林、苗圃、公园、旅游景点等重大防火区及周围 00米区域内;

四、让全县人民群众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宁静优美、美丽和谐新家园。

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烟花爆竹,我们的县城将会变得更加美丽繁荣!

第4篇

为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要求,在城市建成区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所有时间内,全面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家园,建设天蓝水清城绿花香的美丽金昌。我们倡议: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明守法公民,尽己之力彰显全国明城市市民的良好素质。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金昌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自己为中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健康之区”建设,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金昌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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